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論集會遊行法

看板politics作者 (無神論者-無神得自由)時間13年前 (2010/10/15 10:44), 編輯推噓1(10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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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推 plamarshall:啊他就不想人家『許可』咩還哪一條XD 114.43.121.73 10/15 10:05 : → plamarshall:他愛上就上,自認為不妨礙別人就上 114.43.121.73 10/15 10:05 : → plamarshall:不就很簡單這樣嗎? 114.43.121.73 10/15 10:05 第 2 條 本法所稱集會,係指於公共場所或公眾得出入之場所舉行會議、 演說或其他聚眾活動。 第 8 條 室外集會、遊行,應向主管機關申請許可。但左列各款情形不在此限: 一、依法令規定舉行者。 二、學術、藝文、旅遊、體育競賽或其他性質相類之活動。 三、宗教、民俗、婚、喪、喜、慶活動。 室內集會無須申請許可。但使用擴音器或其他視聽器材足以形成室外集會 者,以室外集會論。 約一群朋友室外聚會,不是從事第8條的行為 就是違反集會遊行法。 一個法律讓一個聚會隨時都違法,只是警察管不管而已 這樣的法律到底保障誰? 警察看不爽你們就違反 跟警察有關係就沒差 這樣的特權法案,有特權的人會支持當然不意外。 : 推 plamarshall:我都還記得蠻久以前討論到報備制草案 114.43.121.73 10/15 10:08 : → plamarshall:的一些配套,比方說經過人家家門同意 114.43.121.73 10/15 10:08 : → plamarshall:等等,還有禁制區劃分等等,這些主張 114.43.121.73 10/15 10:08 : → plamarshall:把『集會遊行法』實質上改變為『即興 114.43.121.73 10/15 10:09 : → plamarshall:上街遊樂』法的人反彈有多大 114.43.121.73 10/15 10:09 : → plamarshall:換言之,不想被許可,但自己也不想多 114.43.121.73 10/15 10:09 : → plamarshall:負責,更不打算尊重禁制區,僅此一點 114.43.121.73 10/15 10:09 : → plamarshall:這種人的主張我反對到底 114.43.121.73 10/15 10:09 : → plamarshall:這邊的k兄針對這部份打算配啥套,我不 114.43.121.73 10/15 10:10 : → plamarshall: 知道,他也沒講,只是講別人管制到被 114.43.121.73 10/15 10:10 : → plamarshall:內化等等 114.43.121.73 10/15 10:10 根據『集會遊行法』第8條,在禁制區內做婚喪喜慶的活動 集會遊行法根本就管不著 而你還期待『集會遊行法』限制人民在禁制區的活動 豈不可笑? 今天若有人 用學術活動或婚喪喜慶 去禁制區活動 禁制區真的沒辦法限制嗎? 當然有只不過拿出來的 法規就不是『集會遊行法』。 -- 台灣的亂源在媒體與政客 媒體與政客會成亂源的原因在教育 關心教育 支持教育改革 才是擺脫此混亂的的根本之道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8.170.33.1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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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可以容忍婚喪喜慶啊~(呵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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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這文寫出來然後跟人講邏輯還真妙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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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制區你還想要活動?就說了你們根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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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打算尊重禁制區,我沒說錯你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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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時提的一些禁制區,無非軍事政府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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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等等,你今天會到湖口裝甲兵學校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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口去辦喜宴是嗎?....邏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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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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話說你要約在西門町錢櫃前面,做個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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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網拍交易哪個警察會管你你說說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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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是要用一些根本不是你想做的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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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掩護別人事實上看不爽你們的事,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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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這事亞歷安辯論法嗎k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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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到底我那段推文沒說錯你們吧,呵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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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波又錯了吧 第6條看一下 那些禁區是連婚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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喜慶都不准做的好嗎 越來越懷疑你到底懂不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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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己在論的是什麼了...唉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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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po集會遊行往往在限制政治活動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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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喪喜慶除了一些地方外,是幾乎沒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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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會遊行法最大的問題為何是許可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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報備制不夠嗎?這才是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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報備制修正案 行政院已經提出去了吧 這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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應該沒有太大的分歧 除了這個已經被處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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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分 還有哪點該被修改的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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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條與第六條都不合理,其他還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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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何第6條不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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約一群朋友室外聚會,不是旅遊就是與旅遊性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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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類之「娛樂」活動,哪裡會有違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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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真的確定你有在看條文裡的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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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且第 8 條應該是說婚、喪、喜、慶活動不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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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主管機關申請許可吧!你是從哪引申出可以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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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制區內做婚喪喜慶的活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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