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心得] 混淆了吧...
※ 引述《rbear (阿貝)》之銘言:
: 並非如此吧,
: 1.從昨天前天檢警向李嫌全面攤牌所採用的事證,
: 證實了先前媒體報出許多只有檢警才會知道的過程和證據是真的, (雖然不是全部)
: 檢警有沒有嚴守 <偵察不公開>, 是非常明顯的吧!
: 2.未審先定罪的不是媒體和觀眾, 而是檢警長期的大動作,
: 例如 <五盯一北上伴遊> 的笑話!
: 3.民智未開的人不限大學鄉民,
: 出社會還不用理智/中肯論事, 不問是非/逢媒必反的人, 多的是.
: 4.明明李泰安是從 <合議庭> 被 <當庭釋放>, 連屏東地院發言人也同意這個字眼,
: 怎麼P網友會有這種異議咧? 況且每家新聞台都有提到 <罪證不足> 云云,
: 如果笨觀眾要誤解 <罪證不足=無罪> 也是自己的笨, 以此怪罪媒體有點牽強吧.
: 5.判趙嫌有罪的是民眾吧, 凡是進過股市的人無論藍綠都認定他有罪,
: 連平時最兇悍的綠委也沒有半個人為他喊冤不是嗎?
我幫你下一個結論好了。
這一切都是當事人,民眾,檢調單位的錯,
都不是媒體的錯。
完全忽略掉民眾的資訊都是從哪邊來的這個事實,而幫媒體撇得一乾二淨
你還是乖乖回去緊盯各家新聞台看看世界上發生了些什麼大事吧 :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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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正值得尊敬的人,
是那些照亮別人,卻沒有光環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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