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討論] 關於特教老師的課稅配套措施與權益
不知道您是從哪邊得知的訊息
上週一教育局找了教師會和老師們開會
決議是資源班老師有減課
但決議還是要往上送
不知道最後是否就是您今天得知的消息
※ 引述《minifen (船)》之銘言:
: 剛收收到相關訊息(高雄市)
: 課稅後,特教專任(包含特教班及資源班)皆沒有減課。
: 為何標準不一呢?
: 普通班專任課稅後皆能減課兩節,特教專任卻沒有。
: 一樣要課稅,為什麼權益卻不同步?
: 難道因為特教教師人數少,權益就應該被忽略嗎?
: ※ 引述《madspider (I have a dream)》之銘言:
: : 昨天也收到相關資訊了(臺北市)
: : (二)公私立國中小導師(含特教班導師)導師費2,000元調高至3,000元,
: : 幼稚園、國中小集中式身心障礙班(獨立成班,非由各班抽離式資源班)
: : 採雙導師(2份導師費)。
: : (三)降低國中小教師授課節數,國中小均減2節(含行政人員),
: : 國小導師再減2節,並以增加教師備課時間為原則。採雙導師者,則不再減課。
: : 之前不是傾向課多少補多少嗎?
: : 導師費多1000元好像不等於減2節課,
: : 多那1000元也沒有辦法補繳稅呀~
: : 就國中特教班而言多一個導師實際效應不大,
: : 老實講減課比較實在,
: : 工作量不會因為多一個導師而比較少,
: : 反而增加了複雜性。
: : 只能說這個政府想到什麼做什麼~
: : 這樣子下來應該每個人都比較想當專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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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5 13:02, , 1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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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7 07:51, , 2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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