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討論] 生命本質
※ 引述《MathTurtle (恩典)》之銘言:
: ※ 引述《kuopohung ((風之過客)在場的缺席)》之銘言:
: : 但問題是,把人類化約成化學元素,但拆解過後的化學元素卻沒辦法再度拼成一個人
: : 我要問的是:
: : 可以這樣化約嗎?
: : 這樣化約不會有問題嗎?
: 打岔一下。
: 的確很少有化約論者會主張「巨觀生命可化約至基本元素」的意思
: 是「可以把生命拆解之後再度組裝拼回一個生命」。
: 現在哲學上比較主流的化約論/物理論講法, 是用
: 「巨觀生命現象的性質附隨(supervenience)在基本元素的性質上」這種講法。
: 這裡「附隨」的意思, 不是要你真的去拆解它們,
: 而是說「如果兩個東西它們在基本元素構造上一模一樣,
: 那麼它們會擁有一模一樣關於巨觀生命的性質。」
: 或是等價地, 「如果有兩個東西它們在巨觀生命性質上有所不同,
: 那麼它們一定在基本元素構造上有著不同。」
: 當你用這種方式來談「化約」, 其實就比較可接受了。
我認為這只是為了解釋某種現象而不得不的權宜之策而已
把定義擴大而已
就好比說,觀察了生物可以化約成化學,在化約成物理
那是否只要觀察物理現象就可以解釋一切呢?
答案是否定的
那為何生物就可以完全的化約成化學變化?
這只是為了解釋某種現象的做法吧
為了避免解釋不了的情況
才用附加了了隨附這個概念
例如:
氮的基本概念:
原子量14
沸點-195度
等等...之類的
但是要解釋蛋白質構成的細胞
則說氮有什麼特徵可以構成蛋白質
蛋白質可以和其他東西構成生命等等...之類的
所以氮具有構成生命的一部份
但是只觀察氮又觀察不出來
而是要放大到生物體本身才觀察的出來
但為了方便解釋,所以才用了隨附這個概念
ps: 我覺得有擴大定義的問題
其他的東西,例如人的思想,或較高階的選擇問題
就直接用唯物論說明不存在是嗎?
但這卻只是能解釋的部分現狀而已
卻不能完全算自然界運作狀態
(只能說明是人類觀察到的部分現象和為了解釋方便的需要而已)
是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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