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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hoboks 在 PTT [ San-Ying ] 看板的留言(推文), 共59則
限定看板:San-Y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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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情報] 給近期被怪咖騷擾的受害人(希望來的是긠…
[ San-Ying ]71 留言, 推噓總分: +25
作者: chea7 - 發表於 2010/11/01 00:14(13年前)
32Fhoboks:推 好人一個11/01 10:03
[賣]htc aria我續約您拿手機
[ San-Ying ]4 留言, 推噓總分: +3
作者: pinktings - 發表於 2010/10/29 22:32(13年前)
2Fhoboks:洗手機 一人拿手機一人拿門號 雙贏10/29 22:58
Re: [閒聊] 鶯歌立委選舉政見
[ San-Ying ]42 留言, 推噓總分: +5
作者: hoboks - 發表於 2010/10/29 19:12(13年前)
13Fhoboks:江議員親自到法律版留言給我了耶 我好感動10/30 01:33
14Fhoboks:三鶯的鄉民們 我有機會為你們服務了10/30 01:34
16Fhoboks:沒辦法 他不會聽的10/30 01:56
17Fhoboks:他亂告只有在民事訴訟有辦法制裁他 其他部分很難拿他有皮條10/30 01:57
19Fhoboks:可是他最近好像很少提出民事求償的告訴10/30 01:58
22Fhoboks:三鶯有人要選他嘛?10/30 01:59
25Fhoboks:Law版最新的那篇 ID是birdlayser的樣子10/30 02:03
27Fhoboks:Law 標題 [情報] 轉新北市市議員候選人江定謙關心hoboks10/30 02:09
32Fhoboks:科科 我可以無償提供一些法律上的協助 其他部分就要靠你了10/30 02:27
33Fhoboks:一般人被她這樣一直告真的會很困擾 又要請假跑法院10/30 02:27
34Fhoboks:最後不起訴書上面又會有個資被他拿走 依他的個性一定會公布10/30 02:28
35Fhoboks:在網路上的10/30 02:28
37Fhoboks:真實的受害者我知道好幾位耶 可是都不是住三鶯的10/30 02:30
42Fhoboks:有要修的句子請跟我說喔 雖然我不覺得沒指名道姓的話10/30 12:30
43Fhoboks:會該當甚麼妨害名譽罪 可是被X人告 依現在檢警腦X的程度10/30 12:31
44Fhoboks:跑跑法院省不了10/30 12:31
[情報] 各位 我從警局回來了~
[ San-Ying ]113 留言, 推噓總分: +47
作者: w170853 - 發表於 2010/10/27 23:51(13年前)
10Fhoboks:給你一個慘字10/28 00:47
35Fhoboks:be a man10/28 12:20
68Fhoboks:稍微更正一下本文資訊 亂告發(檢舉)還是有可能該當誣告10/28 15:02
69Fhoboks:江定謙不該當誣告的原因 是因為他會用事實去提告 他不會10/28 15:03
70Fhoboks:捏造證據 只要偽造證據 不論是告訴告發(檢舉)都有機會成立10/28 15:04
71Fhoboks:誣告10/28 15:04
86Fhoboks:我的部分應該不用刪吧 我都說他又帥又聰明 還來告我就....10/28 19:29
87Fhoboks:推C大 我對於這次的司法實在很失望10/28 19:31
91Fhoboks: 大...10/28 21:48
95Fhoboks: 裡10/28 22:16
96Fhoboks: 又10/28 22:16
97Fhoboks: 是10/28 22:16
98Fhoboks: 大10/28 22:16
100Fhoboks:每天都在吃 大便 當 喔~~~~ 早上吃 大便 當 中餐 吃 大便10/29 01:12
101Fhoboks:當 晚上還是吃 大便 當 大便 當 喔~~~~~10/29 01:12
Re: [閒聊] 大家還記得thinkstraw嗎
[ San-Ying ]38 留言, 推噓總分: +16
作者: tke - 發表於 2010/10/27 01:57(13年前)
1Fhoboks:很想紅10/27 02:00
[轉錄][檢舉] W170853疑似盜用他人身分證已報긠…
[ San-Ying ]149 留言, 推噓總分: +58
作者: w170853 - 發表於 2010/10/26 19:04(13年前)
70Fhoboks:民訴249目前對江定謙沒轍 因為江定謙現在告的是刑事案件10/27 00:31
71Fhoboks:要讓他嚐到教訓的話 只有一個方法 就是被他人身攻擊過的10/27 00:32
72Fhoboks:站出來控告他 以其人之道反制其人之身10/27 00:32
73Fhoboks:江定謙自己講過許多攻擊他人的言論 還敢這樣亂告人10/27 00:33
79Fhoboks:誣告沒那麼容易成罪 所以江定謙才敢這樣肆無忌憚亂告人10/27 00:42
80Fhoboks:被他告的幾乎是不成罪沒錯 可是一不起訴 江定謙就拿到你的10/27 00:43
81Fhoboks:個資了 要小心10/27 00:43
85Fhoboks:我也覺得這樣的司法很不公平啊 Law版最近吵得很夯10/27 00:54
92Fhoboks:我沒看到有人嗆他啊 這樣是要告三小10/27 00:59
126Fhoboks:因為江定謙很聰明 他不會去偽造證據 他只會拿現有的事實10/27 16:27
127Fhoboks:亂涵攝法律條文 甚至是自己製造罪名 這在目前台灣的法律是10/27 16:28
128Fhoboks:治不了他的 偏偏某些檢警還吃他這套10/27 16:28
129Fhoboks:我在法律板也有討論過相關問題10/27 16:28
130Fhoboks:Law #1BmprIPZ10/27 16:31
135Fhoboks:敘述不實有可能觸犯誹謗罪 敘述真實但涉及私德 還是有可能10/27 22:23
136Fhoboks:觸犯誹謗10/27 22:23
138Fhoboks:那在加上毀損他人名譽 就一定該當誹謗罪10/28 03:02
139Fhoboks:當然還要有散布於眾的意圖10/28 03:03
142Fhoboks:是沒罪啊 可是就是會有白目檢警配合怪咖(我沒說怪咖是誰)10/28 12:23
143Fhoboks:(不要自己對號入座)10/28 12:24
144Fhoboks:以前我在北院 遇過一個怪伯伯 很愛寫血書告總統10/28 12:25
145Fhoboks:不過那時在民事庭 照理說刑事庭應該要謹慎一點10/28 12:25
146Fhoboks:總而言之遇到怪怪的人閃就對了 江定謙除外10/28 12:27
147Fhoboks:他長得這麼清秀 又會選舉 還會醫學根法律 一定不是怪咖10/28 12:27
148Fhoboks:大家可以放心跟他交朋友10/28 12: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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