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 有關公投辯論代表--球員兼裁判乎 ?

看板politics作者 (有我在,不要怕)時間20年前 (2004/02/27 12:18), 編輯推噓1(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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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只是針對公投辯論代表有些疑問 不是針對公投本身 所以先請支持公投或反對公投的版友別將我歸類 以免討論失焦 謝謝 公投的主管機關是行政院 可是這次公投辯論的正方代表 卻有很多是行政院自己的官員 請問這樣有沒有球員兼裁判的問題呢? 這次的公投是總統提出的 先不論我國到底適合總統制,雙首長制或是內閣制 至少在目前的憲法下還不是純粹的總統制 總統府與行政院在職責跟訂位上還是有一定程度的距離與獨立性 為什麼這次的公投辯論 身為提案機關的總統府ꠊ 十個辯次卻只有派出一名代表呢? 反而是由行政院,地方首長與立法院民進黨團取得多數辯席 當然可以說都是同一個政黨的 可是在憲政制度上行政院,地方自治團體,立法院都是不同的機關與法人 尤其是在行政院是法定的公投主管機關下 由行政院代表總統府來參與公投辯論正方 是否合允呢? 這個問題可能是我疏忽 但在版上好像沒有很多人討論 所以想提出來聽聽各方大家的高見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40.112.151.183 ※ 編輯: JCSL 來自: 140.112.151.183 (02/27 12:31)

推 140.116.131.56 02/27, , 1F
我覺得應該不恰當呢。 應該避開才對吧。
推 140.116.131.56 02/27, 1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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