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心得] 混淆了吧...
以下幾點回應:
※ 引述《rbear (阿貝)》之銘言:
: 並非如此吧,
: 1.從昨天前天檢警向李嫌全面攤牌所採用的事證,
: 證實了先前媒體報出許多只有檢警才會知道的過程和證據是真的, (雖然不是全部)
: 檢警有沒有嚴守 <偵察不公開>, 是非常明顯的吧!
我所說的,是該媒體記者昨天自己連線坦承和看到的事情
沒有嚴守偵察不公開是事實,但為何否認媒體有捏造新聞之事呢?
我僅舉一例,例如有媒體說在李泰安家附近抓到八條蛇
http://0rz.net/ae1pi,但明顯是捏造事實
這不就是引導觀眾「八條蛇-->蛇毒-->殺人」之媒體辦案的一種嗎?
反過來說,媒體其實可以針對檢調的蒐證提出「合理的質疑」
而非帶頭蒐集證據,而且是捕風捉影的偽證。
記住!這是無罪推論的法治社會,不是有罪推論!
: 2.未審先定罪的不是媒體和觀眾, 而是檢警長期的大動作,
: 例如 <五盯一北上伴遊> 的笑話!
檢警長期的「大」動作為何會大?
「大」,是你「主觀」認為很大。你主觀認為很大,是因為媒體整天一直報
長時間、大版面造成的「議題設定」效果
如果不是媒體爭先恐後的大肆報導
檢警的動作(北上伴遊)對觀眾而言,恐怕只是存在於幻想之中
搞軌案是重大社會治安案件,檢警付出應有的人力偵辦是合理的
媒體在一旁捕風捉影、過度解讀、誤導辦案、加油添醋
讓觀眾對檢警辦案產生放大鏡效果
才是最應該譴責的地方。
: 3.民智未開的人不限大學鄉民,
: 出社會還不用理智/中肯論事, 不問是非/逢媒必反的人, 多的是.
我是說這是民智未開的社會,很多大學鄉民也是
r網友卻要回應:民智未開不限大學鄉民
好像有「為辯而辯、曲解原意」之嫌
: 4.明明李泰安是從 <合議庭> 被 <當庭釋放>, 連屏東地院發言人也同意這個字眼,
: 怎麼P網友會有這種異議咧? 況且每家新聞台都有提到 <罪證不足> 云云,
: 如果笨觀眾要誤解 <罪證不足=無罪> 也是自己的笨, 以此怪罪媒體有點牽強吧.
: 5.判趙嫌有罪的是民眾吧, 凡是進過股市的人無論藍綠都認定他有罪,
: 連平時最兇悍的綠委也沒有半個人為他喊冤不是嗎?
代回應:
民眾認定某人有罪無罪
還是透過媒體來判斷的
媒體就像資訊的漏點,已經篩選了資訊,決定了什麼要給民眾知道、什麼不要
媒體是守門人,民眾也不是先知
事件-->媒體-->閱聽人
不要認為透過媒體看到的就是事情的全部
媒體報導已經有角度的取捨了
可能有挺他的綠委沒被報導或沒被採訪(要採訪誰,也挑選過,不是嗎?)
原po什麼事情都從媒體上來判斷
可能落入了「媒體涵化」的漩渦而不自覺
最後,盼趙嫌有罪的,一定是法官,不是民眾
這又不是鄉民公審的社會。
: ※ 引述《peddler (太平洋的風)》之銘言:
: : 台灣媒體是這樣阿!!
: : 搞軌案還不適一樣
: : 今天媒體從屏東打電話上來給鄭宏儀
: : 在節目上說很多消息都是那邊記者編出來的
: : 因為偵察不公開,根本沒那麼多新聞可報
: ^^^^^^^^^^^^^^^^^^^^^^^^^^^^^^^^ 1.
: : 所以搞得李泰安已經定罪似的,不是嗎?
: ^^^^^^^^^^^^ 2.
: : 這是一個民智未開的社會。
: : 說穿了,很多網路上的大學鄉民也是如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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