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推薦] 民初的聯省自治為什麼行不通?
※ 引述《plamc (普蘭可)》之銘言:
: : → moslaa: 這是一篇2022年的研討會資料,裡面很清楚介紹了印尼憲法 09/01 13:34
: : → moslaa: 撰寫得來龍去脈,什麼印尼意氣用事,人家1945年在商議 09/01 13:35
: : → moslaa: 獨立憲法時,就討論過要單一還聯邦,最後決定單一,但1949 09/01 13:36
: : → moslaa: 獨立時,是為了趕快擺脫荷蘭,才先接受荷蘭的主張,用聯邦 09/01 13:37
: : → moslaa: 所以一年內就換回單一。此外,您還是在自說自話,沒有提供 09/01 13:38
: 啊哩,你這次之前就說過一次了,我還需要重複嗎?
: 這個過程不就是意氣用事嗎? 為了要建國,先隨隨便便,為了反荷蘭,以後搞單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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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你覺得這叫深思熟慮討論過國家最適合的體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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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為當年印尼人深思熟慮之後,判斷先脫離荷蘭的殖民統治最重要,至於
之後本國要採單一國家制還是聯邦制還是帝制還是神制,再說。
為何當年印尼人認為最最最重要的事情是: 脫離荷蘭殖民統治?
不脫離荷蘭的殖民統治,荷蘭人是主,你印尼人不管哪一族都是僕或者次
等人。今天荷蘭衰弱且國際局勢在美蘇兩強支持下有利利用民族自決的口
號獨立,咱們印尼人不趕緊抓住這機會,萬一錯過了,哪時候再有?
至於咱們印尼國獨立之後,印尼國要採用甚麼國體,「咱印尼人自決」,
這是「咱印尼國的內政問題」。你荷蘭這外國政府要瞎逼逼是你家的事情。
國際上哪個外國要瞎逼逼,咱印尼國也沒必要理會。印尼內政,瞭解?
: 我很尊重你,所以才跟你提醒,你自己就已經講到的部分,你自己可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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荷蘭事先要求獨立後不可以改?
不是任何契約條款都能夠被承認的。可這種複雜的國際契約議題,
顯然該到法律版討論。
※ 編輯: saltlake (114.24.74.3 臺灣), 09/01/2023 23:15: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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