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再論集會遊行法
※ 引述《kevinjl (無神論者-無神得自由)》之銘言:
: → XSZX:約一群朋友室外聚會,不是旅遊就是與旅遊性質 58.115.9.242 10/15 19:12
: → XSZX:相類之「娛樂」活動,哪裡會有違法? 58.115.9.242 10/15 19:13
我的目的就是要指出,這個法就是針對人民的言論在做管制
根本不是辯護者言,妨礙交通的問題
否則同樣的行為為什麼因為目的不同而有所差別。
: → XSZX:你真的確定你有在看條文裡的內容? 58.115.9.242 10/15 19:13
: → XSZX:而且第 8 條應該是說婚、喪、喜、慶活動不用 58.115.9.242 10/15 19:15
: → XSZX:向主管機關申請許可吧!你是從哪引申出可以在 58.115.9.242 10/15 19:15
: → XSZX:禁制區內做婚喪喜慶的活動? 58.115.9.242 10/15 19:16
這是我的錯誤,因為我想說那些活動集遊法不管了
沒注意到管制區的規定寫在前面。
換個說法,如果一個人去管制區 舉牌抗議
因為一個人 所以不適用集遊法
但是管制區依然會驅離那個人。
總而言之就是,想要禁止人民在管制區亂搞
不必集遊法就可以辦得到。不然那一個人怎麼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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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的亂源在媒體與政客
媒體與政客會成亂源的原因在教育
關心教育 支持教育改革 才是擺脫此混亂的的根本之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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