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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hoboks 在 PTT [ Option ] 看板的留言(推文), 共180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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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轉錄]Re: [新聞] 線上德州撲克夯 台大碩士2年 …
[ Option ]68 留言, 推噓總分: +26
作者: bonuswhoring - 發表於 2011/02/06 07:26(13年前)
35Fhoboks:交易程式要用哪種語言啊? 搭哪套券商的下單軟體?02/06 22:52
36Fhoboks:很久以前我也寫過德州撲克的 可是功力不強 只能算算機率02/06 22:53
37Fhoboks:不過光算機率 就可以打敗最小籌碼的桌02/06 22:53
Re: [其他] 悶爆了
[ Option ]30 留言, 推噓總分: +13
作者: timmer - 發表於 2011/02/05 19:56(13年前)
7Fhoboks:沙沙之亂02/05 20:07
12Fhoboks:在等凱基踹共02/06 00:08
13Fhoboks:我論凱基繼續裝死的可能02/06 00:13
Re: [其他] 悶爆了
[ Option ]147 留言, 推噓總分: -15
作者: workeer - 發表於 2011/02/05 18:19(13年前)
132Fhoboks:看........不.........下............去..........02/05 22:11
133Fhoboks:請去念點書再來戰02/05 22:11
Re: [其他] 悶爆了
[ Option ]305 留言, 推噓總分: +26
作者: conquistador - 發表於 2011/02/04 18:32(13年前)
9Fhoboks:你都認為券商有收足 那凱子哪有違法? 完全按照投資人意思02/04 20:22
10Fhoboks:辦事02/04 20:22
37Fhoboks:14976 #1DF461MV 這篇也講錯 莎莎買put哪來的保證金?02/04 20:41
40Fhoboks:GG立的規矩就是法啦 GG要怎麼計算權利金 它們說了算02/04 20:42
41Fhoboks:GG要用電腦給你亂算 或是心算 都可以 只要是GG算出來的02/04 20:43
42Fhoboks:投資人就要遵守 這樣你們滿意了吧02/04 20:43
43Fhoboks:現在GG算出來要將近一千萬的權利金 所以投資人就算無過失02/04 20:45
45Fhoboks:一樣要嚴守契約 瞬間負債將近一千萬 你們淫了:)02/04 20:45
52Fhoboks:你為什麼對於你講錯的地方都避而不談呢?只在某點上一直loop02/04 20:55
53Fhoboks:保證金? 侵害GG哪種權利?02/04 20:55
55Fhoboks:跟正妹為敵就是與我為敵 科科02/04 20:59
168Fhoboks:果然前面有人講說這是歪星球人的陰謀 極有可能02/04 22:22
184Fhoboks:權利金本來最多就賠光啊 不然還要檢討啥?02/04 23:02
186Fhoboks:照你們這種算法 權利金還能浮動的 真威02/04 23:03
189Fhoboks:欠一萬就違法啊 為啥要給下? 沒欠錢雙方都沒異議 當然ok02/04 23:06
190Fhoboks:違法就違法 跟賺錢虧錢無關02/04 23:07
191Fhoboks:GG要違法給賺 投資人幹嘛不賺02/04 23:07
194Fhoboks:所以呢?02/04 23:08
198Fhoboks:如果今天金額小於十萬 我也認為進行小額訴訟 開一庭就解決02/04 23:09
199Fhoboks:了啊 明明這麼簡單的事實02/04 23:09
204Fhoboks:你們要認可違法的事情 不代表別人也必須要認可02/04 23:10
205Fhoboks:大家都紅燈右轉你要不要右轉?02/04 23:10
209Fhoboks:所以說啦 在法律上站不住腳的 在法庭上要訴求甚麼?02/04 23:12
210Fhoboks:早就叫GG自認倒楣了02/04 23:12
Re: [其他] 悶爆了
[ Option ]78 留言, 推噓總分: -2
作者: Ting1024 - 發表於 2011/02/04 15:41(13年前)
8Fhoboks:會說莎莎有過失的人 請問妳們請求權基礎是民法184侵權行為?02/04 16:32
9Fhoboks:侵權行為券商被侵害的是權利還是利益? 莎莎須要有故意還是02/04 16:33
10Fhoboks:過失?02/04 16:33
11Fhoboks:而且券商若被侵害利益 行為人的故意會被抓得很嚴02/04 16:33
12Fhoboks:還需要有背於善良風俗的故意 凱基若能舉證我就沒話說02/04 16:34
18Fhoboks:無照駕駛被撞 雖然是侵權行為 但因為侵害駕駛的身體健康權02/04 16:47
20Fhoboks:所以撞他的只要過失就要賠了 凱基有被侵害到身體權嗎?02/04 16:48
21Fhoboks:是因為要賠一千萬 害凱基太傷心 身體受傷嗎?02/04 16:48
Re: [其他] 悶爆了
[ Option ]102 留言, 推噓總分: -20
作者: workeer - 發表於 2011/02/03 17:21(13年前)
3Fhoboks:很想紅.....:(02/03 17:49
6Fhoboks:凱子已經知道是自營商賺走了 如果是有共犯 老早就報警了02/03 17:54
7Fhoboks:還需要你來混淆視聽?02/03 17:55
78Fhoboks:GG是很nice的 這其中一定有甚麼誤會02/04 13:10
80Fhoboks:我看GG不踹共 就都不會停02/04 14:40
81Fhoboks:其實這對本版的發展也不錯 吸引人氣來討論option 科科02/04 14:41
Re: [其他] 悶爆了
[ Option ]187 留言, 推噓總分: -17
作者: workeer - 發表於 2011/02/03 12:20(13年前)
46Fhoboks:通篇胡說八道 你先舉出你們損賠請求權基礎02/03 12:42
60Fhoboks:凱基到底欠你多少錢?02/03 12:44
105Fhoboks:他在鬼扯 他根本舉不出請求權基礎02/03 12:56
144Fhoboks:最好被告自己舉證無故意啦 可以去看一下民法184侵權行為嗎02/03 13:08
148Fhoboks:你有必要這樣對凱基嗎02/03 13:08
162Fhoboks:你還未夠班 回家多念點書再來戰02/03 13:14
Re: [其他] 悶爆了
[ Option ]9 留言, 推噓總分: +5
作者: timmer - 發表於 2011/02/02 23:49(13年前)
5Fhoboks:剛好把GG砍掉重練02/03 09:15
9Fhoboks:扣不到東西啊 顆顆 一扣就代表要宣戰了 那就把事情鬧大吧02/03 11:18
Re: [其他] 悶爆了
[ Option ]303 留言, 推噓總分: -32
作者: workeer - 發表於 2011/02/02 20:28(13年前)
3Fhoboks:我到現在還是覺得GG很奇怪啊 為什麼要幫人多墊錢呢?02/02 20:34
5Fhoboks:我跟沙沙的認知是一樣的02/02 20:35
7Fhoboks:所以因為這種認知 莎莎必須要負責? 這是啥邏輯02/02 20:36
9Fhoboks:真是受不了 一堆GG分身 你們高興就好02/02 20:37
11Fhoboks:要打官司就打吧 別以為小蝦米就一定會輸02/02 20:37
14Fhoboks:GG很頭疼吧 被主管機關調查 科科 只能耍耍其他手段02/02 20:39
26Fhoboks:誰錯誤認知社會自有公斷 大財團不可能永遠獲勝的02/02 20:43
30Fhoboks:我等著看GG被要回平倉後的那幾萬元 lol02/02 20:44
84Fhoboks:投資人到底哪裡做錯? 他的錯是對自己投資的不慎 導致虧損02/02 21:07
86Fhoboks:這在民法上叫做對己義務的違反 非真正過失02/02 21:07
90Fhoboks:況且是否屬於非真正過失還有疑問 你怎知道GG乖乖的按照02/02 21:08
92Fhoboks:投資人的意思買 今天put不會漲到5元 6元?02/02 21:08
97Fhoboks:GG不僅墊錢還墊到一千萬 之後才出來喊這都是投資人的過失?02/02 21:09
100Fhoboks:好威的邏輯啊02/02 21:09
108Fhoboks:是啊 所以莎莎信賴券商就只會下她權利金額範圍的單啊02/02 21:12
109Fhoboks:不止他這樣信賴 我也這樣信賴啊 有多少權利金就做多少交易02/02 21:12
111Fhoboks:你或GG不針對這點 直接扭曲投資人真意 直接怪對方有過失02/02 21:13
112Fhoboks:這樣的邏輯......Orz02/02 21:13
117Fhoboks:我承認殺殺有誤解 不僅她 連我到現在都有誤解 我還是搞不清02/02 21:15
119Fhoboks:處 為什麼GG可以代墊權利金?02/02 21:15
124Fhoboks:但這樣的誤解 並不代表投資人就是可歸責 就是屬於真正過失02/02 21:15
126Fhoboks:如果沙沙以為一口四元 買到了一口五元 這是她自己要負責的02/02 21:17
129Fhoboks:但代墊的事情跟認為一口幾點毫無關係 可以切割開嗎?02/02 21:17
131Fhoboks:上面打錯 一口四點買到了一口五點02/02 21:18
152Fhoboks:市價單不用受到權利金要先收足的限制喔 服了你02/02 21:31
154Fhoboks:明明人家的意思表示就是有三十萬的限制 你們故意忽略02/02 21:31
155Fhoboks:這樣不叫扭曲 話都給妳們說就好 lol02/02 21:31
156Fhoboks:你淫了 大年夜我也不想開工 投降02/02 21:32
160Fhoboks:sasa的意思表示有限制要三十萬耶 你還能繼續忽略02/02 21:39
162Fhoboks:30萬是本來就要有的限制 大家都知道 就你跟GG選擇視而不見02/02 21:39
165Fhoboks:最好是啦 權利金要先收足叫做非公認 可以凹成這樣02/02 21:41
179Fhoboks:沙沙案件跟保證金無關 只與權利金有關 法規就是規定02/02 21:49
181Fhoboks:權利金要收足能下 所以解釋投資人的意思表示必須要加入02/02 21:49
183Fhoboks:此要件 因為投資人都會以為只會虧損權利金範圍內的金額02/02 21:50
186Fhoboks:他承認的是不知道會買超過 我到現在也莫名其妙會買超過02/02 21:51
188Fhoboks:即使他不知道會買到六百多點 那又如何 他投資成效如何02/02 21:51
190Fhoboks:他自己的事 那筆六百多點的交易根本不該存在02/02 21:51
193Fhoboks:你跟GG去證明他故意鑽漏洞啊02/02 21:52
195Fhoboks:意圖使人出名02/02 21:55
204Fhoboks:最好是 她不知道GG會代墊 你們就去證明她明知吧02/02 22:03
254Fhoboks:證期局已經在調查摟 所以GG才只敢做一些小動作02/02 23:16
255Fhoboks:不敢正面回應02/02 23:17
259Fhoboks:依法行政 謝謝指教.....02/02 23:29
Re: [新聞] 終於有新聞了
[ Option ]15 留言, 推噓總分: +6
作者: aspim - 發表於 2011/02/02 12:21(13年前)
7Fhoboks:違約交割有刑責 人頭+賣方有機會被當共同正犯02/02 14:35
9Fhoboks:共同正犯是要雙方都有犯意聯絡 行為分擔的情況下才會成立02/02 14: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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