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查詢 / datoguo
作者 datoguo 在 PTT [ Buddhism ] 看板的留言(推文), 共781則
限定看板:Buddhism
看板排序:
1F推: 其實我覺得宗薩仁波切在這次事件上,會相對大寶法王安全01/29 08:58
2F→: 與有機會開脫,因為媒體爆料涉及宗薩仁波切的篇幅其實不01/29 08:58
3F→: 多,而且所謂證據也只有不見上下文的繆繆幾句對話截圖,01/29 08:58
4F→: 是否能舉證是與宗薩仁波切對話都還是個問題。但是,大寶01/29 08:59
5F→: 法王就麻煩了,他卡了個錄音檔,而且還被聲紋鑑識認定是01/29 08:59
6F→: 本人。宗薩仁波切的部份是否為真或假,與大寶法王的部份01/29 08:59
7F→: 是否為真或假,其實沒有必然關係(而且大寶法王部份還卡01/29 08:59
8F→: 了錄音檔)。最重要的是,到底有沒有幹?一句 YES 或 NO01/29 08:59
9F→: 可以簡單清楚明瞭交待,就算是閉關,一句 YES 或 NO 也01/29 08:59
10F→: 可以提出吧。但是事發至今,都未見大寶法王官方有明確澄01/29 08:59
11F→: 清聲明。說實在,拖越久對大寶法王越不利。但是看到目前01/29 08:59
12F→: 為止,信徒大部份也只是在攻擊女方是精神病之類。(可是01/29 09:00
13F→: ,女的即使有精神病…還是可以性行為啊 XD 女方是否為精01/29 09:00
14F→: 神病,跟大寶法王到底有沒有跟人家撩妹、發生性行為,沒01/29 09:00
15F→: 有必然關係;是否為精神病,不能做為大寶法王是否跟人家01/29 09:00
16F→: 撩妹、發生性行為的證明)我覺得危機處理能力有待加強。01/29 09:00
17F推: 像宗薩仁波切提出澄清,就沒事了。不過這次本來重點其實01/29 09:04
18F→: 也不是他啦 XD 此次篇幅較大、爆料重點主要是大寶法王,01/29 09:04
19F→: 最主要還是看證據如何、大寶法王如何澄清、以及如何說明01/29 09:04
20F→: 錄音檔,而且拖越久越不利。01/29 09:04
48F推: 說真的,姑且先忽略大寶法王這事件如何,有無受沙彌戒或01/30 08:43
49F→: 具足戒體,不能做為花邊醜聞是否為真的證明。藏傳佛教一01/30 08:44
50F→: 直有喇嘛不守戒律的問題在,尤其在宗喀巴時代也很嚴重,01/30 08:44
51F→: 所以當時才會有宗喀巴提倡清淨戒律、革治流弊。宗喀巴創01/30 08:44
52F→: 格魯派、提倡戒律的時空背景,正是當時環境不守戒律問題01/30 08:44
53F→: 嚴重。01/30 08:44
54F→: 再來,正是因為大寶法王有受出家戒(沙彌戒),平常又強01/30 08:44
55F→: 調要守戒,被爆出撩妹及有錄音檔,才會引起這麼大震撼。01/30 08:44
56F→: 再加上藏傳佛教其實多有出家喇嘛破戒的花邊醜聞,也因此01/30 08:44
57F→: 這件事容易引人聯想大寶法王是不出了問題。01/30 08:44
58F→: 在有撩妹錄音檔證據而且經過鑑識的情況下,如果大寶法王01/30 08:44
59F→: 一直不澄清,那這件事就會是個帶有嫌疑的羅生門,而且會01/30 08:45
60F→: 讓人多有聯想。01/30 08:45
61F→: 對於本來就相信的人或許沒有關係,但對於以後的人,每每01/30 08:45
62F→: 講到大寶法王,伴隨而來的就會是這件事。對於其他人來說01/30 08:45
63F→: ,他們會想,在人家舉出證據的情況下,大寶法王官方仍無01/30 08:45
64F→: 澄清,是不是默認、心虛了。01/30 08:45
65F→: 特別是現在質疑的氛圍已經形成,用不需時間證明、如果澄01/30 08:46
66F→: 清會傷害到對方就慈悲不澄清來做為理由(宗薩仁波切都提01/30 08:46
67F→: 出澄清了,反觀大寶法王還沒有),這個傷害代價會比直接01/30 08:46
68F→: 澄清 YES 或NO 來得大。01/30 08:46
69F→: 當然,最終還是要看大寶法王官方如何應對。01/30 08:46
70F推: 通常如果藏傳佛教被媒體爆出醜聞 / 緋聞事件,一般當事01/30 08:53
71F→: 人中心 / 官方都會很快澄清回應,有或沒有,真相如何,01/30 08:53
72F→: 都會有個說法。01/30 08:53
73F→: 相較之下,如果其他事件,當事人中心 / 官方都有澄清回01/30 08:53
74F→: 應,而大寶法王這件事,反而沒有任何澄清回應,越拖越久01/30 08:53
75F→: ,氛圍觀感就會覺得是不是默認、心虛了。01/30 08:53
85F推: 現在合成語音工具資源很多,網路一堆,大家不妨試一下,01/24 12:37
86F→: 其實合成語音與真人講話語音還是有明顯差異。01/24 12:37
87F→: 例如 Google 小姐講話大家一聽就知道是機器合成語音。01/24 12:37
88F→: 一個最明顯差異是合成語音很難模仿情緒語氣、口音,以及01/24 12:37
89F→: 抑揚頓挫,而大寶法王的聲音可以從以下網址聽到:01/24 12:37
90F→: https://goo.gl/s5DKJa01/24 12:37
91F→: 其實明顯有緒語氣、口音,以及抑揚頓挫。01/24 12:38
92F→: 大家可以聽聽看,是不是合成語音 XD 其實自然會有自由心01/24 12:38
93F→: 證。01/24 12:38
94F→: 如果要證明錄音是合成語音,那不妨用合成語音工具,輸入01/24 12:38
95F→: 被錄到的內容,再看輸出的結果與上面影片揭露的錄音一不01/24 12:38
96F→: 一樣,最好也來個聲紋比對,就知道有沒有可能是合成語音01/24 12:38
97F→: 了,也能說說是用哪一套工具實現合成語音。能夠拿出這樣01/24 12:38
98F→: 的證明還比較有說服力說是合成語音。01/24 12:39
100F推: 大寶法王錄音週刊找這家鑑定的:01/24 13:08
101F→: http://www.voice-forensics.com/comparison01/24 13:08
102F→: 如果是語音合成、剪接,可以從頻譜上輕易發現,但是他們01/24 13:08
103F→: 敢背書 99.9% 吻合。建議主張語音合成、剪接者,得要能01/24 13:08
104F→: 拿出科學分析上的證據。01/24 13:08
105F→: 那請 M 大告訴我,他用哪一套語音合成工具製作的?01/24 13:09
106F→: 既然主張是語音合成,那請出示是什麼語音合成工具製作的01/24 13:09
107F推: 另外,初音未來的聲音,嚴格來說是錄製真人聲音再後製合01/24 13:12
108F→: 成,與所謂機器無中生有的合成語音不一樣01/24 13:12
109F推: 我個人不關心大寶法王到底有沒有幹砲,但是既然有人主張01/24 13:14
110F→: 錄音是語音合成,那就得拿出科學證據推翻實驗室的分析比01/24 13:14
111F→: 對01/24 13:14
112F→: 這樣也比較有說服力01/24 13:15
113F推: 給大寶法王錄音做聲紋鑑定的瓦器實驗室,是台灣司法承認01/24 13:21
114F→: 的第三方公正單位,如果質疑錄音造假,那得提出科學證據01/24 13:21
115F→: 反駁實驗室的分析報告01/24 13:21
125F推: 我個人其實也希望大寶法王是清白的,但無奈有個錄音,呵01/24 14:23
126F→: 呵呵。往比較有利大寶法王的想法:那些錄音真的是出自法01/24 14:23
127F→: 王本人,但是被斷章取義剪接了,這樣也有可能造成使用的01/24 14:23
128F→: 片段聲紋比對吻合的結果。但這樣主張,就要看有沒有剪接01/24 14:23
129F→: 的證據了。呵呵呵。注意:我對於這事件真假不做評論,但01/24 14:24
130F→: 覺得信徒基於為法王辯護的立場主張是合成語音或剪接也可01/24 14:24
131F→: 以,只是要有證據證明(但如果是主張合成語音,其實非常01/24 14:24
132F→: 明顯辨別,現代技術也還沒那麼厲害,覺得打這方向不夠力01/24 14:24
133F→: ,也很薄弱)。01/24 14:25
136F推: 我知道,我的意思是:想要為法王辯護也 ok ,但是證明不01/24 14:41
137F→: 能太薄弱。如果主張是語音合成,那就要提出是語音合成的01/24 14:41
138F→: 證據。如果主張是剪貼,那就要提出是剪接的證據01/24 14:41
139F推: 以上任何一種主張提出,都要能反駁瓦器實驗室的分析報告01/24 14:43
196F推: 我本身正好是工程師, M 大你說「辨識技術反過來不就可01/24 20:39
197F→: 以利用剪接和合成來製作錄音檔」,你把專業的聲紋辨識與01/24 20:39
198F→: 語音合成技術混為一談了,這兩種概念完全不同,演算法、01/24 20:39
199F→: 步驟與技術完全不同,你這樣說就好像在說聲紋辨識技術之01/24 20:39
200F→: 一的 AEE 演算法是從剪接和合成變過來的一樣,要不要說01/24 20:40
201F→: 說看哪篇論文可以支持你的看法?哪一個剪接與合成演算法01/24 20:40
202F→: 是從聲紋辨識反過來的?哪一個聲紋辨識演算法是從剪接與01/24 20:40
203F→: 合成反過來的?要不要舉出文獻來談?你提到的辨識技術與01/24 20:40
204F→: 剪接、合成背後都有它的數理理論,不是你可以隨便把兩者01/24 20:40
205F→: 說成是相反關係的,不是你隨便說辨識技術的相反就是剪接01/24 20:40
206F→: 合成,也不是隨便說剪接合成的相反就是辨識。01/24 20:40
207F→: 你前面說是語音合成,你都還沒有解釋清楚,既然你主張是01/24 20:40
208F→: 用語音合成,那你說說看是用哪一套語音合成工具?以及是01/24 20:40
209F→: 否有該套語音合成工具產生出來的結果,與錄音檔聲音一致01/24 20:41
210F→: 的聲紋比對,以證明錄音檔是語音合成?你要不要說說看?01/24 20:41
211F→: 還有,你好像沒有仔細看懂我的推文。我從頭到尾沒有說大01/24 20:41
212F→: 寶法王到底有沒有幹砲,而他與 H 女之間是真或偽,事實01/24 20:41
213F→: 上我並不關心。從頭到尾,我只是在說:要為大寶法王辯護01/24 20:41
214F→: 而主張錄音是語音合成或者剪接也 OK ,只是現在瓦器實驗01/24 20:41
215F→: 室有他們的科學檢驗方法產生出來的結果(而且該方法基本01/24 20:41
216F→: 上與調查局用的方法一樣),那你們要主張錄音是語音合成01/24 20:41
217F→: ,就要提出是語音合成的證據。要主張是剪接,也要提出是01/24 20:41
218F→: 剪接的證據。而且也必須是從頻譜上分析的科學證據,重要01/24 20:42
219F→: 的是要可以反駁瓦器實驗室的科學舉證!01/24 20:42
220F→: 我從頭到尾沒有反對你們為法王辯護的主張,我只是在說,01/24 20:42
221F→: 你們要主張是語音合成或剪接都 OK ,但不能太薄弱,人家01/24 20:42
222F→: 瓦器實驗室好歹有做聲紋比對,而且也有解說影片。那你們01/24 20:43
223F→: 既要主張是語音合成或剪接,就要有更強力足以反駁瓦器的01/24 20:43
224F→: 科學證明01/24 20:43
225F推: 還有,聲紋鑑識分成聆聽、語音分析、圖譜分析步驟,瓦器01/24 20:51
226F→: 跟調查局在聲紋鑑識的步驟基本上是一致的,每個步驟都有01/24 20:51
227F→: 它的學理理論基礎,不是可以隨便說剪接與合成的相反就是01/24 20:51
228F→: 聆聽、語音分析、圖譜分析,這是令人莞爾一笑的。你可以01/24 20:51
229F→: 舉出哪篇論文有這麼說?不然辨識與剪接、合成完全是不同01/24 20:51
230F→: 概念,不要亂把不同理論範疇的東西混為一談。我重點也只01/24 20:51
231F→: 是說,要為法王辯護主張錄音是合成或剪接都 OK ,我從來01/24 20:51
232F→: 沒有反對,只是既然主張合成,那就要拿出是合成的證據。01/24 20:52
233F→: 主張剪接,那就要拿出是剪接的證據。01/24 20:52
234F推: 還有,如果你指的是:知道怎麼辨識,就可以知道怎麼合成01/24 21:21
235F→: 讓它吻合辨識。那也很令人莞爾一笑。以目前技術來說,即01/24 21:21
236F→: 使知道怎麼辨識,但是合成出來的語音,光是用聽的還是聽01/24 21:21
237F→: 的出來,例如機械化等,很多面向還是模仿不了的,用頻譜01/24 21:22
238F→: 分析還是可以看的出來。這種合成出來的聲音,要通過辨識01/24 21:22
239F→: 還是有困難度。語音合成是很專業的學理領域,但是聲紋辨01/24 21:22
240F→: 識也是,而且學理更多,甚至涉及到生物生理特徵辨識與統01/24 21:22
241F→: 計、機率論,這不是語音合成可以輕易偽造的,而語音合成01/24 21:22
242F→: 的結果要通過聲紋辨識,有其困難度。至於剪接,更是可以01/24 21:22
243F→: 容易從頻譜痕跡看的出來。01/24 21:22
244F→: 我不反對你們主張錄音是合成、或者剪接,甚至鼓勵,但是01/24 21:22
245F→: 無論何種主張,都要提出可以反駁人家實驗室報告的證據。01/24 21:22
246F→: 要拿出科學分析證據反駁。我從頭到尾推文表達的僅是如此01/24 21:23
247F推: 還有,現有的語音合成與剪接,其實從頻譜數據還是看的出01/24 21:27
248F→: 痕跡。既然你之前主張是合成,那何不舉出合成的證據,至01/24 21:28
249F→: 少說明是哪一套合成工具引擎產生出來的結果,以證清白01/24 21:28
250F→: 還是一句老話:任何主張都要有證據,何況你們的對手是實01/24 21:28
251F→: 驗室,人家拿的出科學檢驗報告,你們要主張合成或剪接,01/24 21:29
252F→: 那就也得拿的出足以反駁人家實驗報告的科學證據01/24 21:29
254F推: 另外補充一下,瓦器實驗室的聲紋比對與鑑定,內容有包含01/24 22:14
255F→: 判定聲音是否經過剪接、修飾、竄改、後期重製01/24 22:14
256F→: 回一下樓上,是不是加強喉音,這具有生物生理特徵,可以01/24 22:15
257F→: 辨識的出來喔!01/24 22:15
258F推: 不過,你們還是可以跟瓦器確認,搞不好只有做聲紋比對,01/24 22:39
259F→: 沒有做變造剪接鑑定,這樣你們就有空間去吵了01/24 22:40
260F推: 唉,我只是提供建議任何主張都要提出證據證明而已。似乎01/24 22:58
261F→: 會被誤會我是反對的。01/24 22:59
262F→: 我好心幫你們詢問瓦器實驗室了,參考一下:01/24 22:59
263F→: https://imgur.com/a/QFoNxjz01/24 22:59
268F推: 但瓦器最後有說 "但我們有做基本的快篩,基本上變造的可01/25 00:07
269F→: 能性不高(不保證沒有節錄,但這不影響聲紋鑑定的準確性)01/25 00:07
270F→: ,因為語言學特徵分析上判斷為連續性對話,非合成"01/25 00:07
272F推: 瓦器連結 http://www.voice-forensics.com/comparison 寫01/25 00:12
273F→: "透過聲紋頻譜分析、比對與鑑定,我們能夠判定聲音是否01/25 00:12
274F→: 經過剪接、修飾、竄改、後期重製,同時也能判定、比對已01/25 00:12
275F→: 知對象的聲音採樣與未知聲音樣本是否為同一人" 他們網01/25 00:12
276F→: 頁是寫在一起的,也可以同時做,當然詳細要問他們。而我01/25 00:12
277F→: 也有幫你們問了,參考他們的回復吧01/25 00:12
278F推: 我從來沒反對你們主張錄音是合成或變造,但既要提出主張01/25 00:16
279F→: ,就要有證據證明及反駁實驗室的結果01/25 00:16
282F推: 我也不反對你主張錄音檔可信度不高,但主張是合成或變造01/25 00:21
283F→: ,就從科學上提出證明及反駁瓦器吧,這樣才有說服力01/25 00:21
284F推: 你去問瓦器,不要問我。他們是你們的對手,可不是我的對01/25 00:23
285F→: 手,而我也不是你們的對手 XD01/25 00:23
288F推: 唉,不要誤會,我可没反大寶法王。我只是針對你們的主張01/25 00:26
289F→: 給建議,不能太薄弱。否則如反對方只要搬出科學鑑定結果01/25 00:26
290F→: ,你們就無言了01/25 00:26
292F推: 幹嘛要原始檔,媒體舉出的法王講話片段就足夠你們分析比01/25 00:31
293F→: 對出自何處。如果主張是剪貼合成,那必然有剪貼來源,就01/25 00:31
294F→: 一樣聲紋比對出自法王哪一段開示不就可以舉證了嗎?01/25 00:31
296F推: 你回去看清楚留言好嗎?也可能我的表達讓你誤會了。你主01/25 00:35
297F→: 張是合成變造,但老實說不像合成,不過無論如何,既然質01/25 00:35
298F→: 疑造假,那就針對主張提出科學技術上的證明,我一直在說01/25 00:35
299F→: 的只是如此01/25 00:35
300F推: 對,就是 T 大說的那樣。你們主張是合成變造,但人家週刊01/25 00:39
301F→: 至少有送瓦器做鑑定,那你們既質疑錄音檔有問題,那就要01/25 00:39
302F→: 針對你們主張提出足以反駁瓦器的證明01/25 00:39
303F推: 鏡週刊與瓦器好歹拿的出科學鑑定報告,那你們既質疑錄音01/25 00:42
304F→: 檔有問題,那就要拿出比瓦器有說服力、且足以反駁的科學01/25 00:42
305F→: 報告。01/25 00:42
308F→: 我推文從頭到尾都只是在表達這個意思。自己回去看清楚 XD01/25 00:44
312F推: 是非真偽真相如何我不知道,也從來沒否定或大寶法王。我01/25 01:02
313F→: 在此篇文章推文只是在說:無論什麼主張,即使是為法王辯01/25 01:02
314F→: 護而說錄音是合成變造的主張,也要有證據證明。因為現在01/25 01:02
315F→: 週刊委請瓦器鑑定,拿的出聲紋比對的證據,等於以科學方01/25 01:02
316F→: 法為錄音檔做一定程度的背書。那麼既然現在有錄音是合成01/25 01:02
317F→: 變造的主張出現,就得為主張證明,拿出比瓦器還有力、足01/25 01:02
318F→: 以反駁的科學鑑定報告,否則主張在人家好歹有一份鑑定報01/25 01:03
319F→: 告面前,會顯的薄弱01/25 01:03
325F推: 如果要證明錄音檔是剪接變造,不需要再去打擾法王。媒體01/25 11:28
326F→: 舉出的錄音片段,就足夠分析了。只要證明媒體舉出的錄音01/25 11:28
327F→: 片段是假的就足夠了,不是嗎。如果主張錄音是剪接合成,01/25 11:28
328F→: 那麼認為是剪接的片段,必然有剪接的來源,例如剪接自某01/25 11:28
329F→: 一段開示。那麼,就把質疑是剪接的片段,一一以聲紋比對01/25 11:28
330F→: ,看頻譜與法王哪一段開示吻合,並且出示分析證據,不就01/25 11:28
331F→: 可以舉證是剪接了嗎?而且在週刊有找瓦器實驗室為錄音檔01/25 11:29
332F→: 做一定程度背書的情況下,要主張是剪接變造,那就得提出01/25 11:29
333F→: 足以反駁人家鑑定報告的證明。01/25 11:29
335F推: 美商瓦器聲紋鑑識實驗室聲明 [第十七世大寶法王噶瑪巴聲01/25 20:56
336F→: 明] :01/25 20:56
337F→: 美商瓦器聲紋鑑識實驗室聲明 [第十七世大寶法王噶瑪巴聲01/25 20:57
338F→: 紋比對鑑識案] :01/25 20:57
339F→: http://www.voice-forensics.com/-announcement/012501/25 20:57
340F推: 以上是我委託 TBOC 幫我以編輯文章方式,補充現在瓦器實01/25 21:26
341F→: 驗室發出的公開聲明。僅供參考。01/25 21:26
342F推: 另外,有人說瓦器的 H 湘/MSC執行長就是鏡週刊此次大寶法01/25 21:35
343F→: 王案女主角 H 女。我有詢問瓦器,他們回覆如下:01/25 21:35
344F→: https://imgur.com/a/15HMv9s01/25 21:35
345F→: 並且瓦器說....對於妨害執行長名譽、亂扯是 H 女的留言,01/25 21:36
346F→: 一定會提告01/25 21:36
1F→: 的證據了。呵呵呵。注意:我對於這事件真假不做評論,但01/24 14:23
2F→: 覺得信徒基於為法王辯護的立場主張是合成語音或剪接也可01/24 14:23
3F→: 以,只是要有證據證明(但如果是主張合成語音,其實非常01/24 14:23
4F→: 推錯, sorry01/24 14:25
4F→: 支持誰是一回事,瞎扯草案內容又是另一回事。而且我說的07/25 18:38
5F→: 是其他宗教團體。07/25 18:38
19F→: 你瞎扯列冊輔導是在禁止,拿空污法出來講很好笑。你傳法07/28 10:58
20F→: 過程如果製造空污,那當然會被罰錢。可這與你扭曲所謂的07/28 10:58
21F→: 禁止傳法是兩回事。就算非宗教活動,製造空污也一樣罰錢07/28 10:58
22F→: 。請搞清楚,不同法案目的不同,列冊輔導目的當然也不同07/28 10:58
23F→: 。宗教團體法的目的是宗教法人的設立與登記,以及行政規07/28 10:58
24F→: 章,是故草案列冊輔導是交給地方政府自治規範,也就是宗07/28 10:58
25F→: 教輔導,這是地方制度法本來就有的項目。..而宗教團體法07/28 10:58
26F→: 的列冊輔導(也就是地方制度法的宗教輔導)是什麼?其實07/28 10:58
27F→: 就是輔導登記與統計。你可以看一下內政部民政局定義的宗07/28 10:58
28F→: 教輔導好嗎?07/28 10:58
29F→: http://www.moi.gov.tw/dca/02faith_001.aspx07/28 10:59
30F→: 它可不是指禁止傳教,不要瞎扯,這很好笑。你可以舉證宗07/28 11:00
31F→: 教團體法哪裡明確有禁止兩字?不要一直瞎扯好嗎?也看看07/28 11:00
32F→: 人家內政部規範好嗎?07/28 11:00
1F推: 參考 https://www.facebook.com/lodrorinchen/?fref=ts07/20 22:07
33F推: hywn 可是羅卓仁謙這影片說的不錯啊,幹嘛因人廢言,不然07/21 21:41
34F→: 你說說看哪裡有問題?07/21 21:42
35F→: 反觀法藏法師《宗教法立案問題對出家人的傷害》影片內容07/21 21:42
36F→: 才真的不實。草案並未禁止未登記宗教法人者弘法,只是主07/21 21:42
37F→: 管機関會列冊輔導,但這可不是禁止的意思。而且草案是不07/21 21:42
38F→: 管法師個人供養的。這些內政部講義都寫的很清楚。07/21 21:42
39F→: 再來,佛教也可以聽聞白衣說法,維摩詰經不正是白衣說法07/21 21:43
40F→: 嗎?佛教講依法不依人,依的是法,可不是人。07/21 21:43
41F→: 其實我個人覺他有些文章有問題,但他這篇講的沒錯,我想07/21 21:44
42F→: 沒必要因人廢言,不然你可以說說看他這講宗教團體法的影07/21 21:44
43F→: 片哪裡有錯?你可以舉證。07/21 21:44
44F推: 還有,「收驚,除魔、除障、解決卡陰」其實佛教經典也有07/21 21:49
45F→: (那可不是自創),你是不是也要說經典非正信佛教?《楞07/21 21:49
46F→: 嚴經》、《觀世音菩薩普門品》、《藥師琉璃光如來本願功07/21 21:49
47F→: 德經》、《地藏菩薩本願經》與《普賢菩薩行願品》都有。07/21 21:49
48F→: 你要不要翻翻經典再來說是不是正信佛教?07/21 21:50
49F→: 如果你認為他影片內容有誤,可以提出草案條文舉證。07/21 21:50
59F推: 他個人如何扯遠了。hywn 羅卓仁謙談宗教團體法這影片如果07/21 22:46
60F→: 你認為有錯誤,歡迎舉出法條舉證。07/21 22:47
61F→: 羅卓仁謙如何,也不能因人廢言。重點是在宗教團體法的討07/21 22:48
62F→: 論。對事不對人。如果你認為他影片內容有錯,歡迎舉出草07/21 22:48
63F→: 案法條舉證。而不是攻擊他的人如何,那根本不是重點。07/21 22:48
64F→: 你要不要說說看他影片內容哪裡有說錯?07/21 22:49
1F推: 所以有些扭曲、危言聳聽、滅教之說很誇張,它幾乎只是現07/20 04:56
2F→: 有制度、作法法制化,根本不會危及佛教發展。現行制度、07/20 04:56
3F→: 作法,佛教不會滅,那實行後更不會滅。只是帳務要備存,07/20 04:56
4F→: 以後想洗錢沒有那麼方便;但還是有空間,只是相對沒那麼07/20 04:56
5F→: 方便。....這草案有缺陷,可以討論,但不能像某些有心人07/20 04:56
6F→: 士操弄政戰手法,給人家扭曲、抹黑,製造 DPP 要滅佛教07/20 04:56
7F→: 的假象,趁機煽動佛教徒反政敵。07/20 04:56
8F推: 另外,它根本不影響宗教自由、信仰自由。07/20 04:58
12F→: 參考 https://www.facebook.com/lodrorinchen/?fref=ts07/20 22:07
1F推: 你講的土地這些問題,其實宗教團體法有就地合法化的規範07/18 23:39
2F→: 你可以參考一下。07/18 23:39
3F→: 不過目前都只是草案,根本未定案,我覺得可以討論與監督07/18 23:39
4F→: 但不是用惡意扭曲的方式來製造佛教恐慌07/18 23:40
5F→: 會立這個法,要解決的問題正是你提到的問題,讓很多有歷07/18 23:40
6F→: 史的道場就地合法化。07/18 23:40
7F→: 我覺得大家可以去監督這個法案的修訂,目前都還不是定案07/18 23:41
8F→: 但是如果為反對而反對,惡意扭曲製造恐慌,甚至藉機修理07/18 23:41
9F→: 政敵(如 KMTer 趁機反 DPP ),帶有政治目的,那就很不07/18 23:42
10F→: 適合了07/18 23:42
17F推: 我想要提出說明。我會回覆這篇文章,主要是我及一些佛教07/18 23:50
18F→: 朋友的 LINE 群組最近一直瘋狂收到人家轉貼法藏法師文章07/18 23:50
19F→: 內容當然就是反對宗教團體法07/18 23:50
20F→: 可是,我覺得要反對沒關係,我其實也覺其有不周全之處07/18 23:51
21F→: 但是不能以扭曲、瞎扯的方式製造佛教恐慌,講的好像要三07/18 23:51
22F→: 讀通過了,佛教明天就要滅了07/18 23:51
23F→: 可是事實上這草案根本沒進立法院,還在修改中07/18 23:51
26F→: 一直散播不實資訊與惡意扭曲,製造佛教恐慌,我覺得這很07/18 23:52
27F→: 不可取。如果有人關注法藏法師散播出來的訊息,就知道很07/18 23:52
29F→: 多內容是根本不實的惡意扭曲與煽動。07/18 23:52
30F→: 我覺得不能這樣煽動佛教徒製造恐慌,甚至目的是為了打擊07/18 23:53
31F→: 民進黨政府。這個有一點政治動機在裡面的感覺。07/18 23:53
32F→: 我最初回覆的原意是這樣。不能為了反對就扭曲人家。07/18 23:53
33F→: 我覺得重心不是在法條解釋 XD 我又不是內政部官員,幹嘛07/18 23:54
34F→: 替他們解釋法條。如果對法條有疑問應該去找內政部。07/18 23:54
35F→: 我要說的只是某些法師不適合以扭曲、煽動的方式製造恐慌07/18 23:54
36F→: 至於連署什麼的....我只能說....這草案根本還沒定案,還07/18 23:55
37F→: 在研議與修訂中好嗎?07/18 23:55
1F→: 這個法案有其缺陷,這是一回事,但是以扭曲這份法案來做07/18 21:19
2F→: 為反對的理由,很不可取。07/18 21:19
3F→: 要反對沒有關係,但是不能亂扭曲人家。何況還是一個法師07/18 21:21
4F→: 做這種紐曲法條內容的事。07/18 21:21
5F→: 你這一篇不正是大部份在談財務、錢的問題....07/18 21:22
6F→: 要反對沒有關係,事實上,這部法案也有其他爭議處,但是07/18 21:24
7F→: 不能給人家扭曲(而且扭曲反對的點集中在財務透明....是07/18 21:24
8F→: 有那麼怕財務透明嗎),特別扭曲的人還是一個法師。07/18 21:24
12F→: 是的。它其實只是宗教團體法人化的規章而已。07/18 22: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