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討論] 黃慧夫能否翻盤?

看板medstudent作者 (五六爵士)時間7年前 (2018/03/22 11:31), 7年前編輯推噓42(43169)
留言113則, 37人參與, 7年前最新討論串4/7 (看更多)
本人非醫學相關背景,但從事法律工作。姑且胡言亂語,還請各位賜教。 我認為本案一二審都沒有說明的清楚的是,究竟在轉診長庚之後,長庚醫師診斷認為「應 該要截肢」的時點是什麼時候? 參照一審的說法比對二審,明顯有說明不清楚的地方 1.長庚醫師診斷說要截肢,但請問是什麼時點?如果是一轉診到長庚就認為要截肢,這樣 的確可以認為是在亞東舊阻塞壞死的。但這樣又顯然跟長庚急診護理師做的紀錄不一樣? 長庚急診的紀錄剛到的時候,可是認為腳看起粉紅粉紅很正常喔。 反面而言,這個診斷結果難道不會是轉診到長庚「過一段時間」後的結論嗎? 此處判決說裡不清,調查證據不充分。 2.你如果認為8/10就已經組織壞死,那要怎麼解釋兩邊醫院都做出沒有細菌感染的報告? 這部分判決也沒有詳細說明。 簡單來說,兩間醫院在互相指摘,認為栓塞壞死是在對方醫院發生的。但二審的審判過程 被批評過於草率,而且說理有很多地方並不清楚。 由於本案是最重三年以下輕罪(業務過失致重傷罪),所以不能上訴三審。最後判了4個 月,易科罰金約莫12萬。雖然刑度可以說是低到不能再低了,但這不是正當化法院說理不 清的事由。 後來黃慧夫醫生有提出再審,理由也約莫是我上面說的二審說明不清的地方。但是時效早 就過期了!不得上訴三審的再審案要在20天內提出。結果黃慧夫,拖了半年才提再審。 這就是為什麼現在司改會想要弄一條新法條的原因。 當然二審的判決顯然說理有問題。但黃慧夫醫師由於拖過了時效,根本就沒有再審機會。 所以只能把機會壓在新法條上。 固然一審無罪二審有罪判決,確實過度侵害了人民在憲法上所保障之訴訟權。大法官解釋 也認為,面對有罪判決人民應該至少有一次救濟的機會,始符憲法保障訴訟權之核心。但 還是容我說一句,你當初二審為什麼不找律師?要拖到不能再審? 其實醫療案件在台灣比例是很少的,醫療案件占整體民事案件約莫0.5% 相較於德國10%以上,還有日本大概6%,台灣的醫療案件其實一直都是偏少。雖然現在報章 媒體每天都在講醫療糾紛,但實際上你去看統計數字就知道,台灣人對醫生還是很尊重, 基本上不喜歡走訴訟的途徑。 刑事判決的數量也不多,北三院一個下午來離婚的可能就比十年來被告的醫生還多。 起訴率低,有罪判決率低。 起訴率相對國外來高,但仍比台灣一般案件的起訴率低。 這要考量到各國的狀況不一樣,每個國家檢察官習慣的起訴門檻往往會因地方不同而不一 樣。台灣的檢方多半傾向較低的門檻。 這也是為什麼醫療自訴案件比一般自訴案件比例高。 還有最重要最重要的,真的被抓去關的醫生可以說根本沒有。 大家不要覺得法官都對醫生不友善,真的知道法院平常做事態度的人,就知道法院超友善 就算有罪判決,幾乎都會弄到緩刑或易科。 所以說,醫生碰到類似的問題,千萬不要驚慌,重要的是找一個律師,好好處理。 千萬不要搞到連再審時效都逾時了阿~~~~~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23.194.128.142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medstudent/M.1521689512.A.22E.html

03/22 11:35, 7年前 , 1F
才0.5%是你不知道多的是直接給錢了事根本沒到法院
03/22 11:35, 1F
國外就沒有? ※ 編輯: jazz5566 (123.194.128.142), 03/22/2018 11:40:56

03/22 11:42, 7年前 , 2F
樓上,好像訴訟外和解是台灣獨創一樣w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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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22 11:43, 7年前 , 3F
台灣是以刑逼民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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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22 12:01, 7年前 , 4F
我建議以後律師官司輸了 法官一二審不同 就直接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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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22 12:01, 7年前 , 5F
反正起訴率低 判罪率低 沒比離婚痛苦 你們也不必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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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22 12:25, 7年前 , 6F
我也覺得二審法官跟一審不同 就是一審誤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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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22 12:29, 7年前 , 7F
一樓沒必要態度這麼差吧... 我覺得原Po內容講的很好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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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22 12:42, 7年前 , 8F
原來有20天的機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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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22 12:43, 7年前 , 9F
台灣醫生大多覺得自己沒犯錯 所以不用請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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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22 12:45, 7年前 , 10F
然後法官是病人很可憐 醫生多少賠點錢不用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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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22 13:02, 7年前 , 11F
應用案件數除以醫生人數為算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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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22 13:04, 7年前 , 12F
救人為本質的事情要進入刑事判決本身就不對,為何要拿來跟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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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22 13:04, 7年前 , 13F
他刑事案件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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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22 13:06, 7年前 , 14F
你會去告一個救你的人,本身就是一個奇怪的行為,還刑事民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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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22 13:06, 7年前 , 15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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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22 13:35, 7年前 , 16F
純回第二點,組織壞死跟細菌感染是兩回事,壞死後感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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機會高,但不代表沒報告說細菌感染就是沒壞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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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22 14:16, 7年前 , 18F
有沒有請律師差很多,不要省這個錢,病人在醫院就要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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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22 14:16, 7年前 , 19F
醫院的規矩走,醫生到法院要照法院的規矩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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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22 14:45, 7年前 , 20F
醫療糾紛少?? 平行時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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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22 15:18, 7年前 , 21F
推不同業界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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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22 15:50, 7年前 , 22F
謝謝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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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22 16:46, 7年前 , 23F
跟我認知差不多,感謝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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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22 16:58, 7年前 , 24F
我聽說國外醫療訴訟是不會有刑事訴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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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22 16:59, 7年前 , 25F
這點差就很多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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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22 17:29, 7年前 , 26F
醫療糾紛多 但通常是庭外和解 賠錢了事 死者為大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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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22 17:29, 7年前 , 27F
概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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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22 17:42, 7年前 , 28F
當醫生先存個幾百萬來賠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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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22 18:10, 7年前 , 29F
很多都是在院內賠錢息事寧人,例如complications, 這點也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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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22 18:10, 7年前 , 30F
算進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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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22 18:47, 7年前 , 31F
感謝分享,可以促進理性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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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22 18:57, 7年前 , 32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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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22 19:22, 7年前 , 33F
已經有醫師因為醫療糾紛刑事判決有罪而被關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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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22 19:36, 7年前 , 34F
有官司還是要找律師幫忙比較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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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22 19:50, 7年前 , 35F
要相信專業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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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22 20:39, 7年前 , 36F
上課聽到的跟你差不多 長庚有弄一個單位專門賠錢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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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22 20:40, 7年前 , 37F
對岸長庚賠的還是台灣的12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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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22 21:12, 7年前 , 38F
這是普遍法界的觀點,醫療訴訟看起來件數不多,但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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還有 35 則推文
03/24 08:12, 7年前 , 74F
沒有這個法還是有民法可以訴訟啊,是要多肆無忌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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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且實務上單純民法訴訟,民眾可以拿到更高的理賠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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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24 08:16, 7年前 , 76F
因為民法的過失認定比刑法寬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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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24 08:37, 7年前 , 77F
黃醫師就是專業又認真的醫師阿 一場訴訟搞得他八九年不得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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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24 08:37, 7年前 , 78F
寧 進修升遷都受影響 還背前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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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24 09:28, 7年前 , 79F
其實醫療是業務 醫生也是人就會有過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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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24 09:29, 7年前 , 80F
目前困難的點在怎麼判定傷害是原本疾病的進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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還是業務過失造成的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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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24 09:34, 7年前 , 82F
如果當初做了血管攝影 “可能“還是要截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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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24 09:35, 7年前 , 83F
那是疾病的進程 沒有過失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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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24 09:36, 7年前 , 84F
如果做了血管攝影 “有可能“不用截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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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24 09:37, 7年前 , 85F
那這樣才會有造成傷害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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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24 09:43, 7年前 , 86F
不同專業分享給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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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24 20:18, 7年前 , 87F
認同醫生被告需花很多心力 但全台灣人都可能被告業務過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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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24 20:19, 7年前 , 88F
重點是醫生的收入不符合職業風險 但講到收入就觸犯到廣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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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24 20:19, 7年前 , 89F
老百姓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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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24 20:21, 7年前 , 90F
曾有人在法庭上嗆要告法官 法官直接說反正我身上已經背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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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24 20:21, 7年前 , 91F
幾件枉法裁判的案子了不差你一個 法官自己也常被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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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25 00:02, 7年前 , 92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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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25 00:02, 7年前 , 93F
想問問這位大大,這位應該躲不掉會被關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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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25 00:02, 7年前 , 94F
怎麼沒人被關過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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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25 04:44, 7年前 , 95F
如果法界能逼財團吐錢出來 好好買個正常的儀器設備 好好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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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25 04:44, 7年前 , 96F
足夠的人力 不要讓醫護過勞還要賭上自己的職業生命幫資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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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25 04:44, 7年前 , 97F
承擔風險 促進有品質的醫療 才是全民之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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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25 04:46, 7年前 , 98F
仇醫不能解決問題 我想仇法也是 希望法界人士能協助解決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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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25 04:46, 7年前 , 99F
些各種系統崩壞導致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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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25 04:50, 7年前 , 100F
最近支援自費高階健檢 院方提供的儀器老舊到傻眼 也只能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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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25 04:50, 7年前 , 101F
力硬撐 手術器械跟不上國際也就罷了 消到卡卡還無法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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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25 04:50, 7年前 , 102F
為何財團cost down 風險都醫生在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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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25 08:38, 7年前 , 103F
就是要讓管理職的人去承擔刑事責任 不然都醫院賠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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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25 08:38, 7年前 , 104F
管理職的人爽爽當醫院打手 每天搞鬥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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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25 08:39, 7年前 , 105F
如果cost down要承擔責任ˇ就可以減少這一些醫院打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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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25 08:39, 7年前 , 106F
問題是財團醫院不可能放任這種事情發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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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25 09:06, 7年前 , 107F
那些砍人事砍設備 擋儀器不給更新的人 都不用負什麼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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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25 09:06, 7年前 , 108F
砍下來的還是他們的績效 就算好不容易換新的儀器 還要追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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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25 09:06, 7年前 , 109F
幾個月要回本 叮每天塞case 這些經營管理的人 什麼責任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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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25 09:06, 7年前 , 110F
不用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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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25 21:56, 7年前 , 111F
刑事對造是檢察官,不請律師,唉! 想知道內幕+1
03/25 21:56, 111F

03/25 22:23, 7年前 , 112F
如被告未委任律師,言辯終結前法官未闡明能夠提出再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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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25 22:23, 7年前 , 113F
被告是否有救濟機會?
03/25 22:23, 113F
文章代碼(AID): #1QioEe8k (medstude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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