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薪資] 家教老師的必要成本與相對成本
※ 引述《akida (柳伊捷)》之銘言:
: ※ 引述《CloudTutorin (不驚雲)》之銘言:
: : 家教老師們,大家好
: : 想調查一下,各位接家教案件時,是否會考量到必要成本與相對成本。
: 這邊的"考量"的定義是...??
: : 名詞定義:
: : 1. 必要成本:
: : a. 往返交通時間與費用
: 我會考量交通時間 太遠的,我的考量就不會接
: 但是如果我要接,就不會納入薪資的考量之中
: : b. 備課時間與教材/教具費用
: 備課時間不會是接與不接的考量 也不會是薪資的考量
:
: 教具費用...其實我沒想過XDDD
: 書通常家長會準備(學校參考書)
: 如果家長請我買 我就開收據給他
: 通常家長都會配合我的用書
: : 2. 相對成本:
: : a. 家教途中或回途中的餐飲費用
: 今天如果老師開價400
: 然後媽媽說:「老師,你就跟我們家一起吃吧!」
:
: 請問老師要折抵多少呢?
: 相同的,家長請老師喝飲料的話
:
: 老師要折抵多少?
關於這點,我曾經有個學生的家長的確是待我不薄,又邀吃飯,又茶水點心的,
讓我忍不住想多回饋學生一個小時,人總是互相的,但是我是盡量避免在學生家中
用正餐,總覺得不太好,另外,欠人越多就得雙倍奉還,所以最好還是避免的好...
: : b. 獎賞學生成績進步的小禮物
: 如果老師不願負擔獎賞的小禮物
: 那可建議家長做獎賞
: 而不是算在薪資裡
: 如果老師要給學生獎賞,那是老師的個人行為
: 既然要家長負擔獎賞的錢
:
: 那為什麼要經過老師這一手??
如大大您所講的,這點真的純粹是個人行為,只是小弟覺得獎勵還蠻有效果的,
所以一直這麼奉行...
再次感謝大大您的回文,剛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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