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論] 陳峰民與曹錦輝的差別消失

看板Baseball作者時間9年前 (2015/04/11 04:09), 9年前編輯推噓199(21011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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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誌版:http://jack19920102.pixnet.net/blog/post/196432656 -- 本文主要是想分享 對陳峰民和曹錦輝兩人陷入假球風波的看法 -- 《有沒有放水 只有自己心裡清楚》 首先想講一個觀念 那就是實際上 到底有沒有『放水』、『上了場卻不全力以赴』 基本上只有當事人自己才知道 因為 假設某位投手答應要放水 也收了組頭的錢 不過比賽前一刻他卻反悔了 決定要全力以赴 並且打算在比賽後把錢退還給組頭 還是有可能發生 他已經盡全力在投球 依然被對手打爆 大量得分 敗投等情況 所以除非發明準確率100%的測謊機 否則就只有當事人知道自己在球場上是否有「放水」 所以我認為 認定打假球的標準應該是要看 球員是否有「答應」組頭要打假球 這樣一來才會有比較明確的標準 比方像人證 錄音 甚至合約等等的事證 所以如果有球員有「答應」要打假球 那麼無論他在場上是否有全力以赴 我認為他都已經是違反了運動精神 也已經犯下了令人無法原諒的錯 -- 接著想談談曹 陳兩人在案發後的態度 -- 《陳峰民的事發經過》 時間拉回 2009/9/26 假球案爆發 檢調展開大規模調查 雨刷 莊宏亮 黃俊中等多人開始接受調查 到了隔年 2010/2/11 陳峰民在內的多名熊隊球員 遭指控可能與組頭有來往 隔日開始遭到球團暫時停薪 2010/2/25 檢方傳喚陳峰民到案調查 因涉案事證尚不明確 因此未做出強制處分 訊後請回 陳峰民否認放水 還主動要求測謊 然經評估身心狀況不佳 無法進行測謊 當庭改期候傳 當天檢方也表示 「但若認罪且態度良好 將可能給予不起訴或緩起訴處分2010/3/9 板橋地檢署因陳峰民堅持不認有放水 因此起訴陳峰民 求刑1年6個月 (詐欺 賭博罪) (反觀吳偲佑因坦承放水 態度良好 檢方依職權不起訴處分) 2010/3/16 陳峰民決定在近日召開記者會自清 並表示「從沒有跟蔡森鴻 蔡政宜等人有任何來往 也絕無收錢打放水球 會整理相關的證據 在記者會上供外界檢視」 檢方只採信組頭與蔡英峰等人的供詞 沒有相關金錢流向、通聯紀錄等證據 就將他起訴 陳峰民表示無奈且生氣 他強調 「沒有的事就是沒有 我從來沒有跟那些人見過面、說過話 第二次傳訊時他們連話都說得吞吞吐吐 為什麼可以依此起訴我? 雖然起訴是證明清白的方法之一 但有沒有想過我會因此斷送棒球生涯呢? 2010/4/5 板院審理假球案 陳峰民在庭訊中否認打假球 訊後受訪表示「堅持捍衛自己清白 否認打假球 卻比承認者日子更難過2010/11/26 年底 板院一審認為罪證不足 宣判無罪 可上訴 陳峰民激動哽咽表示「這一年來 我被趕盡殺絕 我想回去打球 現在證明我沒有罪了 難道他們不該把工作還給我嗎?」 2010/12/29 一審無罪一個月後 陳峰民拜會中職 請求中職還他一個清白 並尋求回中職打球 教球 或是到三級棒球當教練的機會 陳峰民表示「我不知道爭取這個有沒有必要 只是現在不爭取 人家就覺得有問題 那怎麼可以不爭取?」 陳峰民也表示 如果中職無法給予合理說明 將要申訴行政院勞工委員會、體育委員會 球員工會 對於陳的說法 中職秘書長李文彬表示 「目前規定是如此,沒有修改的話,不可能有其他作法。」 2011/3/29 隔年 檢方上訴二審 台灣高等法院仍判陳峰民無罪 全案定讞 雨刷一審時 稱陳峰民不是他的人 同時也查無雨刷聯絡陳峰民的證據 另外 黃俊中也否認有轉打假球暗號給陳峰民 許文雄、許志華也稱 陳峰民沒有引導投手打假球或配合他人打假球 陳峰民甚至還拒絕隊友周森毅打假球的邀請 還將此事報告教練陳該發 2013/12/25 過了兩年 陳峰民帶少棒隊拿下國際比賽第三名 受訪時表示「我仍懷有回到職棒的念頭 不論是教練或是球員都可以 他認為唯有再回到中職 才能還他公道」 -- 謝謝大家耐心看完那麼長的經歷 接著來看看曹錦輝案後的反應 -- 《曹錦輝的事發經過》 2009/10/26 假球案爆發 曹錦輝等人遭約談 曹表示 「憤怒及失望,懷疑回來打球的決定是錯的」 2009/10/27 檢調表示 曹錦輝每次出賽前 都會與雨刷相約見面喬事 隔天出賽時 曹就會敗投 2009/10/28 檢調約談9名球員 下午陸續移送板橋地檢署複訊 曹列被告 並坦承曾與雨刷吃四次飯 但並沒有打假球 2009/10/29 檢方發現 雨刷透過黃俊中將曹約到酒店喝酒 還找來「妮妮」作陪 曹的委任律師透露 曹確實曾和一些不適合的人 到一些年輕人常去的地方 但他並未承諾任何事 2009/11/3 曹發表書面聲明表示 「從來沒有對不起我投過的每一顆球 從來沒有對不起看過我比賽的球迷」 「自己在公領域部分絕對沒有對不起球迷 但在私的部分交友不慎 要向球迷致歉」 同日經紀人召開記者會表示 沒有帶小姐出場 而記者詢問「是否有酒店小姐作陪?」 經紀人只反問「這個是違法的嗎?2010/1/8 檢調表示 曹在09年三月回台時 即主動聯落兩大組頭首腦 雨刷及林秉文(米迪亞老闆) 曹詢問林秉文打假球價碼 林表示一場100萬到150萬 曹則向林秉文拿了100萬 同時又要求林秉文幫他下注200萬元 林因先前官司仍在審理 因此未答應 後來雨刷則透過黃俊中開出一場300萬的價碼 而檢調依曹 黃的會面和通聯紀錄 鎖定5/2 5/16 5/23 7/18日四場比賽涉嫌放水 2010/2/10 檢調不起訴書(節錄重點) 林秉文想至中國組棒球隊 且有意找曹 而林秉文開出的六年合約 月薪也高於象隊 因此曹在等待赴中國打球的機會 期間也曾和林一起到澳門及中國辦理組隊事宜 在二 三月間多次和林到酒店玩樂 都由林買單 曹向林要了100萬 以及下注200萬 然林未答應 林秉文因本年度沒有想要控制球員打假球 黃俊中又找上另一組頭雨刷給曹認識 雨刷與莊宏亮為了拉攏曹錦輝加入打假球的行列 多次招待曹至酒店並帶小姐出場 曹答應放水 但8/8當天比賽因颱風取消 後來再次答應要放水 但8/22前打給莊宏亮表示 人手不足取消放水 而同時檢調也發現 曹 莊 雨刷三人 在球季當中的五次見面吃飯後 曹先發主投的比賽 表現都不好 球隊也都輸球 但最後還是因為「無積極事證」與以不起訴 2012/9/2 過了半年 曹自美國返台 媒體前痛哭表示 「我當然是想打球 因為那畢竟是我生命中最喜歡的一項運動 我知道我做錯了 我真的很對不起大家 真的很對不起」 -- 以上是兩人的事發經過 我想陳峰民的態度 會讓大部份的人都願意相信他是清白的 並且檢調也沒有陳峰民與組頭的任何通聯 會面的紀錄 甚至雨刷 黃俊中 許志華 許文雄都說陳峰民沒有放水 只有蔡英峰曾提過陳峰民的名字 而檢調就因為這樣 以及因為陳峰民堅持不認罪 而起訴了他 但是無論在一審或二審皆查無任何證據 而陳峰民更一直希望能重回中職 還自己一個清白 反觀曹錦輝 我想經紀人和律師的說明 已經可以讓人很清楚知道 他確實是有和雨刷等人接觸並到酒店等地方玩樂 然而可惜並沒有直接證據 比方曹答應組頭要打假球的錄音檔 因此法律上無法將他起訴 前面說過了 球員是否有「打假球」 應該以他是否有「答應」組頭為準 而曹錦輝究竟有沒有「答應」組頭 要打放水球呢? 我想這個答案只有曹錦輝和組頭心裡知道了 至於各位球迷 就只能從這些事發經過 和曹案後的態度 來自行推斷了 -- 這篇文章是我看到板上 有篇卡好大的po文提到 上一次單場兩支三分砲的球員就是陳峰民 底下推文就有鄉民說他黑黑的 雖然馬上被指正 但看到自己那麼喜歡的球員被誤會 被迫離開球場 又時常被鄉民拿出來討論 或是被拿來與曹錦輝比較 才會忍不住寫完這篇文章 我想盡量用理性 客觀的觀點來整理我的想法 但如果在新聞 資訊引用上有任何錯誤或遺露 或是在邏輯上有任何謬誤或是不認同 都歡迎板上各位先進不吝指教 關於假球案 關於曹錦輝最近復出 實在有太多太多東西跟想法可以寫了 如果有時間的話 會再一一把想法整理出來 讓愛棒球的大家可以一起參與討論 12點開始寫 不知不覺也已經4點了... -- 參考資料 曹錦輝部份: http://tinyurl.com/otw8b6x http://tinyurl.com/p7t3s7b http://tinyurl.com/p6wyqaa http://tinyurl.com/pec2w3m http://tinyurl.com/ogsekzm http://tinyurl.com/p6acup2 http://tinyurl.com/ma89pzz http://tinyurl.com/lgt8euo http://tinyurl.com/lpmm5qd http://tinyurl.com/pzzfbpu http://tinyurl.com/ng34rdo http://tinyurl.com/pn66t8d http://tinyurl.com/nzwl2ex http://tinyurl.com/q6hzzst http://tinyurl.com/pz6ookp 陳峰民部份: http://tinyurl.com/nh9usx3 http://tinyurl.com/nrakgxe http://tinyurl.com/o28b7dd http://tinyurl.com/k6r4rh9 http://tinyurl.com/ljfqehu http://tinyurl.com/otma2pu http://tinyurl.com/pnq3dyj -- 翻譯X台南X美食X電影X隨手寫寫 http://jack19920102.pixnet.net/blog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4.45.202.76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Baseball/M.1428696555.A.BCA.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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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投一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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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一堆黑人害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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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謝整理 陳峰民超冤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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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11 04:19, , 4F
推認真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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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11 04:22, , 5F
大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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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11 04:25, , 6F
還我城島峰民!!!!! 曹錦輝每投一顆球 都是汙辱棒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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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11 04:26, , 7F
謝謝原Po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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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11 04:28, , 8F
謝謝整理,還我峰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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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這篇考據精神 免得每次逢曹系列文之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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挖靠 這篇有點屌 花多久整理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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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真的很可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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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這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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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po辛苦了,謝謝。我始終相信陳峰民是清白的。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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於黑曹吃屎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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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鎮台那時怎麼沒有幫忙橋陳峰民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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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原po 其實新聞中有提到 鎮神上任後已經廢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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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 陳鋒民 和 牛隊何紀賢 聽過最冤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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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訴即永不錄用」的規定 只是沒人要找他回來 哭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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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推原PO的整理,假球害人不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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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這篇,我也相信陳峰民是清白的,而噓某曹還有臉繼續打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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還有 226 則推文
還有 224 段內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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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理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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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分不ㄧ樣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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給陳峰民一個公道,好歹也讓他回球場還他清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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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樣看 陳峰民有點慘 比承認的還折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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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12 01:18, , 252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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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12 02:43, , 253F
李文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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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峰民真的是挺可憐的...沒憑沒據就...反觀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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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12 04:09, , 255F
關鍵就是在李文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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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12 04:40, , 256F
出身台灣東部教育水準有落差的東部 當然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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剩下自我催眠的能力 卻以為大眾都會買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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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12 09:22, , 258F
陳峰民根本就躺著也中槍 逼人認罪到底是X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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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的差別就是 沒辦法逃出國啊 CPBL只有自己可以沒事 別人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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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12 13:10, , 260F
朝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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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12 13:55, , 261F
推 謝謝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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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13 10:09, , 262F
推陳峰民,真的很冤枉的感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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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13 10:43, , 263F
無奈啊 這世界是不公平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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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14 21:34, , 264F
陳峰民...
04/14 21:34, 264F

04/16 11:07, , 265F
垃圾假球民 風頭過了在討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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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16 11:41, , 266F
推!
04/16 11:41, 266F
文章代碼(AID): #1LA2thlA (Basebal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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