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心得] 野草莓的心聲
感謝XSZX網友幫我回應~
看事情的確是不能只看頭尾,而不
了解過程,警方甚至馬劉都說的相
當清楚了,重點不在於拿國旗,高聲
呼喊愛台灣,而是你超過合法區域,
像唱片行就是因為噪音被人家取締,
結果有些人看的卻不是他們違法部
份,應要去用意識型態來看!
告訴你啦!如果今天唱片行在我家樓
下,他放的那些歌我聽了很不爽,我也
會叫警察來取締,這種手法就是聰明
的手法,如何在守法範圍內,達到你的
目地,這些全是民進黨"這一次"學不來
的!(以前相當厲害!他們退步了!)
另外告訴你,如果你老板交待你一個工
作,結果你做的很有爭議,除非是出了
相當大的批漏,否則老板根本不用負責,
還可以罵你!這一次全國覺的警察有問
題的,大概只有你們這些少數人,超過5
成以上覺的沒問題,也支持他們,請問
只有你們這些少數人跟人家意見不同,
那還要馬劉道什麼歉???自己想一想吧!
沒那個道理嘛!
※ 引述《XSZX (沉默‧封印......)》之銘言:
: ※ 引述《ivyyv (我是拉拉國的拉拉)》之銘言:
: : 以下列舉:
: : 拿國旗-->取締 覺得是可疑份子--->取締
: : 穿著愛台灣的衣服--->取締 大聲呼喊愛台灣--->取締
: : 放台灣歌--->取締
: 拿國旗-->(衝撞封鎖線,造成暴力事件)-->取締
: 穿著愛台灣的衣服--->(衝撞封鎖線,造成暴力事件)-->取締
: 大聲呼喊愛台灣--->(衝撞封鎖線,造成暴力事件)-->取締
: 單看你提出那些事情的首與尾
: 警方罪大惡極
: 但加上()你所省略的事情經過
: 那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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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219.87.64.222
討論串 (同標題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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