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查詢 / armed

總覽項目: 發文 | 留言 | 暱稱
作者 armed 在 PTT [ NTUSC ] 看板的留言(推文), 共111則
限定看板:NTUSC
首頁
上一頁
1
2
3
下一頁
尾頁
台大學生會該何去何從?
[ NTUSC ]2 留言, 推噓總分: 0
作者: isaacc - 發表於 2007/10/31 05:01(16年前)
1Farmed:敢問楊學長是何時如何身故的?原PO可否再說一下這個故事.11/15 09:25
Re: [秘書] 95學年度第1會期 第二次特別大會通過動議
[ NTUSC ]21 留言, 推噓總分: +6
作者: joh - 發表於 2006/11/20 19:14(17年前)
2Farmed:就行政法言,以學生會自治章程第2與7條,有啥法規依據限縮解釋11/07 10:35
3Farmed:為會長對外只能就學生事務做發言?根本是各位同學自己造法呀.11/07 10:36
4Farmed:類推適用民總是給大家都有下台階,照行政法你們除了嘴砲以外,11/07 10:36
5Farmed:目前根本不能奈他何?要說他違法?請問違反哪一條的構成要件?11/07 10:37
13Farmed:學長好,您舉的選罷法是有明確禁止條文,現在這學生法規有嗎?11/07 09:27
14Farmed:要論行政法,請參照學生會自治規程第2條與第7條,看有無瑕疵.11/07 09:57
21Farmed:還想在這版上繼續打巷戰呀?吳庚回你甚麼有膽就貼出來呀.11/21 09:09
24Farmed:最基礎的地方是啥呀?學生會跟學生之間是公法關係之類的笑話?11/21 09:14
25Farmed:打電話去行政法院問問嘛,到底學生會是否如某P所說是公法關係11/21 09:15
28Farmed:"學生會明明就是公法關係"的笑話不是我說的,這個請別賴我.11/21 09:16
30Farmed:還有"妨害名譽罪就是誹謗"之類的笑話嗎?這也不是我說的唷.11/21 09:17
32Farmed:這位可能疑似在念台大附小的同學,你要說我講的是笑話,請問你11/21 09:18
33Farmed:反駁我所謂笑話的正解在何處,就是死凹學生會不可表達政治嗎?11/21 09:18
35Farmed:當然學海無涯,跟吳大法官相比我真的懂不多,不過電像各位這樣11/21 09:19
36Farmed:當學生會是公法關係,妨害名譽罪有哪些態樣都不了的人還有餘.11/21 09:20
37Farmed:要是我拿張碩士證書出來,小朋友你要不要去校門口下跪道歉呀?11/21 09:22
38Farmed:果然10年教改徹底失敗,小朋友連這一點點基本邏輯都沒搞懂.11/21 09:23
Re: [秘書] 95學年度第1會期 第二次特別大會通過動議
[ NTUSC ]9 留言, 推噓總分: +5
作者: armed - 發表於 2006/11/15 09:05(17年前)
2Farmed:個人推估我名譽可能只值一客我家牛排,大家就盡量毀損吧XDrz11/15 11:12
6Farmed:刑法310誹謗與309公然侮辱的成立要件有何不同,快點用功去啦.11/15 17:07
7Farmed:你得先讓庭上採信你的名譽價值,若你發過好幾篇SCI級的PAPER.11/15 17:09
8Farmed:具備國際性的知名度,或是你常上電視,可能可以判賠高一點.XD11/15 17:11
9Farmed:如果你讀中文所或法律所的話,那你的名譽價值恐怕還要再下修.11/15 17:14
Re: [秘書] 95學年度第1會期 第二次特別大會通過動議
[ NTUSC ]3 留言, 推噓總分: +2
作者: sted0101 - 發表於 2006/11/15 01:56(17年前)
3Farmed:這篇確實寫來娛樂大家的,作者怕人不知他對法律問題極不了解.11/15 21:51
Re: [秘書] 95學年度第1會期 第二次特別大會通過動議
[ NTUSC ]9 留言, 推噓總分: +4
作者: cdasv - 發表於 2006/11/14 14:23(17年前)
1Farmed:不早就告訴你,這類似於強制責任險一樣,是法定的民事契約嗎?11/14 15:30
2Farmed:你以為學生自治規章法律效力是甚麼,就是一個民事契約呀.11/14 15:30
3Farmed:你用不著替吳庚昏倒.看樣子你也沒有問到他本人對此的意見嘛.11/14 15:31
4Farmed:若不是民事契約,請問是哪種法律關係?公法關係還是私法關係?11/14 15:32
8Farmed:學生法庭?真的還有這種東西呀?要是只剩幾個學生法官,妥當嗎?11/15 09:23
Re: [秘書] 95學年度第1會期 第二次特別大會通過動議已刪文
[ NTUSC ]11 留言, 推噓總分: +2
作者: armed - 發表於 2006/11/14 12:06(17年前)
3Farmed:跟你一起發聯合聲明的中文系會長,也樂意為此事上法庭嗎?11/14 12:18
5Farmed:還是請他自己本人出來講個話吧?怎麼都由你代言呢?11/14 12:20
11Farmed:謝謝你關心,這幾天很努力在K刑分,309與310的差別在哪我還知뤠11/15 22:08
Re: [秘書] 95學年度第1會期 第二次特別大會通過動議
[ NTUSC ]18 留言, 推噓總分: +9
作者: miname - 發表於 2006/11/10 02:13(17年前)
1Farmed:學長你還是先成立個台大鄉代會吧,有大學報記者要來採訪了.11/10 09:37
2Farmed:既然您準備脫離現有體制自己幹,我尊重您.但似乎先有組織為宜11/10 09:53
3Farmed:學生會與學生之間在本質上是民事契約關係,當然你愛怎樣都行.11/10 11:45
10Farmed:c小姐就日間部入學時間看,我其實是你學長,雖然我更不想認你.11/14 11:28
11Farmed:只要吳承認學生會算是適用行政法的行政機關,我立刻全部刪文.11/14 11:31
12Farmed:C小姐不必謙虛,拿無權代理這詞形容學生事務不是您的首創嗎?11/14 11:31
14Farmed:請你自己回系板去看吧,為防你刪文,進學生會版也有相同文.11/14 12:13
16Farmed:可是有人對你做這種指控唷,那個人不是我唷.11/14 12:21
Re: [秘書] 95學年度第1會期 第二次特別大會通過動議
[ NTUSC ]29 留言, 推噓總分: +9
作者: armed - 發表於 2006/11/09 12:06(17年前)
11Farmed:c小姐,如果你的聯合聲明也被人拿出來這樣檢討的話,你會怎樣?11/10 09:31
12Farmed:c小姐的兩系系學會聯絡方式還沒公佈,你先處理好這個問題吧?11/10 09:35
13Farmed:有任何疑問請洽兩系系學會,煩請切勿恣意揣測。學生自治是要11/10 09:51
14Farmed:這樣玩,一個會長代表兩系系學會乾綱獨斷,c小姐才會滿意對嗎?11/10 09:51
25Farmed:我愛怎麼揣測是我的思想自由,你無權干涉要我切勿怎樣不怎樣.11/14 11:37
26Farmed:我評斷的只要不像你隨便講話就涉及公然侮辱或誹謗,也是憲法11/14 12:04
27Farmed:賦予我的言論自由,你無權干涉,張老師才要不認你這個學生勒.11/14 12:05
Re: [秘書] 95學年度第1會期 第二次特別大會通過動議
[ NTUSC ]37 留言, 推噓總分: +3
作者: armed - 發表於 2006/11/09 11:54(17年前)
10Farmed:樓上真聰明,我行政法主要是看吳庚.請問j大到底誰說學生會是뜠11/10 09:54
11Farmed:這個國家的行政組織,所以必須接受行政法的規範?11/10 09:55
15Farmed:校內徵選口試是學校受教育部委託代理行使公權力,這干學生會뼠11/10 11:51
16Farmed:何事?請p大指明學生會受何機關委託行使過何種公權力?若質疑11/10 11:52
17Farmed:學生會的作為就向隔壁版有人說他的表意自由受侵害,可否提起11/10 11:52
18Farmed:訴願或行政訴訟?教育部或行政法院會否受理?大1憲法的問題唷.11/10 11:53
19Farmed:p大覺得自己行政法程度比我好,請先依三段論法闡述何以學生會11/10 11:54
20Farmed:的哪一件工作,是行政法下所定義的行政機關之行政行為?11/10 11:55
21Farmed:一句話:學生會何時何言代表了國家或政府,才會有所謂行政行為11/10 11:56
25Farmed:那你們除嘴砲外還有啥具體作為?連個提案罷免都不肯,還有臉拿11/10 14:45
26Farmed:自己跟人家在大馬路上風吹日曬雨淋兩個多月的紅衫軍相比?11/10 14:55
28Farmed:請問你要把我的文寄給誰呀?,噓文很沒禮貌你知道嗎?小朋友.11/10 15:40
29Farmed:搞了這麼久還沒寄,效率真差.11/10 15:41
32Farmed:那你覺得你之前的發文是又有多禮貌?整理文章整理了幾天啦?11/10 16:11
37Farmed:你到底寄給誰啦?把名字公佈出來吧,我門教授應該沒那麼沒品11/14 11:52
Re: [秘書] 95學年度第1會期 第二次特別大會通過動議已刪文
[ NTUSC ]15 留言, 推噓總分: +1
作者: armed - 發表於 2006/11/09 09:10(17年前)
3Farmed:各位不用擔心,晚上會另外有專文談學生會法令定位.11/09 11:53
5Farmed:若結果會長代表性不足,表示我們可能會需要換個學生會長11/09 12:13
6Farmed:而且還很可能必須多輪補選直到投票率過50%為止?11/09 12:14
14Farmed:其實指導過我民法的老師們當中,最有名的還是王祖師,但是他好11/10 15:42
15Farmed:像都不太有看MAIL習慣的,所以各位可能會失望了.11/10 15:43
首頁
上一頁
1
2
3
下一頁
尾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