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抱怨] 台北 光華紐頓旁 龍成電腦

看板Anti-ramp作者 (vv)時間14年前 (2009/11/12 23:51), 編輯推噓3(3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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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flyingdevata (飛)》之銘言: : 有人去通訊行辦門號買手機 : 發現手機比直營門市、其他通訊行便宜兩千元 他心想:真的是賺到了 : 結果回家後發現 便宜兩千 原來是被綁了簡訊、來電來鈴業務兩年不能解約 : 偏偏這兩個業務那個人都用不到 兩年下來可能還貴上兩千的差額 : 那通訊行可不可以說:你應該要做功課阿 我們比較便宜是因為有綁其他業務 : 這應該都是很多人都知道的吧~~~ : 不然怎麼會便宜這麼多 : 雖然沒額外特別說明 但"合約有寫"你自己也簽了啦 : 這樣對嗎? 我想, 這個例子和原 po 的例子不太一樣, 也和目前討論買 3C 產品要先做功課的想法不太一樣 因為要不要綁約, 要綁什麼約, 在網路上是查不出來的 除非有人已經受騙, 然後貼到網路上 但是原 po 所指能不能灌 XP 或者平常所謂, 買 3C 產品要先做功課的狀況 基本上在網路上一定是查的到的 (當然, 指的是像性能或功用之類的, 不是用起來的"感覺") 如果顧客連自己要買的東西都沒有概念, 其實店家不見得能完全知道你的需求, 自然就很容易有爭議 而看合約這件事, 更是有問題 基本上不管是不是顧客, 是不是消費者 你在簽任何合約之前, 把合約看清楚再簽 在目前的法治社會中, 應該是基本的要求 如果自己當下看不懂, 把合約帶回去看清楚更是你的權利 如果店家給看, 而當下自己選擇怕麻煩不看 那麼最後說自己不知道合約上的條文, 說實在的, 說不過去 當然, 如果店家不給看, 那又是另一回事 只是, 這樣子, 你還願意簽? 其實說完全沒責任, 也說不過去 -- 家教經驗談 & 利用 TeX 編考卷與講義 http://dunst-kang.blogspot.com/ 要轉錄文章的人請注意三件事 1. 請註明出處, 2. 請保留簽名檔, 3. 請發個 mail 讓我知道 我的動態...(要簡單的註冊才能互動)歡迎一起來囉 bbs 型的微型網誌(plurk) http://plurk.com/dunst/invite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23.204.22.225

11/13 00:02, , 1F
可能舉例不太妥 但搭配的合約、手機都是可以查的
11/13 00:02, 1F

11/13 00:26, , 2F
廣告沒說的是..."保證可以保 但是不保證一定可以賠"
11/13 00:26, 2F

11/13 00:26, , 3F
推錯,,,
11/13 00:26, 3F

11/13 10:22, , 4F
推這篇,上篇的舉例真的不太妥
11/13 10:22, 4F

11/13 10:24, , 5F
合約跟功課一點關係都沒有,如果改成少配件會好一點
11/13 10:24, 5F

11/13 11:16, , 6F
我都知道是一家濫店 但提出一些對原PO有幫助的言論
11/13 11:16, 6F

11/13 11:17, , 7F
也是F板主的用意
11/13 11:17, 7F

11/13 19:36, , 8F
推這篇完全切入重點!
11/13 19:36, 8F

11/18 23:45, , 9F
電腦都還沒買,怎麼上網查!?如果要消費者自己查,那店員做啥
11/18 23:45, 9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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