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繼承千萬宅想賣很頭痛 網:你撞到房地合

看板home-sale作者 (YA哥)時間4年前 (2019/11/30 07:19), 編輯推噓3(3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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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humbler (獸人H)》之銘言: : 連結: : https://money.udn.com/money/story/5886/4194924 : 內文: : 2019-11-29 12:56經濟日報 記者游智文/即時報導 : 一名網友在PTT表示,去年繼承媽媽名下房子,媽媽買入總價1,000萬元,房貸還有750 : 元,等於媽媽只留給他250萬元。 : 最近他想以原價1,000萬賣掉,結果發現,房地合一稅竟然得繳262萬元, 等於賣房子 : 倒貼12萬元,簡直快昏倒。 : 對他的遭遇,不少網友直指「你撞到房地合一的bug了。」高源估價師事務所所長陳碧 : 也表示, 這是修訂房地合一稅時,未能一併檢討遺產及贈與稅法關於不動產時價認定 : 所導致的問題,目前無解。 : 網友說,他媽媽2018年在南部貸款買了一間1,000萬的房子,媽媽在今年9月往生,他繼 : 了這間還有750萬元房貸的房子。 : 由於他住在中部,因此想賣掉這間繼承得來的南部房子,做其他用途,他打算不賺錢, : 是賣1,000萬就好了,但是代書告訴他,房子的公告現值是250萬,依照房地合一稅算法 : 市值1,000萬-公告現值250萬=獲利750萬。 : 由於持有才滿一年,稅率是35%,要繳262萬的稅金,換句話說,他賣房子拿到1,000萬 : ,還掉房貸750萬元,剩下的250萬還不夠繳稅金,得再出12萬元來繳稅,不僅沒有拿到 : 何錢,還得多付一筆錢。 : 他說,依照政府課稅方式,等於他的房子要賣到1,405萬,換算房地合一稅為404萬元, : 能不虧錢離場,代書則建議他房子拿來出租,短期不要想要賣,真是昏倒呀。 : 不少網友對他深表同情,「房地合一稅制對繼承大傷…只能安慰你說,你不是唯一的受 : 者」、「那要拋棄繼承耶,你看看中產階級多可悲」、「一堆搞不清楚狀況,遺產稅實 : 課稅,傷最慘就是中產階級」、「你撞到房地合一的bug了」、「這個bug在房地合一上 : 那年就在討論了,搞不清楚為啥政府打死都不修正」。 : 不過也有人認為,「繼承的錢財是額外的財富,不要想要轉賣變現問題就少很多」、「 : 多持有幾年,稅率降低,再轉賣就會好很多」。 : 估價師陳碧源表示,這是當年修訂房地合一稅時,未能一併檢討遺產及贈與稅法關於不 : 產時價的認定,導致的bug。 : 根據遺產及贈與稅法第10條第3項規定,繼承遺產或受贈不動產的時價,土地以公告土 : 現值或評定標準價格為準;房屋以評定標準價格為準;其他財產時價之估定,本法未規 : 者,由財政部定之。」 : 這一條如果同步修改為:「第一項所稱時價,土地以公告土地現值或評定標準價格為準 : 房屋以評定標準價格為準;但申報人舉證申報時價高於公告土地現值或評定標準價格者 : 從其申報時價。」變成雙軌制,讓申報人自行決定如何申報,不會出現明明出售受贈或 : 承不動產沒賺錢,卻要繳稅的不合理現象。 : 陳碧源表示,美國、加拿大都是用時價,缺點是繼承不動產時,因為用時價認定,所以 : 有比較高的遺產稅。台灣用公告現值,公告現值比時價低,在繼承或贈與時,對民眾有 : ,但是之後的出售,就得負擔較大的稅額, 對繼承到較高負債不動產且無力繳付貸款 : 繼承人,並不公平。 : 心得: : 上新聞囉~~ : 覺得房地合一等大選結束應該會修, : 只是修的程度多寡而已。 現在唯一的機會就是再買一間房子 "有條件"的使用所得稅14-8自用住宅重購退稅 把262萬拿回來,綁約五年後或六年後把房產賣了,不僅墊高房地合一成本,自用持有六 年還有免稅額400萬。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01.12.52.83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home-sale/M.1575069543.A.06E.html

11/30 08:34, 4年前 , 1F
你搞錯了 重購退稅只退土增稅 跟房地合一無關
11/30 08:34, 1F

11/30 09:47, 4年前 , 2F
去查一下所得稅法14-8吧
11/30 09:47, 2F

11/30 10:00, 4年前 , 3F
對 但要買比原本的貴才行 一樓...
11/30 10:00, 3F

11/30 10:06, 4年前 , 4F
現在新制,不需要比原本還貴了,換便宜的依照比例退稅
11/30 10:06, 4F

11/30 10:15, 4年前 , 5F
金流要是撐的住,一開始就不會賣啦,聽起來很理想,可是
11/30 10:15, 5F

11/30 10:15, 4年前 , 6F
根本辦不到
11/30 10:15, 6F

11/30 12:55, 4年前 , 7F
照比例就沒有262萬了呀
11/30 12:55, 7F

11/30 13:27, 4年前 , 8F
事實上~一繼承就很少35%/40%,可合併繼承人持有年限
11/30 13:27, 8F

11/30 13:27, 4年前 , 9F
262萬算是極端狀況了~又剛好缺錢 XD
11/30 13:27, 9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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