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閒聊] 原來修法前私法人買房只要半價?

看板home-sale作者 (CK)時間1年前 (2023/01/18 13:55), 編輯推噓3(3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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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3個方法可以避 1.子孫世世代代傳下去 這樣被政府抽的稅可以減到最少 2.繼承後 真的要買賣的話,還可以買新賣舊 也可以稍微省一點稅 3.自己努力享受,盡量花到不要剩太多 ※ 引述《IBIZA (溫一壺月光作酒)》之銘言: : 這就是只知其一不知其二的說法, 跟楊世光沒有太大差別 : 還是一樣那句話 : 你利用低估折舊逃避的稅, 最後都會在處理的時候回沖回來 : 尤其是土地這種這幾年已經全面防堵的資產 : 你用公司持有土地, 在沒有重估的情況下發生繼承, 固然是用淨值計算 : 但日後土地在轉移的時候, 是用 成交價-取得價值 作為房地合一獲利 : 所以雖然繼承時省了10~20%的遺產稅 : 但只要這筆土地處理, 你節省的部分差價會被課20%房地合一稅, 事實上是要付更多稅 : 舉例來講, 你用5000萬元買的土地, 30年後已經漲到5億 : 你以取得當時價值, 直接用公司方式給子女繼承, 之後處分土地, 所有稅收是 : 5000萬*10%(遺產稅) + (5億-5000萬)*20%(法人房地合一稅) = 9500萬 : 用個人持有, 以繼承當下公告現值3億轉移的情況則是 : 5000萬*10% + 5000萬*15% + 2億*20%(3億土地的遺產累進稅率) : + (5億-3億) * 15% (個人房地合一稅) = 8250萬 : 事實上現在最聰明的應對遺產稅方式, 是生前逐年合法轉移, 轉不完的就乖乖繳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36.226.86.207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home-sale/M.1674021328.A.9D6.html

01/18 13:57, 1年前 , 1F
祭祀公業?
01/18 13:57, 1F

01/18 14:01, 1年前 , 2F
買新賣舊退稅只適用個人自用
01/18 14:01, 2F

01/18 14:04, 1年前 , 3F
很好呀土地兼併 到時候打地主
01/18 14:04, 3F

01/18 14:55, 1年前 , 4F
養到都更不知道怎麼算
01/18 14:55, 4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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