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題] uber計程車目前的策略是????

看板toberich作者 (hi)時間8年前 (2016/02/28 00:28), 編輯推噓1(1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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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pttgogocat (PTT研究員)》之銘言: : ※ 引述《jamo (hi)》之銘言: : : 老實說,事情怎麼樣運作,看得懂的人都清楚得很 : : 真要拿正不正確,違不違法來說事~ : : uber 從未認同它是違法經營,不然也不用打官司!直接認罪協商就好! : : 也用不著電不到 uber 只好針對司機開罰, : : 直接看是違反刑法檢察官出面電 uber : : 或者違反行政法由主管機關出面,哪用的著叫媒體出面圍剿! : : uber 一直認為自己是合法經營,它覺得他就是經營線上叫車這塊 : : 他用這種角度跟各地政府溝通,政府買不買單是一回事 : : 至於老子繳得起罰金這種語氣跟態度那是你自行解讀了 : : uber 公開聲明始終都是:各地法令有杆格之處,抱歉給司機帶來不便, : : 我願意補貼罰款給各位司機 : : 這是人家公司的內部聲明,甚麼時候你看過uber刊報紙:老子繳得起罰金,你來啊 : : 這種態度的聲明? : 大家都知道UBER有錢,也有資源,要經營線上叫車,就是要有准許和符合各國各地法令民 : 情,有錢不走正規路,只用平台規避責任,這是事實。 : 台灣不乏其他用心經營的小眾叫車,他們沒UBER的錢和資源卻走正規路,所以UBER這態度 : 是? : 我說過,商業的本質就是是媒合,用媒合平台去規避說是創新,那是不是在第三國設立主 : 機,線上經營在日本媒合男人和女人的性交易是合法的?還可以互給服務評價和價格合理 : 。 1:如果主機在日本,台灣是沒有管轄權 2:在台灣,男女性交易已經合法,違法的是組織性交易 如果如你所說主機在日本,媒合台灣男女性交易,那麼的確沒有違背台灣的法律! : 我在原來那文就說過,我認同UBER內容有其優點,但是明明就有正規路可以走卻沒用這是 : 不爭的事實。內容好不好和精神是不是有起其爭議,這是兩碼事! : : 我每年回花蓮,我都要在火車站被坑一筆 : : 你意思是花蓮人社會共識跟素質不足? : 請問UBER解決花蓮的問題了嗎? uber 如果進了花蓮,按它一貫作法的確是解決了我被坑的問題 只是他還沒進花蓮,不知道這樣有沒有解決你的疑問? : : 我有時去台中看女朋友,也是在台中火車站天天要被坑 : : 你意思是台中人社會共識跟素質不足? : : 最近在桃園有個項目在進行 : : blah blah 下略台灣本島扣掉雙北共十幾個縣市火車站的怪現狀 : : 怪的是,所有我認識的人都覺得這應該改善卻遲遲不改善 : : 能否定義下社會共識跟素質,究竟是誰的共識跟誰的素質? : 就是台灣這個群體社會對於守法的素養夠不夠而已,你有沒有發現你一方面嫌棄少數計程 : 車不守法,一方面又支持UBER未符合法令的做法,這個矛盾源自於你只從自己當出發點, : 而且多數人亦是,所以這樣的亂象你有責任,我有責任,每個人都有責任。 很簡單我認為台灣法令往往落後實際狀況 我支持 uber 因為它可以衝撞落後的小黃體制,有機會解決長久以來沒人解決的問題 就像當年我支持民進黨一樣,他用各種邊緣手段廢除了萬年國會進行了政黨輪替 如果當年所有事情都用你這種無限上綱法條的做法 今天台灣還在戒嚴,而我的下一代還在講台語要掛狗牌 : : 還是說根本就是某些利益團體的把持? : 你既然會一直說利益團體,又說UBER從頭到尾沒有“官方聲明”自己的態度就是不怕罰款 : 。 : 那麼請問政府和利益團體的“官方掛勾聲明”在哪裡? 如果你拿一樣的態度寬厚UBER,為 : 何對於現有計程車的不滿你能判斷是一種既得利益的掛勾? : 還是難道我也是開計程車的? : : 請定義共乘收費跟計程車的本質有何不同? : 我真的懶的解釋共乘和叫車有何不同,國外其實有叫車app也有共乘app,兩者真的不一樣 : 。不過如果你認為共乘和叫車真的一樣那就一樣吧! : : 如果這真是需要高度管制的行業,共乘板早該被管制了 : 我有語意上的錯誤,應該說是管制,而非高度管制。因為這會有個人觀點認知的不同差異 : 。 : 叫車,計程車在世界各國幾乎都算是相較於一般產業更有門檻或管制的產業,至於共乘我 : 就不清楚了。 : 共乘或許可能沒有,多數是出於分攤油錢,固定A地到B地的,也非隨叫隨來。 : 但是在我的觀點,共乘也是需要規範的產業,有規範才有安全,有規範才有責任的釐清點 : ,對少數產生安全災害有所保障。 : 話又說回來了,如果你很厭惡各地火車站的亂象,那麼你應該也厭惡共乘啊!我覺得部分 : 火車站很多都是白牌用著類似共乘的方式做生意的。 你還是搞不清楚狀況 你是一個無限上綱法條的想法,任何事情以合法為第一優先考量 我是認為法律規章制度應該以服務人民為依歸跟走向 如果今天舊的營業用車法規已經因循苟且太多陋習 我很希望有人出來解決這些問題 我做生意的不是搞政治的,我有檢舉過,做到我能做的但也無力改變 現在的政治人物顯然也不想解決這個問題, 所以我歡迎衝撞體制的人/組織出來做事/解決問題 : : 事實上,就是政府想收稅金,你營業額太少,懶的理你而已! : 我個人看這件事情是覺得和稅無關啦,我只是覺得一間公司明明有錢有資源,卻刻意從開 : 始就走偏鋒的精神不認同。 : : 謊言是媒體渲染出來 : 那既得利益這名詞是誰渲染? 財團和既得利益是否等同? 獨角獸公司和財團是否等同? : : 誠然如果要管理營業車輛,可以從車主下手,抓到就是重罰+吊牌 : 因為政府抓槍要抓賣槍的,抓嫖的要上游,我大概可以想像重罰開車的小司機會變成什麼 : 民怨。 : 1,利益掛勾啦 : 2,政府無能,拿百姓開刀 : 3,政府缺錢 : 4,以下開放組合 : : 但這種差別性執法,看得懂的就知道政府是在維護誰的福利 : 我是覺得現在除非鄉民組成政府,自創民粹法條,不然每個人都有話說啦 : : 其實就是主管機關跟小黃做的太爛 : : 而uber做的太好 : UBER真的做得不錯,不過話又說回來,部分人搭乘UBER是因為便宜方便,不是因為安全。 : UBER我記得剛開始不便宜,那時候也是生意不怎好! : : uber 做到了結合 app 叫車+GPS 導航紀錄管理+乘客司機互評機制 : : 這種是我以前在小黃業想都不敢想的先進管理模式 : 時代在進步,誰知道現在是行動時代呢?沒有apple也沒有uber啦 : : 台灣主管機關完全連抄答案的省思都沒有,就只知道打壓 : 要怪的是經營車行還有線上叫車的業者,尤其沒有uber,我看大車隊還在睡覺吧! : : 台灣的輿論也從沒想過這種產業模式只知道講合法非法 : 要遊走邊緣就得承擔與論啊,只是我單純是認為UBER明明是有能力不走偏鋒的,那如果未 : 來所有的創新都用走偏鋒當成一種手段,那是福是禍就不一定了。 : 以上,純屬個人意見 你要講法條,前面有人講之前無線電taxi違法 我也跟你舉個例子 google 退出中國,都是違背了當時/當地法令 可能你都覺得就應當如此,法律這麼規定就該這麼做吧 老實說這是創業板,討論早已歪掉 我比較想討論的是這種資源共享的經濟模式,是不是還能用在別的產業上 如果還要再繼續糾纏甚麼偏鋒不偏鋒,就恕我不回應了 我覺得 uber 的崛起跟 GPS 有很大的關係 之前55688非常保護司機,印象中幾年前連我要call司機都不行 只能由司機單方面call我,有幾次等很久弄得我很不爽(最近好像有改可以call?) 所以我想更不可能GPS全程記錄,這應該是有司機方面的壓力 有知道這方面內幕的人嗎? 大家覺得還有甚麼產業,是適合這種多餘資源共享模式的?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62.220.161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toberich/M.1456590526.A.B7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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計程車司機購車:1.買車可以折抵多項稅負,多數背債,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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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後售出二手車,有些租賃車行開始搞這塊2.車行需每月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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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費(保障案源?實際有點類似保護費)3.55688車上安裝的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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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s系統需另簽約租賃費,且每月繳納網路使用費(無論是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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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收益)4.車中刷卡機需另外跟公司租賃(且撥款採月繳,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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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僱用關係)5.車內廣告任公司置放,無法跟公司索取廣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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費(不配合公司受處分?) 6. 公司希望擴大營業額,採取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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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通路(司機),但沒有互評機制跟便利性,簡單說…就是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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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於公司或靠行 (淺見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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