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查詢 / emberend
作者 emberend 在 PTT [ medstudent ] 看板的留言(推文), 共503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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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F→: 補病歷沒有違法嗎? 印象中病歷在24小時內要完成08/19 17:40
6F→: 是嗎? 印象中超過24小時候寫算竄改 可能是我記錯了08/19 21:02
16F→: 值班只打summary 不打AD note 整體總loading是上升的05/12 13:23
17F→: 值班new patient多有一部分是因為不推廣今辦明出05/12 13:24
18F→: 常常出院都搞到中午 護理師吃個飯休息完了 清完床05/12 13:25
19F→: 大概就兩三點了 等到要接patient時就準備交班05/12 13:25
20F→: 然後自己的病人就常常等到五點過後或快五點才進來05/12 13:25
21F→: 就形成 整天值班接別人的 白天上班再接前一晚的05/12 13:26
22F→: 不然北慈值班的LOADING 怎麼可能沒辦法打 ad note05/12 13:28
23F→: 北慈白天真的閒到炸 晚上就是New pa多 無腦電話多05/12 13:40
24F→: 這樣的training 好不好就看個人自己感受05/12 13:40
47F→: 真的全聾的話 助聽器無法幫忙 聽力有問題可以當醫生04/21 18:46
48F→: 但是不要選需要大量溝通迅速反應的地方 ex: 急診 外科系04/21 18:47
7F→: 兼得就過勞死,還會被酸本來就有病才會死03/25 09:23
62F推: 跟我所知道的資訊差不多 其實檢察官跟法官也常常被告03/23 21:53
63F→: 至於為什麼用刑法 就 業務過失傷害在刑法裡面03/23 21:57
64F→: 如何說服大家把醫師排除在這條法律之外? 醫療不算業務?03/23 21:58
65F→: 還是醫療沒有過失的可能性 或是醫療不會有傷害的問題?03/23 21:59
66F→: 與其討論醫療去刑化不如把業務過失去刑化03/23 22:08
70F→: 醫療造成的傷害沒少過吧 劑量開錯 檢查開錯03/24 06:47
71F→: 更不用說臨床有一堆馬R 這些人在現在都敢這樣耍馬03/24 06:47
72F→: 不敢想像沒有這條法以後會多肆無忌憚03/24 06:48
73F→: 法律是一體適用的 不是專為認真用心負責的醫師的03/24 06:48
103F→: 就是要讓管理職的人去承擔刑事責任 不然都醫院賠錢03/25 08:38
104F→: 管理職的人爽爽當醫院打手 每天搞鬥爭03/25 08:38
105F→: 如果cost down要承擔責任ˇ就可以減少這一些醫院打手03/25 08:39
106F→: 問題是財團醫院不可能放任這種事情發生03/25 08:39
2F→: 這樣就不能怪該院住院醫師有這樣的心態了 上頭都帶頭了02/10 22:50
49F→: 這主要違反的是道德 他問法務幹嘛 沒違法就無所謂?02/10 11:13
50F→: 車禍被採訪怎麼拿捏 就病人隱私 無可奉告就好了02/10 11:18
51F→: 這種事情徵詢病人同意根本沒有意義 畢竟病人命在你手上02/10 11:18
52F→: 他的同意權是自由的嗎? 要問教記者自己去問病人家屬02/10 11:19
53F→: 身為醫生重點就是治療 問病人可不可以公開討論他的狀況02/10 11:21
54F→: 要有更強烈的理由 而不是為了醫院想受訪02/10 11:21
55F→: 為了個人名聲或是心得分享就更是誇張02/10 11:25
56F→: 院內討論CASE是為了精進能力跟視野 狀況很不一樣02/10 11:28
51F→: 衛生局是搞錯法條還是要包庇?02/03 01:40
52F→: 執行醫療業務那是在講第25條的事情吧02/03 01:40
53F→: 第五條哪裡需要執行什麼醫療業務02/03 01:41
54F→: 第五條就說不得充醫師 意思是有犯過連醫師都不能考了02/03 01:42
55F→: 這個要件就已經說明跟執不執行醫療業務無關02/03 01:42
56F→: 只要以違反毒品危害防制條例之罪定讞 醫師資格就被取消02/03 01:44
57F→: 這衛生局也太扯02/03 01:45
58F→: FM2查到是三級毒品無誤 所以基本上如果定讞後就是廢止了02/03 01:50
59F→: 而且也不能再考 因為不得充醫師02/03 01:50
19F→: 已經sign DNR硬救不會被告嗎?01/27 20:55
33F→: 沒有DNR觀念的醫生 基本上是醫病不醫人01/27 22:12
5F→: 律法原則上人人平等 法律本來就不用管產業變化01/27 11:20
6F→: 對法律人說醫療崩壞 根本緣木求魚01/27 11:20
9F→: 這個時代的醫師 該面對的是被告是正常的 出庭是國民義務01/27 11:23
10F→: 我比較期待的是很多的失誤來自於病人量太大 而人員太少01/27 11:24
11F→: 如果制度面可以處罰到那些cost down 的掌權者01/27 11:26
12F→: 像是一些院長之類的 這樣比較不會在出現cost down01/27 11:27
13F→: 現在的狀況是 被告得是一線醫師跟醫院 那些縮減人力01/27 11:28
14F→: 的人永遠都沒事01/27 11:28
15F→: 不知道善良管理人責任裡面的"能注意" 能不能主張病人量01/27 11:34
16F→: 過多 所以不能注意01/27 11: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