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查詢 / chunchieh
作者 chunchieh 在 PTT 全部看板的留言(推文), 共1897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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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F→:勞基法第35條有規定繼續工作4小時要至少30分鐘休息12/24 08:44
3F→:所以如果正常八小時的班 要配到1個小時的休息時間12/24 08:44
4F→:因為不知道該醫院午休時間是多久 沒辦法評論是否合理12/24 08:45
5F→:但是合法行使權利 不代表不會濫用12/24 08:46
6F→:依據民法第148條行使權利不能濫用 雇主不能為了想要節12/24 08:48
7F→:日人手調派 而犧牲員工在國定假日與家人團聚的利益12/24 08:49
8F→:一般醫院是單方面訂立定型化僱傭契約 我想勞委會應該12/24 08:50
9F→:要想辦法訂個定型化契約條款了12/24 08:51
6F推:不知道手機訊號有無改善^^~~12/24 04:15
15F推:建議把藥物所附的說明書拿起來 主要成分會寫在上面12/21 06:28
16F→:銷售人員很多不是藥師 藥師值班要配戴醫事執業執照12/21 06:29
17F→:如果有疑問找不到藥師 可以再去醫院特定櫃台藥師詢問12/21 06:31
18F→:銷售人員很多沒學過有機化學 生物化學 所以不要太期待12/21 06:33
19F→:不過我自己買藥是沒在問藥師的 會去查國家網路藥典12/21 06:37
8F推:其實血管因人而異 有時實習生會問我到底要怎麼抽~~12/18 09:22
9F→:血管是有生命的 有的人血管很容易坍掉(這種感覺很難說)12/18 09:24
10F→:有時候你要稍微提高 以避免針頭都卡在血管壁12/18 09:25
11F→:不過我建議是血管盡量從上到下看一下它的走向12/18 09:26
12F→:有的人血管不是正面比較粗 反而把手反轉你就看到了12/18 09:27
13F→:不知道有沒有幫到你(我不是護理人員)12/18 09:28
14F→:我自己都很樂意讓學生抽的 就算被抽三針也沒關係12/18 09:30
1F推:令尊已經由勞工保險條例第58條第1項或第2項辦理老年一次12/14 13:23
2F→:金的給付 依第三項規定應辦理離職退保12/14 13:24
3F→:同法條第6項 被保險人已領取老年給付者 不得再行參加12/14 13:26
4F→:勞工保險 所以工會應該是弄錯了 不用去繳費12/14 13:26
2F→:其實物理治療師就是醫療保健中復健人員 用第1級較合理12/14 00:44
5F→:以前物理治療師法未訂定前 是所謂的復健師12/14 00:52
6F→:但因為後來有職能治療師的細項出現 故改為物理治療師12/14 00:52
7F→:而職能治療師又可以分出聽語治療師 說實在保險公司不懂12/14 00:55
8F→:從前復健師是復健醫學系畢業 現在沒有任何一個醫藥學院12/14 00:58
9F→:有復健醫學系 因為已經改了很多 所以醫療法在民國93年12/14 01:00
10F→:有將條文移動過 從第9條改為第10條12/14 01:01
11F→:而現在又有所謂的呼吸治療師 可見醫療法還會繼續修改12/14 01:04
12F→:聽語治療師法無明文 正確名稱應該是語言治療師12/14 01:05
13F→:所以保險公司要修的醫療職業項目可是很多的12/14 01:06
4F推:檢察官起訴並無問題 轉診有其必要的程序需記載12/13 10:47
5F→:搭計程車是很快沒錯 但是計程車上並不會有急救裝置12/13 10:48
6F→:檢察官要起訴的是這個點12/13 10:48
7F→:AMI病人自己搭車轉院 會提升不必要的風險12/13 10:51
8F→:計程車可能遇到路況不佳 又不能鳴笛 說實在很危險12/13 10:56
9F→:如果是在等待轉院救護車時發生不測 醫師也不用究責12/13 11:10
10F→:醫師不是神 但是可以將風險控制在一定範圍內12/13 11:13
11F→:剩下的就是病人自己的運氣好不好了12/13 11:13
15F→:等待轉院發生不測 檢察官就不起訴了 至於家屬怎麼想12/13 11:40
16F→:那是家屬自己的想法12/13 11:41
17F→:如果等待轉院起訴 那檢察官就有問題了12/13 11:43
18F推:媒體說的就當作笑話來看12/13 11:46
7F推:OPD跟ER是不一樣的 保單條款都是ER6小時12/13 10:19
8F→:如果擅自更改護理紀錄 會有刑法215業務登載不實12/13 10:21
9F→:通常終身醫療險保單條款都是寫急診保險金給付12/13 10:23
10F→:通常遇到這種很盧的patient 我都直接要錄影音了...12/13 10:31
2F推:我覺得注意醫療法第70條的規定12/12 21:45
3F→:不過電子病歷對於被保險人來說真是又愛又恨~~12/12 22:03
17F→:其實藥袋我自己都會收起來7年 這是我個人習慣12/12 10:52
18F→:收據則是收1年 主要為了可以報稅12/12 10:53
19F→:藥袋其實就是一種證明文書 因為有醫師 藥師的名字12/12 10:54
20F→:重要的是藥師會有兩個 覆核藥師會蓋上職章12/12 10:55
21F→:而且藥袋會有開立醫囑時間 收起來可以對照用何種藥物12/12 10: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