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房仲6%服務費太高擬取消 消基會:成本轉嫁到購屋者
仲介改成個案代銷就好了
仲介要付簽約金給賣方,合約都是專任約.
合約載明底價,賣超過的部分,仲介跟賣方均分.
買方不用付服務費
這種方法就能解決很多問題
因為是專約,就不怕做白工
因為有簽約金,仲介擺爛自己也有損失,賣方還是有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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聰明的消費方式就是:盡量不要買國貨.
會跟自己競爭資源的,大多是本國人. (搶房地產,搶女人.)
買國貨讓自己國人賺錢,等於是增加對手的財力,讓自己在全國財富的排名往後退.
所以減少消費才是王道. 旅遊就盡量選擇國外,到東南亞旅遊比國內還便宜.
如果臺灣人都很有錢,物價就會變貴,路上也會更塞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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