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查詢 / jiaxu
作者 jiaxu 在 PTT [ CATCH ] 看板的留言(推文), 共98則
限定看板:CATC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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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F推:對群組的判決非常失望,尤其是關於是否有黨同伐異的部分。群03/07 01:28
7F推:組錯誤援用平等原則來審理此部分,意味若板主向來黨同伐異,03/07 01:31
8F→:反更為正當適恰。是否有黨同伐異的情形應該是個案判斷,組務03/07 01:33
9F→:與板友皆能判斷,但很遺憾群組不知為何無以辨識?03/07 01:36
29F推:其實群組的判決充斥矛盾,除了前述無能辨識黨同伐異,忽視證03/07 04:50
30F→:據的情形外,若群組真認為組務不應受理申訴,而板主不應受警03/07 04:52
31F→:告處分的話,根本不應要求板主以公告向UYC道歉。群組全然不03/07 04:59
32F→:論Ptt使用者違規及申訴處理規則第11條所定:處分須經公告始03/07 05:05
33F→:生效力,及板主就此之違反情形,不知是故意忽略還是另有原因03/07 05:07
34F→:。因為小組長給與警告之理由亦在此,而非其他事由。群組以非03/07 05:09
35F→:給予板主警告之事由要求板主撤銷警告,對真正給予警告的理由03/07 05:10
36F→:卻避而不談,這樣的群組判決能謂合理?事理豈能得平?03/07 05:17
37F→:附以群組長判決前尚有他群組之群組長至群組試圖「指導」,只03/07 05:21
38F→:能說今天有這樣的判決結令人痛心。03/07 05:22
42F→:前句將要求換成建議亦全然無改群組判決的矛盾。幸賴小組長補03/07 05:39
43F→:強道歉之效力及部分判決之不足之處,真是辛苦小組長了。03/07 05:40
275F推:謝謝樓上的意見,但其實這些討論並不是在吵架,同時也沒有強03/03 09:55
276F→:制任何板友來看。大部分參與討論的人都是期待為來不要再發生03/03 09:57
277F→:網路霸凌的事件,並希望板主至少要能公正主持板務。今天受害03/03 10:03
278F→:者站出來只不過期待能還原真相並要求一個合理的平反,而其他03/03 10:05
279F→:板友更有提出板務詢問或建議,大抵也是平和討論。如果不想了03/03 10:08
280F→:解,就麻煩不用來看,但也請不必限制大家認真嚴肅的討論與對03/03 10:10
281F→:還原真相做出的努力。其實Rindler早以講出重點,若不是板主03/03 10:13
282F→:在一面在板上道歉,一面又在組務與群組板提出各版本不一的說03/03 10:17
283F→:詞,甚至有以不實陳述誤導組務與群組之嫌,根本不會有這些後03/03 10:18
284F→:續的討論。社會和諧很好,但個人權益的保障也很重要,網路霸03/03 10:23
285F→:凌的受害者勇敢站出來發聲很了不起,其實應該為她鼓掌。03/03 10:24
468F推:z大部分的論點是對的,但質疑小組長公正性的部分則有斷章取03/04 06:58
469F→:議的問題。小組長是於「如果版主有記錄,代表一直都是這樣清03/04 06:59
470F→:理(不管何時犯錯,定時結清)那就檢討版規,並修訂。」這句話03/04 07:00
471F→:之後才接著說:「如果拿不出任何佐證,那是否可以認為是替攻03/04 07:00
472F→:擊U員的所有人解套?」其所談明顯是板主是否有黑箱作業的問03/04 07:02
473F→:題,而且小組長使用的是問句,而非斷言。此處更與板主所得警03/04 07:04
474F→:告的原因無關,想藉此削弱小組長的公正性未免過於牽強。相反03/04 07:05
475F→:的若觀覽jobli小組長過去的判決,可發現他是一位不與所轄板03/04 07:06
476F→:主沆瀣一氣,亦無偏私一方的小組長,在現今提倡和諧氛圍下尤03/04 07:08
477F→:為可貴。03/04 07:08
482F推:z大就已經說您有斷章取義的問題了,還要重覆一遍嗎?板主被03/04 17:18
483F→:警告是因為處理板務有「私信警告」、「黨同伐異」及「雙重標03/04 17:19
484F→:準」的情形,而非制定板規有疏漏。在這裡說小組長是有罪推定03/04 17:20
485F→:實是指鹿為馬。為了說項連板主處理違規「隨便記在紙上已經撕03/04 17:23
486F→:掉也不奇怪」這樣的話都講得出來,也著實讓人佩服。其實就此03/04 17:24
487F→:<PTT 使用者違規及申訴處理規則>已經規定得很清楚:「經認定03/04 17:25
488F→:為違規行為者,認定權者得予以適當之處分,該處分須附理由且03/04 17:26
489F→:經公告方生效力。[...]」板主這種私信警告的作法根本自始不03/04 17:28
490F→:生處分效力,而是「私了」。現在板主自己在About_Life板上更03/04 17:29
491F→:自曝過去也有這種私了檢舉事件的情況,是長期漠視站規,罔顧03/04 17:31
492F→:板友權益,今天這種不透明的管理方式被質疑有黑箱作業之嫌怕03/04 17:34
493F→:是剛好而已。至於會計法的規定跟處理板務違誤沒有什麼關係,03/04 17:34
494F→:就不用特別提了。03/04 17:35
499F推:z大,我不知道是誰在模糊焦點。小組長既然沒有以板主提不出03/04 17:56
500F→:處分的紀錄來對板主究責,何來有罪推定的問題。要指摘小組長03/04 17:58
501F→:還麻煩不要以紮草人的方式來混淆視聽,謝謝。03/04 18:00
511F推:z大,我想您需要看一下小組長行文的脈絡,讀文本不是這樣抓03/04 18:08
512F→:一個句子就出來大書特書的。03/04 18:08
562F推:@babaface 您的解讀是正確的,我表述可能有不夠清楚的地方。03/04 18:38
50F→:我也查不到這組代碼的文章#1J1aRWR。03/02 18:18
52F→:找到了,謝謝Goodwhite!03/02 18:19
58F→:我不能決定ip位置要跑出什麼數字啊!?囧03/02 18:24
60F→:然後其實也不太懂anedo到底想要表達什麼?方便明示一下嗎?03/02 18:25
71F→:沒關係,不表達也是一種意見,謝謝。03/02 18:35
152F→:我很欣賞ganbaday的仔細清楚,也很謝謝g大提出的各種意見,03/04 01:22
153F→:只是關心的焦點還是不要放在上站次數多寡較好,既然看板規定03/04 01:26
154F→:上站次數超過30次就可以發文或推文,那麼就發言資格其實沒什03/04 01:29
155F→:好質疑的。一個人說的話是不是有理,是不會因為上站次數而有03/04 01:31
156F→:所區別,像mongdream這樣現在還來質疑誰是誰的分身,不但對03/04 01:34
157F→:討論沒有幫助,更顯露出對於程序正義的認識有點不足,因為當03/04 01:36
158F→:跨過發言資格的門檻後,對mongdream發言的評價和對我發言的03/04 01:38
159F→:評價,就是看內容而已,再說什麼其他的都顯得多餘而小氣了。03/04 01:42
160F→:另外,我對於zenither的上站次數全無意見,跟他也沒有戰爭,03/04 01:46
161F→:但由他來質疑我上站次數過少,結果只是讓人發噱而已。03/04 01:48
8F推:請問參選人對於板主在群組板About_Life的託詞有什麼看法?03/01 18:20
12F推:謝謝參選人的回答!03/02 18:15
42F推:請問參選人對於板主在群組板About_Life的託詞有什麼看法?03/01 18:21
48F推:謝謝參選人的回答!03/03 02:48
24F推:推樓上。這個遲來的警告只是還UYC一個公道而已,組務在公告02/17 02:35
25F→:講得很清楚:如發表意見僅非看版主流見,仍應受版主保護。問02/17 02:36
26F→:題是板主不僅之前沒有依照她過往執行板規的標準來處理對UYC02/17 02:37
27F→:個人的攻擊,甚至還在另行發文中批評UYC,沒有拿捏好身為板02/17 02:46
28F→:主所應有的分際。不過有處理還是給推!02/17 02:50
30F推:樓上這樣說就差了,這已經不只是要求被霸凌的人打不還手,罵02/17 21:50
31F→:不還口,而是連最基本的依板規主張自己應有的尊重都不可以。02/17 21:51
32F→:申訴的內容公開在組務板,清楚可見板主打算以私信的方式私了02/17 21:55
33F→:對個別板友的人身攻擊,非要經過小組長的指正才願意處理,且02/17 21:56
34F→:一拖就是一週,面對這種態度,我還覺得UYC的風度已經很好了02/17 21:57
37F→:。真的不希望板主明顯以自己的好惡對待意見不同的板友,或縱02/17 22:02
40F→:容網路霸凌的歪風,否則結果就是讓這個板漸漸流失好文。02/17 22:03
133F推:我的看法與greensh相同,雖然板主表示她是善意要化解部分板02/19 01:18
134F→:友對UYC的攻擊,其主觀想法究竟為何已不可考,但其事實上的02/19 01:20
135F→:作法卻是造成對UYC更嚴重的傷害,站在旁觀者的立場,所見到02/19 01:21
136F→:的的確是製造輿論,檢討UYC的文字,令整個板面的言論倒向一02/19 01:22
137F→:方,怎麼樣都很難看出板主是抱持著善意在處理網路霸凌事件,02/19 01:23
138F→:更何況怎麼兩位板友說要離開時,板主需要大力動員營造CATCH02/19 01:25
139F→:板非他們不可,但相對UYC表示有意離去之時,板主一點聲響都02/19 01:26
140F→:無?UYC專業、有條理的各種分析過往給板友很多幫助,也刺激02/19 01:30
143F→:板友從不同的角度思考,對板的貢獻程度只能說有過之而無不及02/19 01:31
144F→:,現在她離開了,這才是這次網路霸凌事件中讓人覺得最遺憾的02/19 01:35
145F→:部分。02/19 01: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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