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請益] 矛盾
※ 引述《maylaw (討厭傲嬌)》之銘言:
: ※ 引述《MathTurtle (恩典)》之銘言:
: : 上面所講的「主張P會導出矛盾,我們便會說主張P不成立」
: : 或許爭議比較不大, 但它並無法用來證明 (R v ~R) 會成立,
: : 因為它只能用來證明某個東西「不成立」, 而無法證明某個東西「會成立」。
: : 而要能夠證明 (R v ~R)的, 通常是另外一個看起來類似, 但不太一樣的思考過程,
: : 即: 「主張P的否定會導出矛盾, 我們便會說P是成立的」
: : 也就是 ~P |- (Q&~Q) 則 |- P.
: 以下是例子
: 我在讀自由意志議題的導論(Robert Kane: The Oxford Handbook of Free Will)時,
: 裡頭介紹了三個流派:
: 決定論:凡事都是被因果律以及先前的事所決定,包括我們的行為
: 非決定論:有不被決定的事情存在,亦即有偶然是存在的
: 自由意志主義者:我們的行為可以我們自己決定
: 很多自由意志主義者的論文的都在證明決定論為假,彷彿若決定論為假,就能證明
: 我們有自由意志,但這被攻擊是不行的。導論上說若證明了決定論為假,並不能同
: 時證明我們有自由意志,只能證明非決定論為真,亦即有不能被決定的事。
: 舉例是為了說明我們的確使用著幾個概念,而這些概念是不同的,這邊指的是不一
: 致與矛盾,「不一致」指的是兩個陳述不可同時為真,但可同時為假;「矛盾」指
: 的是兩個兩個陳述不可同時為真,也不可同時為假;另外再說明「一致」指的是可
: 同時為真,但有可能同時為假,也有可能不能同時為假。
: 決定論與自由意志主義兩者的主張是不一致的,所以這邊用引文所說的可說得通;
Compatibilist應該會持反對看法吧 他們認為是自由意志和決定論是共容的
恩 這邊我不熟
: 但如果你說當已經決定論為假時,我們可以不接受非決定論為真,則我就不知道你
: 在說什麼了……也許世界上有90%的論文都變成廢文。
這是反對排中律後可能的結果,
以一種方式來說,這是對於直覺主義相對古典上在真的理解上有出入導致。
對直覺主義者來說,every (mathematical) assertion is the assertion of the
constructive provability of something.
非建構式的真像是T-schema那樣是不被接受的(這樣說可能有一點爭議)
直覺主義者會說,當p有constructive provability時,
那p是真,也就是具有constructive provability。
但若p不具constructive provability,這不表示~p可被接受。
事實上在直覺邏輯中,"原本的~p"是被寫成"口~p"
也就是"~p具有constructive provability"
有人認為這樣理解negation反而更直接了當不含糊
不必管"不"的內涵是甚麼
其實Mathturtle上面那篇在哲學上重點講得很清楚了
RAA的前半段是大致上沒有問題的
但是後半段在拒絕~p到接受p這段,看似和前半段相似而且很自然,
可當中另外有點端倪就是。
: 我之所以舉這個例子就是想拉人背書而已啦!我是想說有這些觀念不只是我,還有
: 非常非常非常多的哲學家,甚至非常非常非常非常多的人,我們腦子中的邏輯就是
: 這樣在運作的。
: 也許你會說我這是在打稻草人,你其實想說的是「主張P會導出矛盾,無法用來證明
: (R v ~R) 會成立」,但恆真句的真並不倚靠其他為真的陳述,但你這句話也是打稻
: 草人,因為我也沒主張「主張P會導出矛盾可以證明(R v ~R) 會成立」。
: ※ 引述《aletheia (cOnJeCTuRe)》之銘言:
: : 另一個問題比較大一點 我自己認為這是你的主要問題也是這串討論的主軸
: : 你論證日常推理行為是保障邏輯系統合理性或合法性的基礎
: : 以另一種方式來講 你認為自然語言和人造語言的相似保證了人造語言的合理
: : 但在證明理論中完全不是這麼一回事
: : 你的論證在ambiguity上一樣會成立 這在所有的證明系統中是極力避免的特性
: : "沒道理我們日常語言模擬兩可 符號化後卻不行這樣"
: : 這話很難接受 在這裡有不同於你講的其他方式來保證一系統
: 我的論證在歧義這點不會成立,古典邏輯系統的創立就是為了明說出我們的邏輯思維
: ,合理的那種,自然語言與人造語言的相似並不是偶然,而是我們刻意讓他們相似,
: 讓人造語言能吻合我們自然語言,是因為這樣才能保證人造語言的合理性。但是歧義
: 並不合理,他會造成我們論述時的誤解,當我們在說理時,我們會盡力去避免歧義,
: 也有避免歧義的義務,人造語言不需要去重製歧義,有歧義的亂入我們還能用那個邏
: 輯系統來做推理嗎?
有點奇怪,按你的說法要從哪邊得知ambiguity不合理?
你說人造語言要刻意類似自然語言,吻合就是某種程度來說越像越好
如果非要排除掉某個特徵,
那為什麼要排除掉ambiguity的特性,而不是排除掉recursion的特性?
在上面你回的這段文字中,也出現了ambiguity,
我假定你在說理,沒錯的話應該是吧
但你似乎沒盡到自己所主張的義務。
紅色的合理(出現一處的合理)指的是被自然語言保證的合理性。
但黃色的合理(出現兩處的合理)指的是被外於自然語言的東西所保證。
我很確定人造語言像是Lk這類的是被黃色的合理保證,
不是紅色的那個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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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220.134.201.196
※ 編輯: aletheia 來自: 220.134.201.196 (01/13 03: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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