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查詢 / pepperminte
作者 pepperminte 在 PTT [ W-Philosophy ] 看板的留言(推文), 共116則
限定看板:W-Philosophy
看板排序:
1F推:好長......01/06 19:01
6F推:樓上,你是在西哲版呢,連思想實驗都要禁用也有逗趣。01/06 14:16
7F→:要不要直接請版主改版規禁止用思想實驗討論?XDDD01/06 14:17
10F推:XD 古今哲學談的有限制過範圍嗎?沙特最後連政治議題01/06 14:23
11F→:都談下去了,什麼時候哲學變得如此故步自封了 XD01/06 14:23
12F→:還得限制在某一個分支裡才能談 XD 西哲版果然還是帶著01/06 14:24
13F→:一點學術期刊味與學究味啊 嘖嘖 s大往上爬爬看各種戰01/06 14:25
14F→:文吧,看看有哪些是可以直接歸類在各分支裡的議題,而01/06 14:25
15F→:不是需要什麼都摻下去談的議題 xd01/06 14:25
16F→:看西哲版看四五年,玩皮膚之前想改變西哲版風氣果然是01/06 14:26
17F→:失敗了 (攤手)01/06 14:26
24F推:XDDD 一開始要人舉證的是誰?我從一開始就說,唯一死01/06 14:44
25F→:刑純粹是我認為邏輯上以及歷史經驗上可行,是誰先說沒01/06 14:44
26F→:實證資料都不算數的?XDDDDDDDDDDDDD01/06 14:44
27F→:西哲版對我來說只是用哲學觀點來泛論各種議題的地方,01/06 14:45
28F→:所以有什麼反駁的觀點自然都很歡迎,但是如果想要中盤01/06 14:45
29F→:押勝,自然反駁沒有理據的就會被我鑽回去咩,很奇怪嗎01/06 14:45
30F→:想要中盤勝就不要只丟書名上來,把內容拿出來,討論也01/06 14:46
31F→:比較有意義,不然都只是拿前人的智慧互丟互嗆而已,終01/06 14:46
32F→:究不是自己身上的東西。01/06 14:46
33F→:西哲版就是這點奇怪,人人嘛都說是在「討論」,但是大01/06 14:47
34F→:多數都是看到對方論點有缺陷就開始「批判」,態度就不01/06 14:48
35F→:對了,是要怎麼討論 XD 難怪這裡火藥味總是這麼重。01/06 14:48
41F推:所以才讓你把框架打掉啊,不然怎麼會說邏輯上可行?01/06 14:57
42F→:你知道罪刑相當原則事實上是支持極權統治者以大暴治小01/06 14:59
44F→:暴的嗎? XD 如何相當或相稱,誰說了算?同態復仇都可01/06 14:59
45F→:以被無限量放大了,罪刑相當不過也是騙騙小孩子的國家01/06 15:00
46F→:說詞而已,最後要怎麼做,誰說了算?XD01/06 15:00
47F→:也沒說錯啦,玄學清談一開始也被人認為是空談,西方哲01/06 15:01
48F→:學泛談形而上而難以經驗的事物,也是空談。那幹麻還讀01/06 15:02
49F→:哲學?XD01/06 15:02
50F→:透過泛談空論,把所有的世俗框架拿掉,才更能企及事物01/06 15:02
51F→:的本質喔,嘖嘖。(01/06 15:02
2F推:推樓上01/06 12:24
4F推:大概和被閃電打到等同機率才不算危險。01/06 16:06
6F推:開車哪裡危險,如果說開車危險,應該是開發出某車款的01/06 16:14
7F→:車商因為開發出了致死率超過1/1000的車款,所以研發團01/06 16:14
8F→:隊全部死刑。01/06 16:15
1F推:但活過日據時代的老人家,常在追憶的不就是治安良好?01/03 14:04
2F→:現在我國的竊盜再犯率還超過5成,雖然剁手時犯罪率不01/03 14:05
3F→:是零,但顯然低得多,而且這類犯罪還有財富作為誘因使01/03 14:05
4F→:人犯罪,但是酒駕呢?01/03 14:05
5F推:我也沒說重罰就不會有犯罪,只是犯罪率會變低而已。01/03 15:46
1F推:iphone都可以改機了,win8都可以破解了,酒精偵側系統01/02 22:33
2F→:不會被hack或被改掉嗎 = =01/02 22:33
3F→:要說可行性,你的例子才真的沒效果且容易被規避吧01/02 22:33
4F→:直接奪人性命作為最後防線,直接放大絕看誰敢踩線才有01/02 22:34
5F→:用啊。01/02 22:34
8F推:為了避免酒駕被處死,更有可能一開始就不敢酒駕吧01/02 23:15
11F→:為什麼有人會不怕?01/03 14:06
1F→:酒駕現行犯就直接當場處決了,以後方向盤上加裝個酒測01/01 16:22
2F→:器,只要酒精濃度超過0.15mg就會立刻通知警方,看他敢01/01 16:23
3F→:不敢上路。01/01 16:23
6F推:當場處決和唯一死刑有什麼不一樣,真要改成唯一死刑的01/01 16:31
7F→:話自然也有相關的政策配套啊,很奇怪嗎 = =01/01 16:32
8F推:現行死刑也有配套吧 新法上路沒有相關配套才是異常的01/01 16:47
9F→:吧 = = 需要這麼脫離現實嗎?用常識判斷即可01/01 16:47
11F→:即便不加入我現在說的配套,之前說的酒駕唯一死刑也一01/01 16:48
12F→:定會有多少酒精濃度以上才需死刑的爭議,這都需要配套01/01 16:49
14F→:啊 XD01/01 16:49
28F→:民主又不是用來酒駕用的01/01 21:19
22F推:看看大家的d槽… 把人民當成潛在犯罪者不是沒道理的12/29 08:41
23F→:見微知著啊...12/29 08:42
27F推:思潮歸思潮,人性的卑劣千古不變,所以威嚇力觀點也的12/30 14:13
28F→:確有其道理哩 xd12/30 14:13
35F推:可以用反證法啊→刑罰的減輕是否會造成犯罪率的增加?12/31 01:53
36F→:酒駕如果一律死刑的話,酒駕事故數不會下降?12/31 01:54
50F推:如此一來,「死」的確可以降低酒駕事故數啊,例如本來12/31 15:17
51F→:一個月發生100件,20死80傷,現在變成死刑後,還是有12/31 15:18
52F→:人會酒駕沒錯,而且的確有可能發生都會死就一定肇事逃12/31 15:18
53F→:逸也沒錯,但變成一個月發生20件,15死5傷,那還是頗12/31 15:19
54F→:有成效的啊 XD12/31 15:19
55F→:酒駕的人多的是肇事後不管的人,那和改成死刑後直接撞12/31 15:19
56F→:過去撞後不理有啥兩樣,根本沒不一樣啊 XD12/31 15:20
57F→:強制性交、殺人、酒駕、強盜罪就都一律死刑啊,為什麼12/31 15:20
58F→:一定要分等級?犯下這些罪就是死罪了,很難理解?12/31 15:20
61F推:拒捕的話就開車跑了,被撞傷的那5傷受害者也不會變成12/31 16:25
62F→:死吧。上面的舉例數字全是受害者的數字,酒駕肇事者不12/31 16:25
63F→:算在裡面。12/31 16:25
83F推:XD 用輕罪來教育罪犯依目前的成效來看一樣是幻想啊XD01/01 08:50
84F→:酒駕當然不一定會肇事,但有良心的酒駕者比例上有多少01/01 08:51
85F→:?XDDDDD 肇事情況下故意撞死人,就算讓你15死5傷變成01/01 08:51
86F→:20死0傷,那還是比20死80傷來得好啊 XDDD01/01 08:52
87F→:嚴刑厲法治天下,輕罪重罰,重罪一樣重罰啊 為什麼一01/01 08:52
88F→:定要分等級?XD01/01 08:52
95F推:有效?XD(大笑01/01 10:45
96F→:酒駕再犯率31%http://0rz.tw/5oKAm01/01 10:45
97F推:連續性侵犯再犯率85%以上 http://0rz.tw/7qYSY01/01 10:50
98F推:毒犯再犯率68%http://0rz.tw/Hpb7301/01 10:52
99F推:高雄第二監獄看再犯率http://0rz.tw/Gc5Bp01/01 10:54
100F→:少年罪犯刑事案件再犯率26%~43% http://0rz.tw/PDCm701/01 10:55
101F→:2011日本國內罪犯再犯率43.8% http://0rz.tw/HNokp01/01 10:56
102F推:竊盜及贓物罪再犯率53% http://0rz.tw/UOlSo01/01 10:58
103F→:有效?XD(大笑01/01 10:59
110F推:只有我一個人認為31%超高的嗎?01/01 12:54
111F→:10個酒駕有3個以上會再犯 = = 這成效也太爛了吧01/01 12:55
112F→:這些全死刑的話,就沒有再犯率問題了。01/01 12:55
122F推:我是很認真地認為31%太高了,也認為酒駕犯全都該死,01/01 14:34
123F→:明知故犯造成他人家庭的破碎。只不過打個XD就被當成嘻01/01 14:34
124F→:皮笑臉,看樣子西哲版也沒有太多人認真念過維根斯坦嘛01/01 14:35
125F推:我倒認為犯罪率與再犯率如此高的「現在」才是「退後」01/01 14:41
126F→:了,何來進步之有?01/01 14:41
130F推:全殺光了當然不會再犯,那裡矛盾?01/01 15:13
131F→:而且那20死是指受害者,又不是酒駕者,就算酒駕者拒捕01/01 15:14
132F→:也還是20死啊。01/01 15:14
136F推:那你怎麼知道我說的20死裡沒包含被再犯酒駕撞死的?01/01 16:20
137F→:你也偷渡了再犯酒駕一定會在路上遇到某個倒霉鬼的假設01/01 16:21
139F→:你偷渡了再犯酒駕一定會路上遇到倒霉鬼啊 XD01/01 16:23
142F→:所以我想出了更好的方案,已經回在你下面的回文下了01/01 16:33
114F→:科哲推翻科學幹麻 X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12/30 14:13
1F→:我倒覺得好像是你分不清楚東哲與西哲的分野就是12/27 09:24
1F→:我倒覺得好像是你分不清楚東哲與西哲的分野就是12/27 09: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