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心得] 野草莓的心聲

看板politics作者 (找志同道合的朋友~)時間15年前 (2008/11/12 10:43), 編輯推噓0(000)
留言0則, 0人參與, 最新討論串12/12 (看更多)
感謝XSZX網友幫我回應~ 看事情的確是不能只看頭尾,而不 了解過程,警方甚至馬劉都說的相 當清楚了,重點不在於拿國旗,高聲 呼喊愛台灣,而是你超過合法區域, 像唱片行就是因為噪音被人家取締, 結果有些人看的卻不是他們違法部 份,應要去用意識型態來看! 告訴你啦!如果今天唱片行在我家樓 下,他放的那些歌我聽了很不爽,我也 會叫警察來取締,這種手法就是聰明 的手法,如何在守法範圍內,達到你的 目地,這些全是民進黨"這一次"學不來 的!(以前相當厲害!他們退步了!) 另外告訴你,如果你老板交待你一個工 作,結果你做的很有爭議,除非是出了 相當大的批漏,否則老板根本不用負責, 還可以罵你!這一次全國覺的警察有問 題的,大概只有你們這些少數人,超過5 成以上覺的沒問題,也支持他們,請問 只有你們這些少數人跟人家意見不同, 那還要馬劉道什麼歉???自己想一想吧! 沒那個道理嘛! ※ 引述《XSZX (沉默‧封印......)》之銘言: : ※ 引述《ivyyv (我是拉拉國的拉拉)》之銘言: : : 以下列舉: : : 拿國旗-->取締 覺得是可疑份子--->取締 : : 穿著愛台灣的衣服--->取締 大聲呼喊愛台灣--->取締 : : 放台灣歌--->取締 : 拿國旗-->(衝撞封鎖線,造成暴力事件)-->取締 : 穿著愛台灣的衣服--->(衝撞封鎖線,造成暴力事件)-->取締 : 大聲呼喊愛台灣--->(衝撞封鎖線,造成暴力事件)-->取締 : 單看你提出那些事情的首與尾 : 警方罪大惡極 : 但加上()你所省略的事情經過 : 那就......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19.87.64.222
文章代碼(AID): #196aBkde (politics)
討論串 (同標題文章)
文章代碼(AID): #196aBkde (politic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