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查詢 / chunchieh
作者 chunchieh 在 PTT 全部看板的留言(推文), 共1897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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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F推:不過629要等比較久 走點路是還好04/03 13:30
6F推:我去彰銀都找機車停車格才停 寧可走些路也不妨礙交通03/27 17:54
9F→:依法行政 開單還好 其實可以拖走車輛的03/27 17:56
19F噓:開單是正常的 不開單我就打電話到督察室03/27 17:50
2F推:假日通常都是ER,很少有OPD(雖然某些醫院有,惟急症還是03/20 15:30
3F→:去ER吧03/20 15:31
19F推:其實義賣是個管道 不見得很多人有錢可以捐 所以捐物品03/18 16:08
20F→:是個不錯的方式 雖然點網站捐款的確很快03/18 16:09
21F→:自己捐了紅十字會一些"小朋友" 有這種義賣的也不錯:)03/18 16:10
22F→:可惜星期六要上班 不然也想要去"物色"杯子來捐款03/18 16:16
2F推:違反動物保護法第14條之1第1項第6款 捕捉動物 非經主管03/13 09:07
3F→:機關許可,不得使用獸鋏 依據同法第30條第一項第8款03/13 09:09
4F→:違反第14條之1第1項規定,未經主管機關許可03/13 09:10
5F→:使用禁止之方法捕捉動物 處新臺幣一萬五千元以上03/13 09:12
6F→:七萬五千元以下罰鍰03/13 09:12
7F→:五年內違反前項第一款至第八款情事二次以上者,03/13 09:13
8F→: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03/13 09:14
11F推:就算擺在私人土地也是可以罰的 只是要有些程序來舉證03/14 09:35
12F→:動保法第14條之1第2項 未經許可使用前項各款所定方法03/14 09:37
13F→:捕捉動物者,主管機關得逕予排除或拆除並銷毀之。03/14 09:38
14F→:土地所有人、使用人或管理人不得規避、妨礙或拒絕。03/14 09:38
15F→:所以私人土地如果沒有經主管機關許可 也是可以處罰的03/14 09:39
16F→:不會因為是公有土地或私有土地而有差別03/14 09:40
17F→:例如違建很多都是私有土地 並沒說就不可拆或處刑罰03/14 09:41
5F推:歷任女朋友...那有到第10任嗎?(誤)03/10 15:09
11F推:租賃就算成立也沒公證 何況地主是用物權來請求03/10 15:03
12F→:而非債權關係 如果不答應 我認為只有等著被民法767...03/10 15:04
12F推:本人看完判決書 覺得其中告知義務要有範圍 不然醫師03/08 17:51
13F→:大概都沒動力繼續從醫(從自己有一點醫學+法律背景來看)03/08 17:54
3F推:我不認為可賠 因為一開始主人沒有將狗管控好03/03 13:17
5F→:民法184 請主人舉證 就算撞到狗 也不可歸責於車主03/03 13:22
6F→:一般人就算盡到注意義務也很難避免撞到衝出來的狗....03/03 13: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