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心得] 混淆了吧...
並非如此吧,
1.從昨天前天檢警向李嫌全面攤牌所採用的事證,
證實了先前媒體報出許多只有檢警才會知道的過程和證據是真的, (雖然不是全部)
檢警有沒有嚴守 <偵察不公開>, 是非常明顯的吧!
2.未審先定罪的不是媒體和觀眾, 而是檢警長期的大動作,
例如 <五盯一北上伴遊> 的笑話!
3.民智未開的人不限大學鄉民,
出社會還不用理智/中肯論事, 不問是非/逢媒必反的人, 多的是.
4.明明李泰安是從 <合議庭> 被 <當庭釋放>, 連屏東地院發言人也同意這個字眼,
怎麼P網友會有這種異議咧? 況且每家新聞台都有提到 <罪證不足> 云云,
如果笨觀眾要誤解 <罪證不足=無罪> 也是自己的笨, 以此怪罪媒體有點牽強吧.
5.判趙嫌有罪的是民眾吧, 凡是進過股市的人無論藍綠都認定他有罪,
連平時最兇悍的綠委也沒有半個人為他喊冤不是嗎?
※ 引述《peddler (太平洋的風)》之銘言:
: 台灣媒體是這樣阿!!
: 搞軌案還不適一樣
: 今天媒體從屏東打電話上來給鄭宏儀
: 在節目上說很多消息都是那邊記者編出來的
: 因為偵察不公開,根本沒那麼多新聞可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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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所以搞得李泰安已經定罪似的,不是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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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這是一個民智未開的社會。
: 說穿了,很多網路上的大學鄉民也是如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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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引述《pokii (剝雞)》之銘言:
: : 趙建銘被收押 媒體就已經認定他有罪
^^^^^^^^^^^^^^^^^^^^ 5.
: : 事實上,他是被告,只是因為有重大犯罪之虞或有串供及逃亡之嫌而被收押限制自由
: : 在監獄裡,他不是犯人,也還不是罪人(雖然判刑確定可能需要很長的時間)
: : 根本還在偵查階段...媒體就一副已經判罪的態勢,其實是誤導一般民眾的
: : 另外像李泰安,他只是沒被收押,他的身份也還是檢方眼中的嫌疑犯
: : 但是今天幾乎所有媒體的報導都是用"當庭釋放"....(根本還沒開庭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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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應該是偵訊後飭回(就和趙玉柱等趙家親人一樣的待遇),其罪嫌並無因此洗刷
: : 只是檢方所持證據不足以構成羈押的條件罷了,
: : 但是媒體報導的感覺是讓一般民眾認為該案中,李泰安已無罪嫌。
: : 其實以上事件都是讓民眾對刑事案件偵查程序更了解的機會教育
: : 可惜因為台灣媒體的急於要一個結果,反而讓是非更混淆了....
: : 台灣的法治觀念一向薄弱,媒體也是一個重要幫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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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59.112.165.20
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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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公審古今中外始終存在, 只不過沒有法律效力而已, 這是一個事實存在的現象,
你根本沒搞清楚我在講什麼, 只會一再拼老命說別人當街大便,
莫非你滿腦子只有大便而已?
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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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當然反亂媒, 但我也推講實話的媒體, 有什麼錯?
媒體又不是全部都亂.濫.爛, 可是你們只會全盤否定, 這樣比較省事不用腦力嗎?
本於事實講實話的媒體和板眾都要反, 那你跟共產黨有什麼不同?
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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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裡滿地都是你們幾個自己製造的狗屎吧, 然後在裡面打滾, 偏執又自high,
我忍著臭, 本著事實想講些實話導正幾個觀念也不成, 只因為講的話不順你們的耳,
那也只好被你們趕走囉, 你們好強好偉大喔, 人家都是法律白癡呢... 呵...
oh, 還有, 我根本不是記者,
現在多數記者的水準很遜, 根本不敢來這裡出聲, 您幻想太多對身體不好喔...
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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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抱歉, 我討厭宋楚瑜和馬英九. 做人不要幻視幻聽, 對身體比較好喔...
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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呵呵, 噓爆又何妨? 噓爆也完全不意外啊, 更重要的是, 噓爆也不代表真理啊!
只要有一位鄉民是 不論事實 不問是非 不講道理 的, 就可以噓爆任何po文,
何況這個板, 這樣墮落自欺的人還真多呢...
快來噓爆我吧!!
反正我的文章不會存在太久.... :)
※ 編輯: rbear 來自: 59.112.183.67 (05/29 18: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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