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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riverT 在 PTT [ NTU ] 看板的留言(推文), 共301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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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題] 有人能解釋當年管校長爭議在哪嗎
[ NTU ]96 留言, 推噓總分: +26
作者: rabbitcheaty - 發表於 2022/12/31 21:15(3年前)
78FriverT: 管爺都能洗白喔01/04 20:45
81FriverT: 這篇文章一堆其他學校的人在推文 也太好笑了吧01/05 12:38
[問題] 校友用的ntu mail
[ NTU ]15 留言, 推噓總分: +6
作者: riverT - 發表於 2020/07/22 11:23(5年前)
2FriverT: 是阿 好幾年前就被迫改用1.0了07/22 11:42
4FriverT: 是用chrome喔... 今天之前都沒發生過的狀況07/22 12:39
[新聞] 台大4位前校長怒批教育部:凌遲台大
[ NTU ]22 留言, 推噓總分: +8
作者: joanzkow - 發表於 2018/02/22 13:59(7年前)
7FriverT: 楊泮池02/22 16:29
[校園] 221學術自由與共產黨的戰爭
[ NTU ]72 留言, 推噓總分: -51
作者: watermind - 發表於 2018/02/14 22:46(8年前)
71FriverT: ..?02/22 16:17
Re: [校園] 奪取學術成果未遂就逼博士生退學的醫學院教授?
[ NTU ]209 留言, 推噓總分: +119
作者: eric2853 - 發表於 2017/11/25 02:14(8年前)
118FriverT: 我覺得這篇文章除了教授的聲明外沒有任何價值11/25 15:53
119FriverT: 你自己都說很大部分你不清楚狀況了 比起澄清 這篇反而像是11/25 15:54
120FriverT: 在互相抹黑打泥巴戰11/25 15:54
121FriverT: 以澄清事情的角度來看 只有火上加油的反效果11/25 15:55
122FriverT: 我不覺得你自己發表那麼多相關看法 對教授本人或醫學院聲11/25 15:56
123FriverT: 譽有任何正面影響11/25 15:56
124FriverT: 本來覺得只有一方說詞尚不足採信 但另一方的反駁言論如此11/25 15:59
125FriverT: 反倒讓我懷疑原事主的說詞有幾分真實11/25 15:59
126FriverT: 確實不該謾罵也該保護老師名譽 但這篇文章我不認為有這種11/25 16:01
127FriverT: 效果存在11/25 16:01
128FriverT: 當然 只是一點個人淺見11/25 16:03
129FriverT: 原po本來也就有權利認為自己為了正義而必須發聲就是了11/25 16:05
133FriverT: 我建議原po可以多找幾個知道事情全程的人來反駁事主 才能11/25 16:11
134FriverT: 真正的保護教授和醫學院的名聲11/25 16:11
Re: [校園] 台大捐血車被市府要求這個月離開
[ NTU ]167 留言, 推噓總分: +132
作者: kk13942001 - 發表於 2015/12/23 01:14(10年前)
126FriverT: 大學廣場不但是校門口還是人潮出入眾多的地點12/23 18:04
127FriverT: 更常有活動接送的遊覽車需要臨停或學生需要地點集合12/23 18:05
128FriverT: 不管怎樣都不可能接受一個大型路障擺在那邊吧12/23 18:05
129FriverT: 還有個重點是 這種先例要是開了 將來豈不是沒完沒了12/23 18:08
130FriverT: 請神容易送神難 到時候台大各處有類似的事件遍地開花12/23 18:08
131FriverT: 行政單位要怎麼管 倘若有事又該由誰負責12/23 18:09
132FriverT: 這些難題不是一句 捐血車好棒是共同回憶 就能帶過的12/23 18:09
[心情] 圖書館清潔阿姨的抱怨
[ NTU ]67 留言, 推噓總分: +59
作者: cuppe - 發表於 2014/10/15 14:22(11年前)
53FriverT: 好奇google了一下 某樓似乎不是台大學生10/15 21:47
[研協] 聲援香港追求民主
[ NTU ]89 留言, 推噓總分: +81
作者: his9726 - 發表於 2014/09/29 22:34(11年前)
49FriverT: 推09/30 02:15
Re: [校園] 26th學生會文化部回應 湖說音樂節聲明
[ NTU ]303 留言, 推噓總分: +13
作者: riverT - 發表於 2014/07/13 06:46(11年前)
1FriverT:附帶一說,「事前我們僅知道EM會請譜鐳代開發票沖帳」07/13 06:58
2FriverT:這句話可是原汁原味的引自前面文化部那篇被噓到XX的澄清文07/13 06:59
3FriverT:搭上新聞稿最後一段「只要確定無實際交易,雙方均處罰。」07/13 07:00
4FriverT:學生會派文化部部長出來挖了一個這麼大的火坑,難道還不打07/13 07:01
5FriverT:算快點把這個大問題解決嗎?07/13 07:02
13FriverT:再補充一個.. 從奇特的管道(?),光過去半年內似乎校內就有07/13 10:24
14FriverT:5次和這家廠商合作的紀錄(地點皆在學校內,承辦單位未知)07/13 10:24
15FriverT:假使這5次都是代開發票的話...這...07/13 10:26
22FriverT:看來該名會計師有超法規阻卻違法的能力07/13 13:17
37FriverT:節稅25%的部分是新聞稿內計算的07/13 14:05
39FriverT:我只是很好奇如果你說上述兩種方法都不是你的會計師使用的07/13 14:06
40FriverT:那到底還有什麼樣特殊的方法可以取得其他公司的發票呢?07/13 14:06
41FriverT:既然你說兩種都不是,那你肯定是知道會計用怎樣的方式吧07/13 14:06
42FriverT:但是你卻又說要等發票下來後才知道是如何處理的?07/13 14:07
44FriverT:這樣不是很矛盾嗎?07/13 14:07
45FriverT:你如何有辦法在不知道是如何處理的情況下去否定兩種處理?07/13 14:07
46FriverT:我沒有質疑你的程序07/13 14:07
49FriverT:說實在的 有沒有比價或者招標根本不是我這篇文章的重點啊07/13 14:08
51FriverT:但你前面不是有說到會補開票給對方嗎07/13 14:09
52FriverT:如果是補開票,除了方法2外,還有什麼可能可以補開呢?07/13 14:10
57FriverT:若是這樣 我誠心建議你另外找個律師去面對你的會計師吧07/13 14:12
58FriverT:聽起來像是他對你保證了一個不可能的事情07/13 14:12
60FriverT:題外話,合乎會計法,也有"看起來合乎"的方式呀07/13 14:13
61FriverT:利用假交易使表面上看起來合乎就是種合乎會計法的做法07/13 14:13
62FriverT:這種行為除非被調查或抽驗到否則運氣好就是打混過關07/13 14:14
63FriverT:就如同走私一樣,所有的走私貨都是光明正大從海關進口的07/13 14:14
64FriverT:他們表面上也都符合進口的相關規定,但沒開驗前就不知真假07/13 14:14
69FriverT:那我再請問你,你有考慮過顧客可能因為代開而觸法的問題嗎07/13 14:17
72FriverT:(開立發票給未實際有交易的對象,即便沒有逃稅,仍舊觸法)07/13 14:18
73FriverT:今天你委請代開的公司,開發票給你的委託人時07/13 14:18
75FriverT:他們倆者之間實際上並無交易,這已經違反相關規定07/13 14:19
77FriverT:就算你後面有方法可以繞道將發票補回給代開的公司好了07/13 14:19
79FriverT:但是你的委託人和代開公司之間的行為已經屬違法事實07/13 14:20
80FriverT:即便你那部分不違法,但前面這部分也是絕對有問題的阿07/13 14:20
83FriverT:讓我再重新解釋一次好了,假設真如你的會計所言07/13 14:22
84FriverT:你在後面有辦法用合法的方式解決你和代開公司之間的問題07/13 14:22
86FriverT:這仍無法阻卻代開公司和你的委託人之間沒有交易卻有發票的07/13 14:22
87FriverT:違反相關規定的事實啊07/13 14:23
88FriverT:而且這部分要負責的也不是你吧,說句直白點的,你也沒權力07/13 14:23
90FriverT:可以負起這個責任07/13 14:23
91FriverT:因為這件事的問題是發生在代開A公司和委託人C之間的行為07/13 14:24
92FriverT:你在法律上並沒有權利義務可以對他們兩者間的行為負起責任07/13 14:24
93FriverT:這件事真要追究起來,只有追究A公司代開發票的行為與委託人07/13 14:25
94FriverT:C接受這種假交易行為的問題,跟你完全沒關聯啊07/13 14:26
96FriverT:這樣你明白嗎? 這不僅僅是你想不想負責的問題07/13 14:27
98FriverT:你實際上有關聯沒錯(B找A代開 B和C交易)07/13 14:29
99FriverT:但是在法律契約上,發票上就只看見A跟C的關係07/13 14:29
101FriverT:(因為你不能掛名 也正因如此你才找A代開)07/13 14:29
104FriverT:所以若追究起來,是會追究為何A和C之間沒交易卻有發票07/13 14:30
105FriverT:這樣說你可以理解嗎?07/13 14:31
106FriverT:換言之,這件事分兩部分 A和C的發票 還有 A和B回補07/13 14:31
108FriverT:你能負責的也頂多只有你和代開公司之間的問題而已07/13 14:31
112FriverT:政府機關是公家單位 適用的法規和一般單位不一定相同07/13 14:34
114FriverT:國家機構能使用方式不一定私人之間就能適用07/13 14:35
115FriverT:若你自己連確切的答案都不知道、需要專業的徵詢意見的話07/13 14:39
116FriverT:你怎麼能如此有信心的說服委託人進行相關的行為呢...07/13 14:40
120FriverT:在會計師只需對你負責的狀況下,他有辦法處理你和代開公司07/13 14:45
122FriverT:之間的問題的話,他當然能拍胸口向你保證絕對沒問題07/13 14:46
123FriverT:但A和C之間的問題誰來保證?對會計而言那跟他無關啊!07/13 14:46
124FriverT:A和C之間的發票如何來的對他來說並不重要,他只需要能把這07/13 14:47
125FriverT:張發票和你的發票對上,就沒他的事了07/13 14:47
132FriverT:我知道你很相信自己的會計師與一直以來都沒被異議所以沒問07/13 15:01
133FriverT:題的作法是可行的,但請看看這篇 http://ppt.cc/bOoF07/13 15:01
134FriverT:雖然這篇的主旨是在講利用開發票進行逃漏稅行為07/13 15:02
135FriverT:但其中的相關法規應該是可以適用的07/13 15:02
136FriverT:內文提到商業會計法第71條,不實行為之憑證07/13 15:04
137FriverT:替你開發票的A公司明顯違反了這條法律規定07/13 15:05
138FriverT:而收發票的委託人C也因此違反相關法規(文內第二段下述)07/13 15:06
141FriverT:關於國家機關的部分,我有找到相關的法規說明稅務機關可以07/13 15:11
143FriverT:代開發票07/13 15:11
144FriverT:但直至目前為止都沒看到有任何地方說明私人之間可以代開07/13 15:12
150FriverT:我想我前面就提過了,是否有逃稅不影響代開相關法規問題07/13 15:16
152FriverT:一邊是無銷貨事實卻有憑證(A)一邊是無進貨事實卻有憑證(C)07/13 15:16
153FriverT:在這點問題上,不論有沒有符合稅法規定,都是違反會計法的07/13 15:17
159FriverT:其實不管你那邊怎麼申報,都是B的事,和A與C無關,你瞭嗎?07/13 15:24
161FriverT:我總覺得我們的話題沒對上線...07/13 15:26
175FriverT:我不懂我有哪邊的意思是在講對方逃漏稅了07/13 20:09
176FriverT:到底是我的寫作能力有問題還是讀者的閱讀能力有問題?07/13 20:09
177FriverT:明明就一再強調就算稅金數字是對的這行為也有瑕疵的疑慮07/13 20:10
179FriverT:還能看成"所謂的逃漏稅" 真不簡單..07/13 20:10
180FriverT:google第二段有兩件事 前者提到關於逃稅的懲罰07/13 20:11
183FriverT:後者則是關於開發票收受的問題07/13 20:12
184FriverT:如果看不懂第二段有兩件事而且其中有所差異,我想也是白搭07/13 20:14
185FriverT:後面我對負責人的回應明明就已經寫的更詳細清楚了07/13 20:14
188FriverT:你沒看到它屬逃漏稅的前題是買方申報扣抵稅額嗎?07/13 20:16
192FriverT:可以和一定會是我想是兩回事吧07/13 20:22
196FriverT:這非常逗趣,文章裡會把這兩件事放一起是因為常常一同發生07/13 20:24
197FriverT:會去買、代開發票的人連帶的也容易有違反稅法的問題07/13 20:24
198FriverT:更準確的說,很多人是為了逃稅而去做這件事07/13 20:25
199FriverT:但這不代表會做這件事的人目的就是要逃稅或一定會逃稅07/13 20:25
204FriverT:更詳細的內容可以參照我和負責人討論時所提供的另一個網址07/13 20:26
205FriverT:我想你還是在糾結於自己的盲點跳不出來欸07/13 20:27
206FriverT:實際上當負責人在與我回應時,每當他把話題扯到他沒逃稅07/13 20:28
207FriverT:我都需要再三把她拉回來,表明這件事和他有沒有逃稅一點關07/13 20:28
208FriverT:系都沒有,更甚之,我根本不在乎他有沒有逃稅07/13 20:29
209FriverT:我對他提出的問題始終只有 1.他的會計室如何補上這筆的07/13 20:30
210FriverT:2.他的委託人和代開公司之間的發票收受問題07/13 20:31
211FriverT:如果你連這麼明顯的內容都看不出來,反而一再以自己誤解的07/13 20:31
212FriverT:第二段相關內容(我想你根本沒看出他有兩件事的意思吧?)07/13 20:31
213FriverT:來腦補說我在暗示、偷渡EM有逃漏稅的論點,那我想你是真的07/13 20:32
214FriverT:不太懂我這篇文章在幹嘛,而且應該跟我表達能力無關07/13 20:32
224FriverT:始終只有你自己在那邊說我在談逃漏稅,這算啥07/13 20:38
227FriverT:佛印:心中有大便,看到啥都是大便 還是要引用雅量了?07/13 20:38
228FriverT:該篇新聞稿因為買賣發票的行為常伴隨逃漏稅一事發生所以第07/13 20:39
230FriverT:二段將兩件事情擺在一起寫,但它有個轉折說明07/13 20:40
231FriverT:難不成你認為我引的時候應該只引最後一句話?07/13 20:40
235FriverT:我很納悶,你是否有看過負責人在前面澄清文對於代開發票的07/13 20:45
236FriverT:推文?07/13 20:45
237FriverT:突然發現這好像是很重要的問題(?07/13 20:45
238FriverT:新聞稿的主要內容是關於"買賣發票"也就是我文內方法1的問題07/13 20:46
239FriverT:方法2則是做假交易互開發票給對方的問題07/13 20:47
240FriverT:我看到現在才明白你似乎把買賣發票和假交易一事混在一起談?07/13 20:47
243FriverT:那很明顯我們的對話始終都沒搭上線 你在自己談一個新開的話07/13 20:51
244FriverT:題而已..07/13 20:51
247FriverT:方法1是 買賣發票的合法性和可能有逃漏稅的問題07/13 20:52
248FriverT:方法2是 兩間公司之間 互給發票假交易的問題07/13 20:52
249FriverT:你自己在另外講的是 假交易的逃漏稅問題(?)07/13 20:53
250FriverT:難不成我還要預先想到你會天馬行空的想出那些其他問題07/13 20:53
251FriverT:然後在文章裡先知似的先寫明"我沒在講這些問題喔" 這樣?!07/13 20:54
252FriverT:理解能力和表達能力一事也是你先提出的,我不過是澄清你對07/13 20:55
253FriverT:於文章的理解明顯有誤,也替你找出你的誤解點07/13 20:55
254FriverT:你卻認為是因為我沒清楚識別害你誤會了wwww07/13 20:55
255FriverT:你要說是我表達能力有問題?那就這樣吧www說實在我根本就不07/13 20:56
256FriverT:該跟你在糾結這件事,基本上只要確定你明白這通篇文的重點07/13 20:57
257FriverT:不在逃漏稅而是發票上對我來說就夠了07/13 20:57
258FriverT:更正一下 理解和表達是我先提出的xd07/13 20:58
263FriverT:題外話,既然你這麼會看暗示的話,是否有發現其實我是藉著07/13 21:00
265FriverT:負責人在其他文的推文中所言的補開一事而實際上想談假交易07/13 21:00
266FriverT:我想既然誤會解開了也能將遺跡留給後人瞻仰確保其他人不會07/13 21:05
267FriverT:有相同的誤解,讓焦點能回歸到主旨上,也是好事07/13 21:05
286FriverT:感謝voiceonly再度點出我想強調的問題07/13 21:45
291FriverT:我在後面主要的雙方是在講學生會和普雷沒錯啊(A和C)07/13 21:50
292FriverT:拜託樓上把我和負責人之間的討論看完好嗎QAQ07/13 21:50
296FriverT:樓上的理解是正確的07/13 21:52
297FriverT:至少依照我查到的資料 是這樣沒錯07/13 21:52
299FriverT:我就說了不是這次湖說的事情啊 天啊07/13 22:39
300FriverT:你可不可以搞清楚再來啊...07/13 22:42
[校園] 26th學生會文化部回應 湖說音樂節聲明
[ NTU ]107 留言, 推噓總分: -15
作者: ntusa26th - 發表於 2014/07/12 01:53(11年前)
11FriverT:所有的質疑都是誤植、誤用、誤會,能錯這麼多次真不簡單07/12 06:10
13FriverT:另外,原來有允許可以找沒有合法登記立案的廠商啊?07/12 06: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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