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討論] 哲學怎麼看廢死與否?

看板W-Philosophy作者 (世事如棋)時間11年前 (2013/01/01 16:11), 編輯推噓4(4024)
留言28則, 4人參與, 最新討論串2/31 (看更多)
我酒駕不論是沒肇事、撞傷人、撞死人,被抓到都判死刑 於是我原本只是撞傷人,就會乾脆把他撞死。 我如果被警察攔檢就會用盡一切方式不要被抓,這個一切方式 你能夠想得多嚴重就有多嚴重。他不會只考慮逃跑而已,衝撞警察, 逃亡過程也不會管撞到其他路人等等的問題。 反正被抓到就是死路一條,我腦袋就只會想怎樣不被抓到,哪還會想到其他東西? 你的20件酒駕行為造成的損害就不會只限於當下撞死撞傷的20人。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36.224.203.243

01/01 16:22, , 1F
酒駕現行犯就直接當場處決了,以後方向盤上加裝個酒測
01/01 16:22, 1F

01/01 16:23, , 2F
器,只要酒精濃度超過0.15mg就會立刻通知警方,看他敢
01/01 16:23, 2F

01/01 16:23, , 3F
不敢上路。
01/01 16:23, 3F
既然你提到這個配套,前面那個當場處決我們先不管..... 後面這個才是該先去考慮實施的,而不是一下子就丟個唯一死刑出來

01/01 16:30, , 4F
你可以繼續加一些其他的措施到你的假設題裡,不過一開始你
01/01 16:30, 4F

01/01 16:31, , 5F
涉想的狀況就是只有改成唯一死刑這東西而已
01/01 16:31, 5F

01/01 16:31, , 6F
當場處決和唯一死刑有什麼不一樣,真要改成唯一死刑的
01/01 16:31, 6F

01/01 16:32, , 7F
話自然也有相關的政策配套啊,很奇怪嗎 = =
01/01 16:32, 7F
你要加這些配套可以阿,不過一開始是討論唯一死刑可否降低損害, 結果唯一死刑好像無法減少損害,所以我們要再加其他配套這樣? ※ 編輯: pu0429 來自: 36.224.203.243 (01/01 16:39)

01/01 16:47, , 8F
現行死刑也有配套吧 新法上路沒有相關配套才是異常的
01/01 16:47, 8F

01/01 16:47, , 9F
吧 = = 需要這麼脫離現實嗎?用常識判斷即可
01/01 16:47, 9F

01/01 16:48, , 10F
我說了,有沒有配套都無所謂,你要有配套也沒關係...
01/01 16:48, 10F

01/01 16:48, , 11F
即便不加入我現在說的配套,之前說的酒駕唯一死刑也一
01/01 16:48, 11F

01/01 16:49, , 12F
定會有多少酒精濃度以上才需死刑的爭議,這都需要配套
01/01 16:49, 12F

01/01 16:49, , 13F
那重點就是在執行措施的問題了
01/01 16:49, 13F

01/01 16:49, , 14F
啊 XD
01/01 16:49, 14F

01/01 16:50, , 15F
我的天,連就地直接處決這種說法都出現了。這真的是有認真
01/01 16:50, 15F

01/01 16:50, , 16F
思考過的結論嗎?先不論配套能否施行,如何施行,怎麼製作
01/01 16:50, 16F

01/01 16:50, , 17F
,怎麼普及,系統整合的成本。就光只是談其他涵蓋的法規,
01/01 16:50, 17F

01/01 16:50, , 18F
警察職權,司法公正,一大堆的漏洞放在那邊,我們究竟是在
01/01 16:50, 18F

01/01 16:50, , 19F
談科幻故事背景裡天方夜譚的反烏托邦,還是真的喜歡吃回頭
01/01 16:50, 19F

01/01 16:50, , 20F
草,搞極權啊?為什麼我會覺得這種討論根本就無濟於事,因
01/01 16:50, 20F

01/01 16:50, , 21F
為我絲毫無法感覺這位不停強調酒駕該死刑的先進,有真正確
01/01 16:50, 21F

01/01 16:50, , 22F
實地在檢討自己言論中透露出的那些已經讓人不知該說是忍無
01/01 16:50, 22F

01/01 16:50, , 23F
可忍還是啼笑皆非了。靠,拜託其實八卦也都還是會出很多優
01/01 16:50, 23F

01/01 16:50, , 24F
質文耶..........
01/01 16:50, 24F

01/01 16:50, , 25F
酒駕唯一死刑我沒看過有這提案就是了,最多只是酒駕致死要
01/01 16:50, 25F

01/01 16:51, , 26F
比照故意殺人處理而已
01/01 16:51, 26F
※ 編輯: pu0429 來自: 36.224.203.243 (01/01 17:18)

01/01 20:59, , 27F
就地處決這種話是認真的嗎? 這裡是現代民主社會嗎?!
01/01 20:59, 27F

01/01 21:19, , 28F
民主又不是用來酒駕用的
01/01 21:19, 28F
文章代碼(AID): #1Gufefxm (W-Philosophy)
討論串 (同標題文章)
以下文章回應了本文 (最舊先):
完整討論串 (本文為第 2 之 31 篇):
文章代碼(AID): #1Gufefxm (W-Philosoph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