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查詢 / lefanfaron
作者 lefanfaron 在 PTT [ Christianity ] 看板的留言(推文), 共1964則
限定看板:Christianity
看板排序:
全部Christianity1964WomenTalk35NBAEasyChat34basketballTW29NBA23AIR_JORDAN19basketball13Gossiping13Spurs8Nets4Sportcenter4studyabroad4e-shopping3IVERSON3Lakers3Mavericks3UTAH-JAZZ3VISA3Wizards3BLAZERS2Boy-Girl2D_Nowitzki2GRE2JasonKidd2NTUST-ENG2Orl-Magic2Rockets2Timberwolves2VinceCarter2AntiVirus1Bucks1Cavaliers1ChicagoBulls1cksh80th3071G-S-WARRIORS1HSNU_11431Kings1KS98-3021LaClippers1MartialArts1MiamiHeat1NBALive1NTUsk8board1Nuggets1Pistons1Sean1Viator94Ding1worldbasket1<< 收起看板(48)
59F→:不認為耶和華是宇宙創造神=不認耶和華03/31 23:34
61F→:否定基督信仰就直接說否定就好,不用修飾那麼多,然後03/31 23:35
62F→:又反過來說基督徒不包容,其實都半斤八兩啦~03/31 23:35
3F→:狗皮不....03/29 17:17
119F→:民間信仰把祖先視為神明,而基督徒不認為祖先是神明03/31 23:38
120F→:所以是基督徒不尊重。那基督徒認為耶和華是宇宙創造者03/31 23:38
121F→:民間信仰者卻否認,這算不算不尊重?03/31 23:39
122F→:你認為某某政黨很好,我不認為很好的話,就是不尊重你?03/31 23:39
141F→:我同意你說基督徒不要隨便講別人的神是假的,是邪靈04/01 11:09
142F→:但是你另外說的,建議基督徒不要老是說自己的神是唯一04/01 11:11
143F→:真神,這個就有點在限制人的信仰自由了。你還拿種族出04/01 11:12
144F→:來比喻,或是假女人vs真女人。這就是類比錯誤。04/01 11:12
145F→:現代社會不容許任何種族歧視的言論或是書刊,這跟宗教04/01 11:13
146F→:教育或是書刊教導某宗教的教義,是兩回事。04/01 11:13
147F→:如果你要拿種族歧視來類比基督教,那麼是否該剝奪基督04/01 11:14
148F→:徒在教會中傳講一神論,禁止印刷傳揚一神論的刊物?這04/01 11:15
149F→:樣就變成以尊重信仰之名,行歧視一神論者之實。04/01 11:16
150F→:另外,你要搞清楚,基督教不是說別的宗教不是宗教(女04/01 11:17
151F→:人),而是說該宗教不可信或不建議信(該女人不可娶)04/01 11:18
152F→:我覺得你在思想宗教自由和多元尊重,並沒有想的很深入04/01 11:18
153F→:很多人說佛教最包容,所有的神明都可以包容進去。x啦!04/01 11:19
154F→:不承認耶和華是上帝,跟把他降格成為眾神明或是其他的04/01 11:20
156F→:東西,在基督徒眼中都差不多是「否定」。說尊重只是04/01 11:20
158F→:自爽而已啦04/01 11:21
159F→:你最後兩句跟你上面一堆敘述有衝突啊。那請問你到底04/01 11:21
160F→:是認為基督徒可以認為別神是假神,只要不說出來就好?04/01 11:22
161F→:還是你認為就像種族歧視或是某女人不是女人一樣,連想04/01 11:22
163F→:都不該想?04/01 11:23
165F→:我覺得不是我沒看懂,而是你自己根本就語意錯亂04/01 11:26
166F→:你的想法就是,不管有沒有講出來,只要心理想,就是04/01 11:26
167F→:歧視。但是不講出來,別人也管不到。我要講的不單是04/01 11:27
168F→:有沒有講出來,而是你把一神論當成歧視思想的本身,就04/01 11:27
169F→:是有問題的。從一神論者角度來看,你這種思想也是歧視y04/01 11:28
170F→:你該想一想,何謂歧視,何謂尊重,然後嘗試把自己放在04/01 11:29
171F→:別人的立場中去想,你就知道你的想法跟建議有多可愛了04/01 11:29
173F→:我上面不是講了,種族跟宗教不能如你所說的相提並論嗎04/01 11:31
174F→:我也講了把某人當成唯一真人也是錯誤的類比04/01 11:32
175F→:白人黑人都是客觀上可以判斷都是人的「事實」,你拿這04/01 11:33
177F→:個來類比宗教,就已經是偏袒多神論了。04/01 11:33
179F→:我換一個類比,多神論馬上就變成歪論。04/01 11:33
181F→:「你為什麼只承認你爸爸是你爸爸,隔壁老王對你很好04/01 11:34
182F→:為什麼不叫他爸爸?你歧視他嗎?」你覺得如何?04/01 11:34
184F→:宗教是主觀的,你既然不能證明多個宗教是真實的,你自04/01 11:35
185F→:然不該說一神論者的思想是歧視04/01 11:36
187F→:何為神祇 有客觀標準?什麼意思?04/01 11:36
188F→:你這個是典型的 no Scotsman fallacy。04/01 11:37
189F→:事實上,想要證明耶和華是真神的論文,是有的,但是你04/01 11:38
191F→:大概不會承認那是論文。人文學科的論文跟科學的論文是04/01 11:38
192F→:不同的。04/01 11:38
196F→:然後呢?你認為學界已經有定論,哪種神論比較好了嗎?04/01 11:42
197F→:學界有說哪種神論是客觀的事實嗎?04/01 11:43
198F→:文字的語意當然有客觀的意義。但是文字意義跟客觀事實04/01 11:44
199F→:是兩回事,你清楚嗎?y04/01 11:44
204F→:我想沒有人會否定,從語意上來說,民間信仰信的東西04/01 11:47
205F→:是神祇,但是當基督徒說民間信仰的神不是真神,是假神04/01 11:47
206F→:這並不是在探討語意的層面,而是值不值得信的層面04/01 11:48
209F→:當你任隔壁老王為爸爸時,我不會否認你的認定有語意上04/01 11:49
210F→:的錯誤,但是我會認定你認錯爸爸了 XD04/01 11:49
211F→:民間信仰把一堆死人跟小說人物當成神,不也是主觀?04/01 11:50
212F→:你認為你的祖先變成神祇,那是主觀判斷,別人認為你04/01 11:50
213F→:的祖先變成鬼,那也是主觀判斷。無神論者認為人死就死04/01 11:51
214F→:了,也是一種主觀判斷。那為何你要獨獨偏袒第一類?y04/01 11:51
217F→:你只會說一神論是歧視民間信仰。但是,角色換過來,04/01 11:52
218F→:同樣的邏輯,也可以指責民間信仰歧視一神論者y04/01 11:52
219F→:所以我上面才要跟你說,你根本搞錯基督徒批評的重點了04/01 11:53
220F→:沒人真的在乎民間信仰對於神祇的語意的正確性, ok?04/01 11:53
224F→:沒有嗎?你確定沒有?你到底知不知道你在問什麼啊?04/01 11:56
226F→:「你爸爸只是你眾爸爸中的其中一個爸爸。」這句話沒否04/01 11:56
227F→:認你爸爸作為爸爸的地位喔。你覺得呢?04/01 11:57
228F→:事實上,民間信仰,鬼,神,靈,這幾個字常常可以互換04/01 11:57
230F→:我的意思是說,你既然要用語意來凹,那麼我就跟你講04/01 11:59
231F→:從民間信仰來看,稱為靈或是神,沒有什麼很大的區別04/01 12:00
232F→:很多廟裡面供奉的神祇,樣子也是挺可怕的。04/01 12:00
233F→:稱呼某靈為邪靈,從語意上來說,還是認同那是一種靈04/01 12:01
234F→:這是descriptive方面,但是當基督徒這樣講,其實更著重04/01 12:01
235F→:的是prescriptive方面,就是希望對方不要拜那個靈04/01 12:02
236F→:但是不管是相信哪種靈是好是壞,其實都是主觀04/01 12:02
237F→:民間信仰跟基督信仰都是主觀,所以是「信仰」04/01 12:02
238F→:所以你就不該偏袒多神論,認為他們認為有很多神,是包04/01 12:03
239F→:容的表現,然後批評基督教的一神論,是歧視的表現04/01 12:03
240F→:這樣講,已經出賣你自己「不客觀」的立場了。04/01 12:04
241F→:我就先說到這裡,要去忙了~04/01 12:04
255F→:我發現你看文的能力有待加強....04/01 12:49
256F→:思考邏輯也很混亂04/01 12:49
257F→:你分的清楚什麼是descriptive和prescriptive嗎?04/01 12:50
258F→:客觀上承認民間信仰相信孫悟空是神祇,只是一種敘述04/01 12:51
259F→:而不是認為客觀上承認孫悟空就是一個神祇04/01 12:52
260F→:我不能說「根據你對孫悟空的理解,你不能說他是神」04/01 12:52
261F→:但是我可以說「根據你的理解,孫悟空是神祇沒錯,但是04/01 12:53
262F→:他並不是你所想像的那樣有能力蔭庇人云云」04/01 12:53
263F→:當信徒說:「你信的神是假神」或是「祖宗不是神祇」04/01 12:54
264F→:並不是在否定對方對於神祇的定義,而是指稱他們主觀04/01 12:55
265F→:所相信的孫悟空或是曾曾曾祖父並沒有成為神祇04/01 12:55
266F→:而我這樣的認定,當然也只是主觀認定。04/01 12:56
267F→:我已經說的很白了,你再聽不懂,那就是你的問題了。04/01 12:56
279F→:唉,講這麼多都白講了。隨你去吧~你愛講基督徒歧視人04/01 19:37
280F→:就講吧,那是你的自由~04/01 19:37
281F→:改天人家要你認別人作爸爸,你最好就不要拒絕,還要說04/01 19:43
282F→:「任何男人都有可能是我爸爸」,以免自己一邊批評基督04/01 19:43
283F→:徒,一邊也在做同樣的事情。04/01 19:44
298F→:就說你邏輯混亂咩~ 上面你都說神祇的客觀意涵跟客觀證04/01 20:18
299F→:據是兩回事。之後馬上就來表演你又搞混了04/01 20:19
300F→:你應該要說,宗教學家統計發現人類所信的神有很多個04/01 20:19
301F→:但是這不代表這些神祇都客觀存在啊。04/01 20:20
303F→:你把神祇有客觀意涵的意思,挪用來指稱神祇客觀存在04/01 20:21
306F→:然後就說基督徒歧視人。這種類比一開始就是不公平的04/01 20:22
311F→:你拿只有白人是人的比喻,用了很多次,可是你無視我反04/01 20:23
313F→:對的理由,繼續用,明顯沒有對話誠意04/01 20:23
316F→:這個新的類比並沒有比較高明。同樣是先預設了大俠有很04/01 20:26
318F→:多個。04/01 20:26
320F→:然後再來指稱認定只有一個大俠的人是歧視04/01 20:27
321F→:你自己找一個「只有一位」的類比,自己想一想好了04/01 20:28
322F→:我已經給你「爸爸」的比方了,你都視而不見,我也沒輒04/01 20:29
325F推:然後咧?我上面都說假的喔04/01 20:30
326F→:事實上,今天也有一堆人認為自己是乾隆皇帝的轉世04/01 20:31
328F→:那你是不是都得承認他們都是乾隆的轉世才算是尊重每個04/01 20:31
329F→:人?04/01 20:32
330F→:學術界並沒有證明神祇有很多個,如同證明生父只有一個04/01 20:32
332F→:學術界大多是探討信仰文化的「現象」。所以他們只能04/01 20:33
333F→:說「人類信的神祇有很多個」但是不能說客觀上這些神祇04/01 20:33
334F→:都存在。所以各種宗教信的神是不是真實的,是一個開放04/01 20:34
335F→:的議題。任何人都可以來證明是真的或是假的04/01 20:34
337F→:你不能拿「現象」的研究,就直接說客觀上,神祇有多位04/01 20:35
339F→:所以那些說神祇只有一個的就是歧視別人。這就是你04/01 20:35
340F→:邏輯不通的地方04/01 20:35
342F→:魔法師有很多,大俠也很多,但是當你面對一個相信這些04/01 20:36
344F→:人物都是客觀存在的人,為何堅持「這些都是小說人物」04/01 20:37
345F→:是在歧視他?04/01 20:37
346F→:不用講類比。就拿真實世界有的宗教,我相信你不會認為04/01 20:40
347F→:真理教跟天主教是屬於同樣一個等級。你不能夠拿「人類04/01 20:41
348F→:有信許多神祇的現象」,然後轉化成「因此不可以說某宗04/01 20:41
349F→:教的神是假的」。這是跳躍式邏輯。而我相信沒人真的按04/01 20:42
350F→:照這種理念去理解每個宗教。難道你看到被某個神棍迷惑04/01 20:43
351F→:良家婦女去雙修,你不會覺得這個女的被騙了嗎?04/01 20:43
352F→:你看到有人加入飛碟教,準備要自殺,你不會想要挽留嗎?04/01 20:43
353F→:最好是你通通都認為這些宗教都有可能是真的啦04/01 20:44
354F→:再者,如果你也承認耶和華可能是真神,那麼就代表你也04/01 20:45
355F→:承認有可能這個世界只有一個神。那麼你憑什麼說一神論04/01 20:45
356F→:是歧視呢?說是歧視,就是假設這個世界的確客觀存在許04/01 20:46
357F→:多神祇,所以一神論是錯的。那如果一神論是錯的,你就04/01 20:46
358F→:不能說基督教也可能是真的。04/01 20:47
359F→:你不能魚與熊掌都兼得。要嘛就全體包容,然後認為一神04/01 20:47
360F→:論也可能,因此不會說一神論的論述是在歧視。要嘛你就04/01 20:48
361F→:誠實一點,直接說你認為多神論才是正確的,所以基督教04/01 20:48
362F→:是錯的。你不能一邊又說包容所有宗教,一邊又詆毀一神04/01 20:49
363F→:論。這就是我說你邏輯不通的地方。04/01 20:49
364F→:另外,你不要以為這世上只有分一神論跟多神論04/01 20:52
365F→:就算是多神論,也分很多種,而且彼此衝突04/01 20:53
366F→:有的多神論者認為人死會變成鬼,有些多神論者則認為04/01 20:53
367F→:人死了是回到大自然的懷抱中,而神明並非人死變成的04/01 20:53
368F→:請問你覺得是誰在歧視?是前者歧視後者,還是後者歧視04/01 20:54
369F→:前者?04/01 20:55
370F→:我的看法就是,這不是歧視的問題,只是個人理念的問題04/01 20:55
371F→:大家都有自由去相信自己的信仰,也可以去傳播,只是04/01 20:55
372F→:要帶著禮貌,不要「強逼」人改教,也不要「辱罵」04/01 20:56
373F→:所以我才一開始說,我不贊成基督徒隨便跟人說別神是04/01 20:56
374F→:魔鬼。這點我跟你一樣,但是我們的理由是不一樣的。04/01 20:57
391F→:你的邏輯常常會跳針,我真的懶得再跟你耗下去了。= =04/02 16:14
392F→:你只顧講你的,都沒有掌握我的要點04/02 16:15
393F→:魔法師或是大俠是在文學的文化中,而非宗教文化中04/02 16:16
394F→:當有人把文學的文化轉為宗教的文化(如拜齊天大聖)04/02 16:17
395F→:不只一神論者要否定,我看很多多神論者也一併否定了04/02 16:17
396F→:那些認為人死回歸大自然的,你是不是也要說他歧視拜04/02 16:18
397F→:祖先的人? 拜託把我的推文先好好想一想再回復好嗎?04/02 16:18
416F→:有精神病的人以為自己是乾隆皇帝,你如果否定,就是04/02 23:03
417F→:踐踏她心中的感情投射。所以你跟他說話,要說「皇上」04/02 23:04
418F→:你在這裡抨擊基督徒歧視,也是在踐踏基督徒的情感,所04/02 23:04
419F→:以,你也在歧視啊~ 你怎麼腦筋就是轉不過來?04/02 23:05
420F→:基督徒也沒一天到晚在校園內一直跟外邦人說,媽祖是04/02 23:05
421F→:假神。別鬧了。這根本是假議題。我也說了,就算真的04/02 23:06
422F→:有這種信徒,我也會覺得不應該。另外請你也思考,你04/02 23:06
423F→:一直在版上堅持基督徒就是歧視,是不是也是一樣的行為?04/02 23:07
424F→:自己不要基督徒在校園講別人是假神,自己就可以在版上04/02 23:07
425F→:一直說基督徒歧視?好一個雙重標準!04/02 23:07
426F→:你說神明只是在文字以及meme上,光這點我就可以控告你04/02 23:09
427F→:歧視所有宗教信徒了。你自己想想看吧04/02 23:10
428F→:最後一次回了。有些人閱讀能力真的很差,唉...04/02 23:13
86F→:雖然正統教會有時也會傳出強迫受洗或決志的情況,但是03/28 00:38
87F→:目前為止我所聽過和看過的,全都是x會的,所以一聽到03/28 00:39
88F→:類似的事件,很自然就會聯想到應該是同一個組織做的03/28 00:40
3F→:離開教會的基督信仰,已經稱不上是基督信仰了。03/24 23:53
4F→:聖經從沒說教會是完全的,但是卻也沒說信徒可以離開教03/24 23:54
5F→:會,自己追求信仰。基督徒在新約被比喻成基督身體的03/24 23:54
6F→:一部分。而基督的身體就是教會。一個離開教會的基督徒03/24 23:55
7F→:等於被砍斷的手或腳。03/24 23:55
23F→:天主教一邊說教會之外沒有救恩,一邊又把馬丁路德等人03/26 09:22
25F→:開除教藉。03/26 09:22
27F→:教會本來就是一個組織。這沒有什麼大不了的。沒有組織03/26 09:24
28F→:的教會才糟糕。有什麼事情或問題發生,就會很難處理。03/26 09:24
63F→:宣教士可能去蠻荒地方,但是他是帶著「開拓教會」的使03/28 13:19
64F→:命去的,而不是你這種把信主跟聚會分開的想法,更不要03/28 13:20
65F→:說你身處的台灣有幾千間基督教會。藉口找很大喔~03/28 13:20
77F→:我沒說不去教會就不能有救恩,但是我也不認為聖經允許04/01 19:49
78F→:信徒自以為得救了就隨隨便便。你先證明現今的台灣是04/01 19:50
79F→:中古時期或是蠻荒地帶,你再來拿這個作為不聚會的藉口04/01 19:50
80F→:吧!你這種態度,跟不讀經然又拿中古世紀只有神父能讀04/01 19:51
81F→:聖經來做為藉口說不讀經沒關係,也不影響救恩。04/01 19:51
82F→:類似這些人,你跟他們有什麼區別呢?04/01 19:52
13F→:樓上,此話怎說?有證據表明次經著作年代比起其他書卷03/12 00:03
14F→:還要更早嗎?摩西五經算不算信史?次經有比五經更早嗎03/12 00:03
1F→:順便一提,近來說找到方舟的影音使團,很有可能是騙局03/05 09:59
2F→:http://ppt.cc/4SFb03/05 09:59
3F→:http://ppt.cc/lsrj03/05 10:05
4F→:台灣人跟香港人都憨憨,奉獻一筆又一筆的錢給他們03/05 10:06
5F→:還幫他們宣傳。有一些香港人為了要點醒這些民眾03/05 10:07
6F→:特別拍攝了一齣惡搞的影片,宣稱找到十誡的法版03/05 10:07
7F→:http://ppt.cc/_mAe03/05 10:10
11F→:我講挪亞方舟,結果樓上的結論卻是整本聖經?03/06 08:28
12F→:你乾脆說 耶穌所說的比喻 都不是真實發生的,所以03/06 08:28
13F→:整本聖經其實都是比喻 跟真實發生的事情無關03/06 08:29
17F→:樓上是不是來錯地方推文了?03/11 23:52
32F→:是 Utnapishtim ..... 抄錯了03/05 09:22
33F→:與其說是抄襲,倒不如說是希伯來人跟蘇美人有類似的03/05 09:29
34F→:傳統文化,所以用類似的架構表達。但是因為要表達03/05 09:30
35F→:的信息不同,所以內容也會有所改變。03/05 09:31
41F→:U 似乎也在預設價值的優劣,不是嗎?「不要預設自己的02/20 18:01
42F→:價值在別人身上」是優,反之則是劣,因此就可以來挑戰02/20 18:01
43F→:f大(和其他基督徒)。02/20 18:02
44F→:殊不知,這樣一做,剛好違反了自己那套價值。02/20 18:03
45F→:如果你要加個「強加自己的意見在別人身上」的行為進去02/20 18:04
46F→:那我想沒有基督徒會反對你的。所以也不用爭辯了。02/20 18:05
47F→:我想這個版沒有基督徒會認為強加自己的意見在別人身上02/20 18:05
48F→:是一件好事02/20 18:06
27F→:untilnow 律法沒有要被廢去 而是要成全。你認為新約02/16 22:52
28F→:說是要如何成全?繼續按照條文守律法,還是有別的?02/16 22:52
29F→:教會都有提供答案。我相信你自己也知道答案。02/16 22: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