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查詢 / ga037588
作者 ga037588 在 PTT 全部看板的留言(推文), 共6184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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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F→: 現在因為標準未釐清,恐怕產生寒蟬效應。就算警告名單未09/02 03:10
43F→: 有版友提出之情形,這也是可以討論的。09/02 03:11
44F→: 不然諸多版眾怎麼知道什麼可以問,什麼不能問。09/02 03:11
49F推: 以我的看法來說,版主是相當盡責的,也很努力在找一個平09/01 22:02
50F→: 衡。不過很多地方,大家看法不太一樣,我想是有討論的價09/01 22:02
52F→: 值。管版是很累的事,版主是義務職。要考慮許多問題,也09/01 22:03
53F→: 不容易。但是有些問事與討論,我也分不清楚適合的分際。09/01 22:04
54F→: 舉例來說,我較傾向於第一第二的例子是討論。但如果這是09/01 22:04
55F→: 違反規定的。我還是會尊重版主的判決。09/01 22:04
56F→: 但我想這些規定,細則認定的部份,確實是可以好好研究的09/01 22:05
57F→: 我認為發文者在能力範圍內,其實對推文的回應方法,是可09/01 22:07
58F→: 以作到些對問事行為本身的約束。太像問事的,用討論的方09/01 22:07
59F→: 式,汎用性的回答,或許也是種對應的方法。09/01 22:08
60F推: 我認為以自身經驗為出發點,與文內內容呼應度夠高的,其09/01 22:11
61F→: 實可以作為討論的判斷。而非直接的問事。但是呼應度的高09/01 22:11
62F→: 低,這是很主觀的問題,所以評斷起來相當麻煩。09/01 22:11
64F→: 我認為版主制定新規的立意是盡職且良善的,希望新規的細09/01 22:13
65F→: 部研究,可以有充足與平和的討論。畢竟這是有點難處的。09/01 22:13
66F→: 很難一開始就讓所有人滿意。09/01 22:13
81F推: 我真的是回信回到...,一早起來,打開信箱=Marvel!!!09/01 22:52
102F推: 單獨成篇的邏輯是不夠周密的,許多推文就是討論,單獨成09/02 00:15
103F→: 篇也很突兀。有些是心情短語分享,單獨成篇也不該在版上09/02 00:16
104F→: 只用單獨成篇不符版歸該禁,這種理由那大家文都不要推了09/02 00:17
121F推: 這樣說起來,汎用的概念討論應是允許的。而非針對特定私09/02 02:58
122F→: 人事物。例如,我家神像上頭產生黑氣,這會怎麼樣嗎?09/02 02:59
123F→: 與,聽聞神像上頭產生黑氣,是不吉的象徵嗎?這是行的09/02 03:00
124F→: 第一個例子是針對私人的問題。這算是問事。第二的例子是09/02 03:00
125F→: 如有與文章提到內容相呼應,我認為是應允許的。09/02 03:01
127F→: 否則,經驗文要遭受質疑,解釋,給予說法。版友以自己的09/02 03:01
131F→: 切身經驗提出反例挑戰,提問發文者提供合理解釋。或是板09/02 03:02
132F→: 友提供切身經驗佐證。我覺得這些都不宜視為有目地性,特09/02 03:03
133F→: 定對象,預求解決的問事。討論的意義只要在合理範圍,本09/02 03:03
134F→: 來就能增加板上的活性與趣味。以太嚴厲的標準禁止,我認09/02 03:04
135F→: 為這是本末倒置了。09/02 03:05
136F→: 版規規定不開放問事文,這本來就是管理上的必要。但是相09/02 03:06
137F→: 關問題,在當事的文章中積極討論的。並沒有影響到版面管09/02 03:07
138F→: 理。每個人在自己喜歡的主題中積極參與討論,推理。這應09/02 03:07
139F→: 該不是件壞事阿。該禁的應只有過於私人,特定性,目地性09/02 03:08
140F→: 的問題才是。汎用性的概念陳述討論,應是可以合理允許的09/02 03:09
146F→: 涉及醫療的切身事物事例,影響人身安全的事例,可以特別09/02 03:41
147F→: 在此事例之外,尚有很多可討論的面向。您又如何可確定給09/02 03:42
148F→: 予的答案不會誤人?09/02 03:42
152F→: 醫療與安危事例,這涉及公眾常識判斷。特定事例不能擴大09/02 03:43
153F→: 為全面。這本身邏輯有嚴重可議之處。09/02 03:44
154F→: 您的個人主觀認定,不一定能代表客觀標準,但是可以討論09/02 03:45
155F→: 另外,您所提的例子,如果已然發生,是須要提出佐證參考09/02 03:46
156F→: 若未發生。這只是合理推測。合理推測者就有討論的空間。09/02 03:46
157F→: 所謂的惡者以版為媒介,造成困擾。相關版規已有規定,不09/02 03:47
158F→: 涉及交易與鼓吹非法。我認為這已有足夠的規範性了。09/02 03:48
163F→: 既然您都說誤人此事是問與答者的問題。只要沒牽涉非法性09/02 03:53
164F→: 質,與主題相關的合理討論。經驗交流應該都要是允許的。09/02 03:56
167F→: 當討論主題所提到的內容,成為新的討論探討的事情,一直09/02 03:57
168F→: 闊充與延申,這也是很正常的討論過程。所以我個人是主張09/02 03:58
169F→: 要禁推文問事。要禁就是禁針對個人性,私人目的性的此類09/02 03:59
172F→: 提他與主題相關,或相關內容的延申,都只是討論與交流的09/02 03:59
173F→: 正常化過程罷了。這些過程帶來版友閱讀的樂趣。增加板上09/02 04:00
174F→: 活力,對此議題未感興趣的版友,自然不看該文也不參與討09/02 04:00
175F→: 論。這不是很正常常識性的事情嗎?09/02 04:01
176F→: 我認為第一例與第二例是討論。第二例雖關自身經驗,但那09/02 04:05
177F→: 應被歸於佐證。且此提問之說法,確實與主題相關。09/02 04:06
186F→: 辛苦您了,謝謝您的諸多好意見與好建議。09/02 04:18
187F→: 第二則,我想在本質意義上列為問事不佳。因為那幾字抽掉09/02 04:19
188F→: 之後。這討論就具充份性。只因字詞表達成為迴避規定而造09/02 04:20
189F→: 成判決差異,我覺得是很遺憾的。這樣大家用官方方式問問09/02 04:20
190F→: 題,反而較無事,這是很可惜的事。09/02 04:21
191F→: 我想版主有版主的考量與難處。新版規在方行的陣痛期是正09/02 04:22
192F→: 常的。期待日後版上會有個妥善統一的標準。09/02 04:22
13F推: 奇文共賞XD08/31 04:45
20F推: 推08/29 05:36
15F推: 蠻有趣的08/27 20:29
44F推: 推推,明明就真實。為什麼要標創作呢?08/27 06:30
13F推: 推推08/26 06:25
12F推: ptt2的運作須要小組長開版,有時要等上一兩週,08/23 01:22
13F→: 版名redmaple,我每天都去看,現在是還沒開好的。08/23 01:23
7F推: 我也來推一下08/22 03:25
359F推: 道法自然,道友,我很敬佩您阿。08/23 00:36
125F推: 推 道不孤08/20 23:4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