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論串[問題] 有關公投辯論代表--球員兼裁判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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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噓1(1推 0噓 0→)留言1則,0人參與, 最新作者JCSL (有我在,不要怕)時間20年前 (2004/02/27 12:18), 編輯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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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只是針對公投辯論代表有些疑問. 不是針對公投本身. 所以先請支持公投或反對公投的版友別將我歸類. 以免討論失焦. 謝謝. 公投的主管機關是行政院. 可是這次公投辯論的正方代表. 卻有很多是行政院自己的官員. 請問這樣有沒有球員兼裁判的問題呢?. 這次的公投是總統提出的. 先不論我國到底適合總統制,
(還有276個字)

推噓0(0推 0噓 0→)留言0則,0人參與, 最新作者nightwing (多年以後)時間20年前 (2004/02/27 13:03), 編輯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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跟總統大選辯論一樣,. 辯論的裁判是民眾。. 你可以投贊成票,也可以投反對票。. 請詳閱公投法十七條規定。. 當國家遭受外力威脅,致國家主權有改變之虞,. 總統得經行政院院會之決議,就攸關國家安全事. 項,交付公民投票。. 規定是給予總統行使的。. 有規定一定要總統府裡面的人士當正方代表嗎?. --

推噓0(0推 0噓 0→)留言0則,0人參與, 最新作者dclick (dclick)時間20年前 (2004/02/27 13:03), 編輯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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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哥,您為什麼會覺得有"裁判"??. 這是民主公投選舉,不是辯論能不能"舉辦"公投的公聽會。. 所以,不論是總統府出人(事實上,行政院也是在總統府下),或是行政院. 出人,都不致於有您所說,"球員兼裁判"的問題發生。. 獨立性??我是沒看到行政院有什麼獨立性啦。. 目前修的法看起來就是四不像,看總統

推噓0(0推 0噓 0→)留言0則,0人參與, 最新作者I2504 (風和日暖)時間20年前 (2004/02/27 18:15), 編輯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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裁判是選民 視辯論雙方意見決定投贊成或反對. 當然 當天的主持人應該要維持現場辯論秩序. 但他不是裁判. 辯論正方代表是執政黨政府所提出的人選. 先前沒有反方代表時 也考慮了一些學者名單. 針對公投意義與政府政策做說明. 是就政策辯論政策 是總統府或行政院或是立委推出代表. 不是那麼重要吧. 不過
(還有18個字)

推噓0(0推 0噓 0→)留言0則,0人參與, 最新作者JCSL (有我在,不要怕)時間20年前 (2004/02/27 18:51), 編輯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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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院在總統府下?. 這句話是什麼意思?. 至少全國最高行政機關還不是總統(府). 憲法被國民黨與民進黨修的亂七八糟. 並不因此可以正當化現實憲政行為的紊亂吧.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02.178.204.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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