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論串[閒聊] 公設比從32%降到20%的差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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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噓11(12推 1噓 45→)留言58則,0人參與, 3年前最新作者gerychen (邪惡肥宅)時間3年前 (2020/10/16 14:03), 3年前編輯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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餓死抬頭. 假設. 土地面積1,000坪、土地容積2,000坪、買100,000萬(10億). 1.容積如果照正常的公設比32-33%設計時. 會有約3,100坪的銷售面積,95位車位,4,150坪的樓地板面積. 2.而設計20%公設的時候. 會有約2,635坪的銷售面積,53位車位(滿足法車),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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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噓12(13推 1噓 83→)留言97則,0人參與, 3年前最新作者IBIZA (溫一壺月光作酒)時間3年前 (2020/10/16 14:24), 3年前編輯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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誰說不大的?車位一個面積12坪. 95個=1140坪, 地下室成本抓20萬, 22,400萬. 47個= 564坪, 11,280萬. 兩者差了 11,120萬. 以專有面積2108坪, 一坪就多了5.2萬. 考慮地下室開挖成本, 專有面積成本是71.1萬/坪跟66.7萬坪. 如果專用面積30坪的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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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噓17(17推 0噓 123→)留言140則,0人參與, 3年前最新作者tsami (鎩羽)時間3年前 (2020/10/16 15:00), 編輯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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實坪制的關鍵在於共有部分到底要不要登記. 因為如果公設登記 但不計價 沒甚麼意義 因為還是回歸到總價考量. 公設不登記才會影響建商蓋公設大小的意願. 所以目前產官學界討論的是區分所有建物 共有部分是否要登記. 還是和日本依樣 不登記 用分管契約管理. 如果台灣也不登記共有部分 那也用分管契約管理 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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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噓5(6推 1噓 30→)留言37則,0人參與, 3年前最新作者H2 (超級噴火龍X)時間3年前 (2020/10/16 17:12), 3年前編輯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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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這張圖. 兩者算成主建物單坪銷售成本時只差了3%. 但算成權狀單坪成本時差了一成以上. 案一公設比32%可售權狀面積單坪成本43萬. 案二公設比20%可售權狀面積單坪成本49萬. 假設建商要求利潤都是20%. 案一權狀單價要賣到52萬. 案二權狀單價要賣到59萬. 在不違法銷售不外推不佔用公設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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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噓6(6推 0噓 21→)留言27則,0人參與, 3年前最新作者H2 (超級噴火龍X)時間3年前 (2020/10/17 16:49), 3年前編輯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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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上我可以了解IBIZA大的意思,. 我也同意目前的房地產銷售方式自然會讓. 建商有誘因把免計容積的公設蓋好蓋滿來. 當銷售坪數賣錢. 我不反對實坪制,但我必較想了解的是實. 坪制的定義,以及跟目前台灣不動產登記. 買賣方式的異同,如果想朝"實坪制"發展,. 那目前的方式哪邊要改? 你要說房屋稅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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