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題] 有關公投辯論代表--球員兼裁判乎 ?

看板politics作者 (多年以後)時間20年前 (2004/02/27 13:03), 編輯推噓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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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JCSL (有我在,不要怕)》之銘言: : 我只是針對公投辯論代表有些疑問 : 不是針對公投本身 : 所以先請支持公投或反對公投的版友別將我歸類 : 以免討論失焦 : 謝謝 : 公投的主管機關是行政院 : 可是這次公投辯論的正方代表 : 卻有很多是行政院自己的官員 : 請問這樣有沒有球員兼裁判的問題呢? 跟總統大選辯論一樣, 辯論的裁判是民眾。 你可以投贊成票,也可以投反對票。 : 這次的公投是總統提出的 : 先不論我國到底適合總統制,雙首長制或是內閣制 : 至少在目前的憲法下還不是純粹的總統制 : 總統府與行政院在職責跟訂位上還是有一定程度的距離與獨立性 : 為什麼這次的公投辯論 : 身為提案機關的總統府ꠊ      請詳閱公投法十七條規定。 當國家遭受外力威脅,致國家主權有改變之虞, 總統得經行政院院會之決議,就攸關國家安全事 項,交付公民投票。   規定是給予總統行使的。 : 十個辯次卻只有派出一名代表呢? : 反而是由行政院,地方首長與立法院民進黨團取得多數辯席 : 當然可以說都是同一個政黨的 : 可是在憲政制度上行政院,地方自治團體,立法院都是不同的機關與法人 : 尤其是在行政院是法定的公投主管機關下 : 由行政院代表總統府來參與公投辯論正方 : 是否合允呢? 有規定一定要總統府裡面的人士當正方代表嗎? : 這個問題可能是我疏忽 : 但在版上好像沒有很多人討論 : 所以想提出來聽聽各方大家的高見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10.58.43.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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