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心得] 我看鄭弘儀事件
※ 引述《angel510 (時間的演奏家)》之銘言:
: 如果媒體所陳述的事項都是有所依據,至少我看大話都有出示數據來源,
: 如果引用的數據是錯誤的,這樣相關單位難道沒有指正的義務?
: 政府的政策,人民本來就有知的權利。
: 補助陸生的政策,跟前朝有沒有這個政策沒有關係,
: 如果說是延續前朝的政策就不能批評,那何必政黨輪替。
: 開放陸生來台,也許真的能讓台灣的競爭力進步,但也許也會有不好的影響,
: 對於阻止外藉學生來台的人,我覺得也應該尊重他們不同的意見。
: 可以不認同別人的意見,但是不能剝奪他人表達意見的權利。
如果我說你10歲
我說你100歲
是你有義務指正, 還是我不對亂講?
政策當然能批評
但是結論要下對
前朝有做不賣台親中
現在做就賣台親中
這是什麼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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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03.72.177.2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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討論串 (同標題文章)
本文引述了以下文章的的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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