Re: [好雷] 《CONTROL》 存在,有什麼意義?
看板Brit-pop作者theleaf (Meet me in Montauk)時間15年前 (2008/09/23 04:31)推噓29(29推 0噓 28→)留言57則, 20人參與討論串8/8 (看更多)
我不覺得身為一個樂團的死忠粉絲有什麼好可以被酸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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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不知道別人有沒有酸你啦,但我的部份我講的很明喔,you don't "OWN"
the band so do I.
別人要怎麼想本來就是他們的自由(就像是你有你的自由一樣) --> 在此是指原
po不是指酸你的人,我今天假如要酸你身為一個樂團的死忠粉絲,覺得自己很
罩,我就會和你說,沒有那麼沒有種,假如我真的要用這種錶你,你會聽到下面
的話。
你改個屁作文阿,真的那麼懂?
因為您不是我認識最罩的,我身邊認識那個團本人,包括Ian本人,還有在那個
年代活,雖然無法講多的是,老實講也不少,我十二歲第一次聽到JD,十三歲別
人送我第一張NEW ORDER,明年三十,至今看過NEW ORDER N次,我們海洋都還有
丟過數百萬大OFFER勒(只是沒中)..blah, blah, blah x 100000000
然後完了之後一球球的照著,我知道我們資訊確定不對等的地方,慢慢很賤的
發給你,就因為我不太爽你對原po的態度。
但是我沒有,但是並非不行,對我來說那種反而更容易,只要幹一幹讓對方感覺
不好就贏了,老實說現在這種比較難,因為那不是我的目的喔!我得目的在下面。
我講的很明,便是why kill the moment,每個人在不懂的時候,都有自己
發掘的moment,那是他們自己的moment,就像你發掘東西時,有你自己的
moment,聯想亦是。
沒有什麼東西在腦子裡叫『不可以』的。
※ 所以你寫給他的當然可以。
※ 所以我覺得上面的有點苛,當然也可以。
※ 所以我從來沒有告訴任何人,可以寫或是不能寫什麼,6550寫的清楚到爆,
歡迎多爬爬幾次。
※ 但是寫了後,別人想要想什麼,當然也是可以的 ~~ that's my point。
※ that's free mind...ok? you can ONLY explain just like what I did.
However you CAN'T answer for someone (NOT saying U DID, but that's
my point for anyone).
而且我覺得能衷心愛一個樂團還蠻值得驕傲的。(比起只會酸只會反的人來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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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清楚聽好下面
所以我那裡叫你不要驕傲了(抓頭),我說even you are a fan, but you don't
OWN the band. 重點是在you don't "OWN" the band....ok?
就是people are free to think whatever they want about the band, no matter
what mag said....or bio this ...bio that... that's my point.
當然這就是說包括你在內,你怎麼想當然是你家的事,但是不能想到別人家,不
是說你有但是這就是my point.
我從來沒有自稱為什麼第一樂迷,在推文中我也沒有引經據典長篇大論,
我只針對原Po的文章裡我有意見的地方表達,我從沒來想擁有某人的腦耶
也沒有想要用什麼知識壓倒什麼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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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有不禮貌喔
要使用這種令人不快字眼前,請搞清楚Joy Division這的團和相關的歷史好嗎?
光是上面這句我就覺得的確有,雖然不是故意的,但是我的確非常難告訴我自己沒
有,但是我的目的不是在對你不禮貌,只是假如我沒有講出來,我覺得我不禮貌的對象,
絕對是原po不是你,因為我讓它在我眼前發生,但是我卻一聲都沒有吭,因為怕麻
煩或是為省事(因為壓根不關我事),其實我現在的確蠻忙的,犧牲睡眠時間寫這個,
不想別人覺得我在佔人家便宜,當然你覺得沒有你的自由 (很抱歉假如讓你不快)。
想表達的講的很明白,沒有禮貌還是要講
他可以看CONTROL,但是不用搞清楚Joy Division這的團和相關的歷史好嗎?
這就是我講的『階級』,因為知識的不對等,您剝削了他的發言權,你希望他
補足該有的知識,才有發言或是運用他任何『用字』的權利,再看一遍喔....
要使用這種令人不快字眼前,請搞清楚Joy Division這的團和相關的歷史好嗎?
我雖然無法叫任何人無法這樣做,但是任何人也無法叫任何人,看了那個之後,
想講什麼就不能講什麼,這就是free mind.... 只有explain,沒有對錯。
這就是my point.
(我的推文中有可以被稱為死忠樂迷才會懂得知識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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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就是知識的等級,『懂』是『知識』、死忠樂迷『才』就是『等級』。
我也跟你一樣討厭大大這種玩意(有看我blog都知道)
但是如果你指責我用名字頭銜知識來逼迫原po修改文章,
那我只能大呼冤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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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有人冤枉你喔,下面這段寫的很清楚
所以嚇到原po讓他自己改,當然不是你的錯,你當然沒有逼他我知道,
當然也不是他的錯,但是這的確是長久的風氣造成的
我講的是風氣
我覺得是事實,其實我還有很多例子舉,只要我有空的話,但是你或是別人覺
得從來沒有這種東西出現過,我也可以接受,當然是你家的事....我本人其實
ok到不行。
原po對於偽紀錄片的修改早在我推文之前,難道之前推文的板友,
每個人都是你口中你定義你想像的大大,讓原po被壓到被嚇到去修改文章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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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有不禮貌喔
我本來就是在講風氣,瞭就瞭、不瞭就不瞭,很自由 ~~~~
原po私下信和公開一樣禮貌到不行,有時是『語氣』加『環境』這就是我講
的『風氣』。
但是絕對歡迎任何人說沒有,因為那麼久在台灣,我其實早就習慣了,其實
大家都習慣了。
我本人是隨便到一個不行,講真的喔 ~~ 沒有針對任何人,我敝人是不怕講
沒有禮貌的話的,大家都知道但是只對沒有禮貌的人,你並不是我的對象,
假如是的話,我壓根就不怕和任何人講,講真的。
與其指責別人在高位欺壓嚇唬低位 (知識高位地位都是你假設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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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講一次沒有不禮貌喔
天天在上演,有時顯性有時隱性,當然大家都可以繼續高掛著:假設、假設、
假設。 世界其實很自由的,我其實也蠻隨便的。
與其指責我講的是假設,其實換個方式講便是難以承認,因為大家都習慣了,並不
代表他是不存在的,當然我在這裡可以很沒禮貌,但是覺得沒有必要。
和我打過筆戰的人都知道,舉實例對我來講比吃飯還要容易,但是在這件事上我覺
得沒有必要,和對象完全無關而且完全不是我的本意,原因如下
1.寫出來絕對難看 (而且我從來不怕得罪人,就算是一個個寫,我都做得到)
2.的確很浪費我的時間
3.一個很長期的現象(幾乎我小時就是這樣),實在不知道『如何』或是可以講
『沒有必要美化』
4.寫出來又怎麼樣?
5.假裝看不到的,我又很隨便,又能怎麼樣?
6.誤解必然,誤解後你們又得到什麼?
7.本意假如是在一個個抓出來,其實反而簡單,但是並非我本意
8.被別人用『它』在自己身上非常不爽的人,照樣會把『它』用在別人身上,只要他
不是那個被別人用的人,非常現實。
與其說我是在唬,還不如讓大家自己找出,是否常常甚至於天天上演,我提供原點就好
了,其實沒有什麼難的。
不如稱讚他很能接受別人的意見,並且讓自己的文章更可能接近於正確與完善,
不管他是否應該堅持己見然後去查證每個人推文的正確性,但是這種包容度,
還有雅量,都是值得讚揚的。 (我就可能不如原Po那麼有肚量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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還是老話一句沒有不禮貌喔
但是我為什麼要聽你的?就像我從來沒有要叫你或是任何人聽我的一樣,讚揚
原Po那麼有肚量是一回事,但是敝人要說的東西是另外一回事,這就是free
mind,有時重點是在explain的過程,並非在一個確切答案。
很多人可能活在『取得正確答案』的society,但是那不是我的菜。
Life is about experience...not seeking for answer.
Right answer aint so right if you open other chances.
在指責別人過分刻薄對待樂於分享的人(是否過分刻薄都還是你定義的)
先想想正面一點的東西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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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刻薄』當然是我的定義啦,所以最『正面』的方式就是講出來,我想的很正面
阿,先試著不佔你便宜,不佔原po便宜,講出我要講的,講完之後大家想講啥就
可以講啥,完全不知道那裡不『正面』了?
因為我完全不覺得,什麼都不講....然後隨著大家哈哈哈哈或是批改作文,到底
有多『正面』?
我也不知道隨著大家哈哈哈哈幾年,假裝啥屁都看不到,結果從我小時候未離台
前,到我有時回去,到我國外住了半輩子,覺得最畸形的東西,隨著一次次的哈
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後,然後大家一起裝傻,結果每天都在矇著眼
睛上演..... 到底有多『正面』?
可能我壓根就是個『不正』的人吧?請大家海函喔。
JD組成三十年,相信各種樂風的人都有你提到上述的那種"影響"。
但是,請以世俗角度正常觀點的比例原則來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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ㄟ.... 你怎麼覺得我的觀點不世俗阿...科科 (不能哈哈~~只好科科)
U2玩的那麼流行,Radiohead玩的亂七八糟,一點都不JD,我也沒有看到任何人
在片商寫U2和RADIOHEAD的最愛還是什麼屁,也沒有看到台灣的粉斯出來狂電。
而迷幻或是hardcore有啥好爆走的,有名真好阿,有JD免責權,或是拜對樂風
神主牌真好,才可以有JD免責權etc...etc....
世界很大的,想法很free的 ~~~ VU的影響團樂風分支多到亂七八糟,聽Dylan
的滿街都是,樂風分支自己猜吧,批頭滾石那種壓根在裝傻。
真的不想不禮貌,您這句:『請以世俗角度正常觀點的比例原則來看』。
我真的敗了Orz... 還有不玩音樂被影響的怎麼辦?沒有音樂樂風神主牌可
以拜,阿!對了!你們都搬到Manchester吧!假如你們都是JD控。
迷幻或是hardcore有啥好爆走的?
我要講的是『世俗』很多種,世界是很大的,有時您的『世俗』並不一定是
很多人的『世俗』,就像我的『世俗』就不一定是你的『世俗』一樣。
會留那個的確是故意的,目的是在講.... Why kill the chances? You don't
"OWN" them, so do I.
講到80年代以後的迷幻以及硬核,首先會被人想到的幾個祖宗源頭,
我想JD可能連兩個樂風的前十名都排不上,八零年代以後的樂風那麼多,樂團那麼多
偏偏原Po就要用這兩個樂風接在JD後面,根據比例原則 (選最重要的兩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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還是老話一句沒有不禮貌喔
這就是看雜誌論世界嗎?沒紅上不了運的到台灣雜誌來的就不是人?哈哈哈~~~(忘了不
能留哈哈,會被罵),什麼是『比例原則』?
我告訴你什麼是『比例原則』,百分之九十五的團是上不了,台灣樂迷想要看的雜誌
的,甚至於大部份樂迷撇都不屑撇一眼那種,這就是百分之九十五的樂團市場。
有沒有影響我還蠻相信大多數的TOURING ACTS的,而不是所謂NME、Q、PTICH..
WHATEVER或是MTV台的明星的。
這就是我講的free mind,像Rollins爆愛來我這,也和他巡迴超多次,很多次喝酒都
有講他第一次聽到JD多靠杯,講他想法改變BLAH, BLHA, BLHA....
Black Flag和Rollins Band不哈扣?還大咖勒!可能只要是沒有把他從嘴巴裡在訪問
吐出來,就不算吧Orz...
Press interviews (for tour or promotion)敝人搞或是安排太多了,而且不是在台灣
了不起十分鐘十五分鐘,白爛寒暄裝傻講個笑話扣一扣,你最好可以解釋你一生,一部
deco多長?好啦‧.....你看十部...扣掉50%幾乎都差不多和廢話的,你最好可以解釋你
一生。
我要講的是『比例原則』很多種,世界是很大的,有時您的『比例原則』並不一定是
很多人的『比例原則』,就像我的『比例原則』就不一定是你的『比例原則』一樣。
會留那個的確是故意的,目的是在講.... Why kill the chances? You don't "OWN"
them, so do I.
那自然給人的感覺承先啟後、血統相承的感覺,但我對此有意見,所以才會在推文裡說
"真的沒有什麼關係",乃是表示這兩個樂風還有更多的影響樂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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還是老話一句沒有不禮貌喔
音樂和頭腦都是很自由的,『承先啟後、血統相承的感覺』很重要嗎?
對所謂的樂評、雜誌或是商人或是所謂的『控』才重要吧。
會留那個的確是故意的,目的是在講.... Why kill the chances? You don't "OWN"
them, so do I.
如果說沒有聽JD就會失去他們該有的面貌,或是非常不同的面貌見人,
我認為是有些牽強並且超過了。
(當然硬要就字面上來解讀判斷,那我可能推文太快並且沒有好好講清楚失言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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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覺得牽強並且超過了,我覺得你說我的ok ~~~ 因為我活過(但是並沒有說你沒有),
我反而覺得有些玩的很像的壓根是騙子,他們的音樂其實簡單到爆,是在態度和
想法創造上讓人完全著迷和臣服,但並不是說音樂爛。
假如搖滾樂沒有『真』,真的無聊到可以去死,但是『真』最難的,為什麼要『真』?
因為他們崇拜『真』的人,可以是各種樂風,老實講仿間幾個那些說和JD完的很像的
一些(不講名字...嘻),說句老實話喔,CD聽幾次就.... 現場看了爆多次...但...
還真不如一些JD控的HARDCORE!
會留那個的確是故意的,目的是在講.... Why kill the chances? You don't "OWN"
them, so do I.
另外我對於你見解的Free Mind,所持的看法跟annasofi差不多
個人認為有些見解是屬於一連串的強辯和無限迴圈,我也不會跟你爭辯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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還是老話一句沒有不禮貌喔,但請將心比心
你可以說我強辯和無限迴圈,但我從來沒有說你強辯和無限迴圈,這就是self center,
因為你有你的life experience、我有我的life experience,我今天沒有講你就只是
個看看雜誌、網路、deco,沒有天天或是長期混在樂團圈所以不靠譜(而且是你自己在
聽的),而您卻可以說我在強辯和無限迴圈。
我的確不覺得你需要和我爭辯什麼,因為我不覺得你看到我聽到或是感覺到的東西,
因為一句老實話,世界的確非常大,有時只要用一點不同的角度看事情,整個世界絕對
翻的過來。
強辯對很多人來講 = 你只是不知道世界其實還有存在著很多別種選擇
你當然可以說『強辯』,的確是您的自由
同等的因為你吐出的『強辯』,我就可以說那就是最好『階級』的展現
因為那個『階級』的展現,厄殺了其他存在的可能性,就像你一句『強辯』,
厄殺了敝人的life experience,你為什麼覺得敝人的life experience不足以讓我做出
自己覺得最好的決定?更別說我的選擇一直是多選項的,而且並不是從雜誌而來的好嗎?
就和你厄殺了原po在寫那篇文,自己的想法其他存在的可能性,都是相同的
我為什麼要back him/her up,JD我也聽了近十七年,我當然知道要玩PRO的要如何blah,
blah, blah.... 但是我要講的就是,他/她要想的有何不可,世界很大很自由,會這樣
做的確是故意的,因為我不覺得有任何人可以,把他想法的任何可能性殺掉罷了,會這樣
做的人本身就是一個『階級』的展現,只是在講你們『憑什麼』覺得你們有能力厄殺掉那
些原po的free mind呢?因為那些雜誌還是deco嗎?世界很大的你們也在某些程度,太瞧
得起那些東西了,更別說那些東西本身,從來沒有附予你那權力去kill other chances,
他們只是info....是用它的人去用它去kill other chances,並非是info自己去kill
other chances,用它的人就是敝人講的『階級』,是在『人』並不是在『info』上。
Who give you the power to close up the deal? You don't even make the rules,
that's my point...of course..I don't make the rule either.
That's why its free mind.
說句實話我留那個的確是故意的,目的是在講.... Why kill the chances? You
on't "OWN" them, so do I.
要對於Free Mind有什麼意見來教育我,也請寄我信箱(因為跟英搖和音樂沒關係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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還是不想不禮貌喔
但您憑那點覺得我想要『教育』你什麼?你的想法你的腦,原po的想法原po的腦,
我的想法我的腦,其實6550解釋的再清楚不過,想講什麼本來就可以講,但是
腦子本來就自由的很,No one could put a FULL STOP on answers.
說句實話我留那些的確是故意的,目的是在講.... Why kill the chances? You
don't "OWN" them, so do I.
"甚至於包括聽眾或是市場部份的聆聽習慣"
原Po從來也沒講過這種話,也沒有證據指出是這樣的情形,這都是你對於自己的見解,
所以原po也沒有同等是指什麼,自然也沒有辦法替你下面的話背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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ㄟ.... free mind的意思就是說,你有看原po文章有自己想他怎麼想的發言權,
你為什麼覺得我就沒有你同等的權力...其實我前面是有加『我說』的喔 歡迎自
己回去爬爬喔
我和你是一樣的,我想講什麼,為什麼要原po為我下面的話背書...
你可以猜原po Jim那個是自猜的,我卻無法猜我看文後原po怎麼想,是否有夠
Orz的或是有夠囧的....
另外我也不覺得在電台上放過幾首歌,就代表這個樂團跟JD很有關係耶
原po也表示
"只是隨筆點流行性較強的樂隊,希望能介紹電影給其他人、藉以引起興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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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也不覺得在電台上放過幾首歌,就代表這個樂團跟JD很有關係耶,當然阿!
所以我6550有沒有寫:我雖無法用這個講說Joy Division是有影響到他們啦,
但是你知道的.
你可以說是牽強,其實都不關我的事,我也一點都不care,只是大家都覺得
blah, blah, blah的,就是故意要拿這不好彩的present給你。
要講的是我其實也不大鳥原po怎麼想,講的就是世界很大,不好彩的事天天
有,你可以用NME我就可以用Rage,我昨天還特地一支支帶子找出來(以前是
錄影帶喔!汗 ~~~ 我已經好久沒用錄影機了Orz),轉到那裡還一首首算,沒
有那麼閒去一句句quote啦,反正有個講Heavily into blah..blah..blah..
、有個講changed my childhood blah..blah..blah.、 一個講最震撼的radio
experience blah..blah..blah.. 為你找帶子算video數已經很無聊了,還為
你一字字quote我才是無聊到翻吧。
這是我打why so serious的原因,就是假如你要那麼serious,我的確也可以
很serious。
我不太管原po怎麼想,我也不是故意的,但是中了就中了。
所以什麼叫:代表這個樂團跟JD很有關係耶?要認識團本身?要團許可?要
玩的很像?要住Manchester?喜歡他們的音樂被影響(或是改變態度)不行?
玩不同樂風不太夠格?
Rage敝人看了十幾年,不喜歡還發表意見,只是懶的quote,當然可以啦思想
很自由的,算我敗了 Orz...
這就是我講的:Why kill the chances? You don't "OWN" them, so do I.
只是原po不好彩中了而已,要講的是whats the big deal? Why so serious?
另外根據上面提到的比例原則與常識,緊接在兩個樂風之後首次出現了樂團,
難免會令人聯想這些樂團是JD的徒子徒孫或是受到很大影響的樂團,
(如果對JD一如所知或是下面樂團一無所知的話)
但是看到卻不是這麼一回事,於是我提出了我的意見,認為沒有什麼關連。
也跟上面一樣,我可能推文太快沒有說清楚,這點我跟原po或是誤解的大家道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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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我那裡有說過你是錯的?歡迎自己回去爬文喔,我只是講你一定程度
kill原po的moment了。
你的moment是你的moment,他的moment搞不好是別的moment,這就是free mind。
但是如果要如同你講的那樣,聽過JD放過JD看過封面的樂團,通通都跟JD有關係
並且,並且喔,那些樂團還適合擺在原po的文章裡,讓人聯想到會有深刻關連的影響,
我真的完全無言以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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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講一遍喔,什麼是『跟JD有關係』?要認識團本身?要團許可?要
玩的很像?要住Manchester?喜歡他們的音樂被影響(或是改變態度)不行?
玩不同樂風不太夠格?
Why kill the chances? You don't "OWN" them, so do I.
你真的完全無言以對,那其他我講的真正被影響但玩不同樂風的,或是甚至
於不玩音樂的,又有什麼言以對呢?因為『話』都被你講完了,you are the boss.
這就是我講的:Why kill the chances? You don't "OWN" them, so do I.
雖然我沒辦法證明你強辯式的『不崇拜』,
但是根據
Mojo 137期和Mojo 159期有關JD的專題,以及最新版的JD團員訪問錄音
還有Ltm出版的Shadowplayers DVD、Bernard Sumner的自傳、最新的JD檔案電影等
(都是去年或是前年出的東西喔,不是死忠樂迷也可以看看,沒有挖古沒有掉書包)
談到Ina Curtis喜歡的樂團或是藝人時,大家可以發覺重複很大
包括了David Bowie、Lou Reed、VU、Roxy Music、Iggy Pop、Kraftwerk,
當然還有性手槍。
可是Jim Morrison卻幾乎沒有出現,團員也沒有提過Ian崇拜the Doors或是Jim
更不用提Ian本身了。
可是原po卻在文章裡面表示,『Ian"的確"崇拜著Jim Morrison』
所以我才會表示有所誇張,並且以比例原則來說,他們是比較沒有關連的。
我沒辦法證明Ian『不崇拜』Jim,但是我提供了一個證據讓大家來判斷,
在文中提到的確崇拜,到底何不合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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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你還是找不到『不崇拜』的證據,你就無法叫一個看過電影的人,買
幾百本NME或是google九天九夜,找你要的答案給你,我的目的不是要鬥贏你,
我的目的很清楚,有的人喜歡把話講『死』,對我來說這就是『階級』,你
做不到找不到Ian明顯討厭Jim的證據,他就沒有必要找Jim『崇拜』的證據給
你。
強辯式我不接受喔,這叫做權力和義務,你當然可以request阿,那別人為什
麼不行?你也只能說出他喜歡:David Bowie、Lou Reed、VU、Roxy Music、
Iggy Pop、Kraftwerk.....
你憑什麼殺掉那個Jim的chance勒?台灣多的是獨立團小時候是聽小虎隊的,
十幾年後接受大大小小的訪問,講出來的有多少?還不是吐出什麼Velvet
Underground blah..blah...blah..
要不是有Rage那種東西,我還不知道我很多愛團,小時候也是聽很白爛的XD
Why kill the chances? You don't "OWN" them, so do I.
至於"消費"二詞,我想我們兩個的定義有很大的不同。
你可能認為只要是有用到、使用、憑藉、依靠、有關係等,都是消費,
也就是無人不消費又帶點人性本惡的觸感。 <-這是我自己假設亂猜的
(在你所對偉大的"free mind"見證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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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阿,所以有什麼不可以的,我6550解釋的超清楚的喔(可能你在氣頭上)
消費並不可恥,只是你有沒有把他用在對的地方罷了,你是在消費他讓大家
記得這個人、記得他的才華還是一切,還是for else....如此單純而已,沒
有那麼邪惡。
就是基本這字並不邪惡,但是我那個for else,假如你用的人是壞的人,那
當然是『不好』的『消費』啦,好的人用往好的地方,當然是好的『消費』
啦。
與其說我中文太爛,今天假如人家講,歡迎你來我們店裡『消費』,最好你
回他的是,你們太邪惡了Orz...!!!
說句實話其實是在用『它』的人,並不是在那『字』的本身,假如人是用
『有色』眼光看事情,當然什麼東東都是『帶色』的。
那我是不是回你一句,上面你自己講的,在指責別人過分刻薄對待樂於分享的人
(是否過分刻薄都還是你定義的)先想想正面一點的東西吧。
把『刻薄』改成『消費』,是否變得有點刺耳阿?
但是我對於消費二詞的定義卻是:
這個人平常跟JD沒什麼關係,平常也不會去聽JD的音樂,甚至根本沒有喜歡JD
但是等到風潮來了,
讓他有利可圖,可以賺錢,或是更有名,或是得到好處時,
他就開始假裝自己喜歡JD或是對JD很熟或是假裝自己粉絲,
然而風潮平息後,他又消失無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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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假如說在他們身旁撈的,這個我ok..我以前也聽我朋友講過。
但是你假如是講粉絲,我並不是很同意
只要他曾經愛過,為什麼不行(講句實話),因為世界很大,思想很FREE的、人
會長大或是思想改變,天經地義有啥奇怪,世界很自由阿。那喜歡小虎隊的人
是否就要一輩子唱著青頻果樂園阿?有啥奇怪?屁股蹲的比較久的就比較熟阿?
因為世界很大很自由,這並不是你說的那種惡性『消費』,
假如是的話,請樂團在紅時賺的錢,一毛毛的吐出來。
有些人要不是紅過,還靠那筆錢活N年勒,YOU PAY = YOU GET. 我是不是也可以
說樂團在消費那些跟風的樂迷阿,照您的邏輯而論,聽音樂是否要先接受royalty
test 阿? full on indeed... 就和要使用這種令人不快字眼前,請搞清楚Joy
Division這的團和相關的歷史好嗎?一樣的full on.
但是我覺得你應該是講,他們身旁撈的,100%尊重
基於我定義下的"消費"
所以我才會對原po的原文按了噓,並且有不快。
乃是因為我認為導演Anton Corbijn拍這片訪問了超乎想像多的人,以確定細節與事實
並且也跟剩下的團員算是熟識,時時徵詢著相關人等、尤其是真實出現在裡頭人的意見,
這樣的努力要被用消費來形容,我個人覺得過分了點。
Anton Corbijn表示如果要爽爽賺錢那他拍MV或是攝影就可以,
如此辛苦拍Control就是為了對當時的歷史,以及逝去的人致敬
(包括Ian、Rob、Martin,還有Tony)
這樣難道還要被說是消費嗎? (當然是基於我的消費定義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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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當然尊重你的意見,但是請看下面。
另外Debby失去了丈夫並且永遠活在Ian的盛名之下
她的自傳卻很客觀的祕密徵詢了很多人,並且還寫出了許多Ian的缺點,
以及不為人知的黑暗面,一面要回想許多令人痛苦的回憶,
在擔任製片時卻也很尊重不同的意見,願意修改與書中不同的細節情節。
這樣難道也要被說成是消費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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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當然尊重你的意見,但是請看下面。
至於剩下團員們都討厭的二十四小時派對人
Peter Hook甚至用了Use/利用這個字來形容,相較於全面支持Control與其宣傳活動。
到底在團員心中哪個才是消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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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費 = pay & get
Once again, the band got pay for everything they worked hard for...
However its still pay & get, no matter money wise or they want people to
remember the person or what they did or else.
That's why I said you don't OWN the band, so do I.
If you are that cool...you are a super fan. dude...why don't you get
New Order to play for Taiwan for free then.
Simply by "THE LOVE" of the band. I will tell the band that you are
a spuer fan, you will never never "USE" the band. Could you play for free
for Taiwan?
Sure.... Love = priceless
We all have our rent to pay...ok?
Use = its just different degree of pay & get.
2 bad u don't like it = change the world for me ok?
PS: Also regarding about 24...why Peter Hook still did the commentary
then?
當然,我的消費是建立於世俗譜羅的價值上,
也就是棒球板、王板、洋基板裡面所謂"消費王建民"一狗票討論裡面的消費,
自然我的不快也是有理由的,希望原po多包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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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o did he end it up get pay for that in a long way?
至於有關知識的階級論,階級論,我的意見也是比較接近annasofi。
我認為你所指控所指責的東西,我通通沒有那樣的意思,
我也完全沒有想要跟你爭辯這些東西,要教育我也請寄我信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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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面那段再貼一次喔
沒有人冤枉你喔,下面這段寫的很清楚
所以嚇到原po讓他自己改,當然不是你的錯,你當然沒有逼他我知道,
當然也不是他的錯,但是這的確是長久的風氣造成的
我講的是風氣
我覺得是事實,其實我還有很多例子舉,只要我有空的話,但是你覺得從來
沒有這種東西出現過,當然你家的事非常ok,當然很自由~~因為我本人其實
也ok到不行。
最後來是要向原po以及所有被我快語冒犯的人鄭重的道歉,
我以後會更加審慎地考慮推文的內容。
也還請原po多多在英搖板分享東西,我雖然沒有辦法保證不會發生同樣的事情
但卻也帶來了不少寶貴的知識、看法、觀點,以及更多的JD迷。
就這點我還是要謝謝原Po,並且也很仰慕他的風度與柔軟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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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po是好人,但是你也不是壞人 ;)
就像theleaf一再地表示他不是來吵架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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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是真的,要吵我回這超快的,幹一幹就好了又快又準,沒有必要解釋那麼多,
這的確不是我的本意,但是其他人怎麼想,我壓根隨便到不行。
我也不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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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ood on you. :)
所以恕我不奉陪之後"所有"的相關討論。
非關英搖與音樂或是針對我個人的東西,還請麻煩寄到我信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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敝人還蠻不能接受這種,您可以公開解釋,而別人不行後來要留這種,所以逮勢
無法答應,但是歡迎刪文。
Free mind的定義是,其實一直是你要講什麼本來就可以講,但是同樣的真正的
respect是respect other people's chances to experience. Experience
the thing ....like when u touched it at very first time....ok?
Its his/her moment...not your...you already gave your hymen away ok?
That's my point...ok?
Cheers
Hope you all wel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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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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