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釋字] 622號 生前贈與未繳稅 死後併入遺產課稅
推 badfood:請問白話的說,以後只是在死前ㄧ天把財產贈與出去 12/30 23:08
→ badfood:就不用繳遺產稅了嗎? 12/30 23:09
推 hippotsai:這種情形不用繳的是贈與稅 12/31 10:35
我不認為這種情形不用繳到贈與稅,
依大法官解釋所示,以被繼承人為納稅義務人,
該贈與稅仍是被繼承人生前之稅捐債務,
在一般繼承之下(限定繼承與拋棄繼承除外),
繼承人仍是要概括承受被繼承人生前所遺之資產與負債,
繼承人對此繼承而來之贈與稅捐仍需負繳納義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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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編輯: yangguo 來自: 59.115.144.155 (01/01 18: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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