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心情] 我突然懂為什麼有人堅持同婚=人獸了

看板gay作者 (KingLBJ)時間10年前 (2013/12/05 13:31), 編輯推噓45(4501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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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tianmama (地產地銷田媽媽)》之銘言: : 在繼續這個討論之前,我想請問同志們 : 現在是要推動修法對吧? : 而民主國家要修法,需要民意的多數支持對吧? : 而台灣還是一個以異性戀為絕對多數的社會 : 換句話說,要推動修法,就不可能不去跟異性戀的價值觀溝通,對吧? : 重點不是我仿照的三個問題正不正確 : 而是這三個問題,對一般異性戀有沒有說服力 : 你們有嘗試過思考,異性戀比較容易被什麼說服嗎? 我是異性戀..婚姻平權對我來說從來都不需要說服我什麼 不是所有異性戀都反同性婚姻.. 我本來是已經不想再回你文了..因為你的法學程度實在幾乎等於0 對於我提出的反駁和問題你也視而不見..和你理性溝通已經是不可能了 但我對於你提出了大法官釋字這點表示鼓勵..你至少會去找法學資料了 我也算是做到功德了@@... 以下就你提出該釋字的相關命題作釐清 我隨便舉個例..釋字129 556.. 基本闡明了大法官的見解是會變更的 很簡單..時代不同會有不同見解.. 學理上有學者稱為憲法的動態平衡 就像個天秤一樣 很多價值觀是會在天秤兩端流動..造成可能兩端不會永遠都是5050..可能是4060等等.. 當然這無法量化..舉5050或4060只是一個比喻 : ※ 引述《garlic1234 (蒜頭)》之銘言: : : 一、異性戀婚姻是自由選擇,不用問過2300萬人 : : 你支持異性戀婚姻嗎? (○) : 現在的異性戀有自由選擇(異性配偶)的權利 : 不代表給異性戀這個權利是因為自由選擇權 : 我不知道為什麼一直有同志這樣認為 : 來看看大法官釋憲好了,(最權威的異性戀社會價值觀) ^^^^^^^^^^^^^^^^^^^^^^^^ 你錯了..大法官從來就沒有自己稱自己是權威的異性戀價值觀 不要汙衊大法官..他們都是非常具有法學素養和程度的學者 他們和你並沒有站在同一陣線.. : 釋字554號 : 婚姻與家庭為社會形成與發展之基礎,受憲法制度性保障(參照本院 : 釋字第三六二號、第五五二號解釋)。婚姻制度植基於人格自由,具有維 : 護人倫秩序、男女平等、養育子女等社會性功能,國家為確保婚姻制度之 : 存續與圓滿,自得制定相關規範,約束夫妻雙方互負忠誠義務。性行為自 : 由與個人之人格有不可分離之關係,固得自主決定是否及與何人發生性行 : 為,惟依憲法第二十二條規定,於不妨害社會秩序公共利益之前提下,始 : 受保障。是性行為之自由,自應受婚姻與家庭制度之制約。 你只取了一段..但你必須要知道554號解釋系爭法條是~ 刑法239對通姦相姦者處以罪刑是否違憲..也就是通姦除罪化的議題 是平等權的議題..而且基本上這號解釋根本也就沒有論證平等權在此議題上的違憲審查 你拿通姦除罪化的議題來捍衛異性男女婚的價值觀不是很莫名其妙嗎 套句鄉民講的話~你拿明朝的劍來斬清朝的官? 不過我還是鼓勵你..至少你已經步出你的封閉思維了~持續加油好嗎 你更要知道這號解釋是在民國91年12月公布..通姦除罪化以後可能會有不同見解 婚姻是要保障維護人倫秩序、男女平等、養育子女沒錯 養育子女也都只是婚姻的功能之一 並不是說不養育子女就不能結婚.這點邏輯上你應該懂 既然文中提到了男女平等..就牽涉到了平等權..所以你去念書了嗎?問同學了嗎? 基本人權等平等權的概念你懂了嗎? 基本權利不是一個競爭的概念 並不是誰有了 誰就會少了 懂嗎? 同志本該有的權利被現在的機制剝奪了..我們要做的 就只是還給他們該有的權利..並不會減少我們異性戀的基本權利 懂嗎? : 換句話說,婚姻雖植基於自由權,但是因為它具有「維護人倫秩序、男女 : 平等、養育子女」的社會功能,才是「社會形成與發展之基礎」需要憲法 : 來保障。(這是異性戀的價值觀沒錯) ^^^^^^^^^^^^^^^^^^^^^^^ 你錯了! 本篇通篇沒有在講異性婚..它只是提到了"婚姻" "男女" 等字眼 你不要看到影子就開槍... 重點是在平等權的論述..我還在等你的平等權論述 我連命題都幫你寫好了 試論婚姻平權在憲法平等權上之違憲審查 隨便舉平等權的釋字都一堆 666等 ...超級多 快去念書吧~ : 而任何的自由,也必須在「不妨害社會秩序公共利益之前提下」。 : 當然啦,同志結婚又妨礙了什麼社會秩序公共利益呢? ^^^^^^^^^^^^^^^^^^^^^^^^^^^^^^^^^^^^^^^^ : 此時就已經進入了「道德」的面向。 ^^^^^^^^^^^^^^^^^^^^^^^^^ 你這兩句又跳針了...不回應.. : 如果不討論社會秩序公共利益、道德 : 的確不能區分異性婚、同性婚、亂倫婚 : 如果你要說,為什麼異性戀不用證明自己道德,同性戀就要證明自己道德 : 這就像為什麼白人不用證明自己是人,黑人卻要去說服白人自己也是人一樣 : 這是古往今來所有少數都會遭受到的不公平,也不是只有同志才有。 天阿~我真不敢相信我看到的文字@@ 黑人本來就是人 為什麼要說服白人黑人是人.黑人才會是人?! 那是因為古代白人強勢..被扭曲的機制導致的不公不義 你這根本就已經是歧視了 一個機制存在了霸凌 存在了歧視 你卻還要弱視去征服霸凌 破解歧視? 弱小的小孩在學校被身形巨大的同學霸凌...你卻還要弱小的小孩自己去解決問題? 這樣的言論你要小心被提告了我只能這樣說..躲在IP後面是很好找的.. 你這和我先前公聽會聽到的某道長說.. 被收養的小孩沒有血緣關係.收養者不會愛他們是一樣的神奇阿傑克! 我自己的親友收養了一個小孩(他們是異性婚.因為媽媽身體關係沒辦法生小孩) 那小鬼的一次生日收到一大堆禮物還吃了三個生日蛋糕.. 也就是不同親友團幫小鬼一天唱了三次生日快樂 哇靠~我小時候還沒有這麼好哩...哪裡不愛了@@ 這也和我看到版友分享的東方閃電那篇一樣是神奇阿! 對了..有沒有信仰宗教或了解的可以跟我講一下到底什麼是東方閃電阿 這個我真的不懂.. : 反之,同志也可以繼續說「那樣的觀點是異性戀觀點,是歧視」 : 這只能看你重不重視法案通過與否了 -- 《ID暱稱》hondopili (紅D) 《經濟狀況》赤貧 《登入次數》800 次 (同天內只計一次) 《有效文章》1 篇 (劣:0) 《目前動態》Heaven 《私人信箱》最近無新信件 《最後上站》06/24/2013 13:49:51 Mon 《上次故鄉》36.228.87.143 謝謝你留下8月3號的感動 仲丘晚安 台灣晚安 如果可以 我們不要你當英雄..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36.235.21.41

12/05 13:38, , 1F
我打得是自由權,你講的是平等權,就說你沒爬文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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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外照你這樣講,黑人都不需要去搞運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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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志也在家裡看電視就好,歧視就會自動消失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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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5 13:42, , 4F
不意外你繼續跳針.你講的是字明明重點就是平等權.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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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次強調不好意思.我還真的浪費時間把你的文和推文都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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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是你要用法律的東西來論證我就會回應你.也請你回應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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田嬤嬤又在閃問題了 等下他又會提同性戀不道德且不予舉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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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5 13:45, , 8F
不要裝死.放沒爬文大絕只會讓版友看笑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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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5 13:50, , 9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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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你沒爬文,舉釋憲是有人說「異性婚合法是因為自由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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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都說大法官在婚姻是以平等權去處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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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你知道為什麼不回你文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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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支持的人就是會把很簡單的答案搞的超複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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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根本以管窺豹只無限放大自由權沒有去看其他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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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就是以為所有人的唯一論述都是自由權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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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來了,沒有人說過異性同性婚結合的"唯一理由"是自由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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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白即黑的詭辯法 第四天了你還玩不膩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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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跳針又沒回文我只覺得你是沒能力回文所以視而不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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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啦,那你就不能說「兩人同意就可以結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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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結婚不用問過2300萬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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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會有如此闡釋就代表你不懂基本人權的核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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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經說你沒爬文了,實在沒力氣告訴你那裡沒爬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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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都看出他的問題了,就他自己看不出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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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連你的?文一字一句都看過也回應了.你怎麼就不回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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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唯一不代表就是錯的 已經無數人跟你解釋了 還惡意忽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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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非你能證明非唯一就是錯的 否則你的論述只能流於詭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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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面問你你又說我的文你看不懂.現在又說我沒爬文所以不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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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底怎樣?是不懂?還是不願意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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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啊,你連我舉大法官釋憲是在解釋什麼都沒弄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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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我拜託你回我文打我臉.請你以嚴謹的法學角度解釋給我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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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P則Q,只要有一個P沒有Q,這個邏輯當然就是錯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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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要回你文,必須先告訴你那裡沒爬文,不知道我在回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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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樣真的很沒力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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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件理論我懂.不要跟我說你只會這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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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什麼都這麼多天了你還是堅持形式邏輯而無法面面俱到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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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外支持一下內文,講得很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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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都跟你講婚姻跟婚姻以外「第三人」的衝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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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一直在說衝突是在二人之間,怎麼回文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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還有 117 則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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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由選擇不是很可怕,是錯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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田嬤嬤大學校系是自己選的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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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奇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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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算你自願放棄自由選擇,也沒有哪一條法律規定你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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跟誰在一起,最後還是要自己選。另外,自由選擇本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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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是既存的人格,“就算你自願放棄”也都還是自由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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擇。如果你認為自由選擇是錯誤的話,那讓版友來公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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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該何去何從,你就會願意照做嗎?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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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eihei也知道多數很重要,但是gay版的多數不是社會多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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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修法看得是社會,而非同志圈的觀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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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確定社會上大多數人跟你一樣認為自由選擇權是錯的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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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可以試試看,問你朋友我那三個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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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那麼處心積慮地要排除自由選擇的元素,其實是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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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為這樣就可以弱化同志婚姻的合理性。還有,那三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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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題我問了,結果被朋友笑說是誰那麼腦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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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由選擇是很大的一個重要理由,所以反對方才會不擇手段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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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分享一下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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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的排除掉就中計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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聽到一位女生朋友這樣回 我都替某t感到不好意思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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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由戀愛是兩人共締婚姻的基礎之一 不可能是錯誤的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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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不是憲法保障異性婚的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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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在同志爭的是保障,而非不受拘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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田嬤嬤我並不是要跟你對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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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於「反對方不擇手段排除」,怎麼我看到愛家盟打得超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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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也有問喔(異性戀喔)~他也說這啥鬼問題需要問人嗎~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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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好,希望大家多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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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了。答案是支持同婚,不支持近親,支持同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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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po好文一定要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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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ianmama絕對是反方代表性人物之一:無論如何裝死就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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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5 16:29, , 187F
對於裝死的人,多麼強大的好文都無用武之地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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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5 16:34, , 188F
只會提問而不舉證回答 跟反方這兩天做的分化影片如出一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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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5 16:54, , 189F
東方閃電是一個教派,但傳教方式是滲透原本已存在的教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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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上其教義跟主流大部分教會不一樣(相信基督已再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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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5 16:57, , 191F
總有種黑吃黑 狗咬狗的感覺(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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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5 17:05, , 192F
(東方閃電) 矮額~
12/05 17:05, 192F

12/05 20:48, , 193F
啪啪啪啪啦
12/05 20:48, 193F

12/05 23:48, , 194F
謝原po
12/05 23:48, 194F

12/07 06:07, , 195F
12/07 06:07, 195F

12/07 23:51, , 196F
原po好棒~~~給你讚!
12/07 23:51, 196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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