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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ianmama 在 PTT 最新的發文, 共 70 篇
tianmama 在 PTT 最新的留言, 共 1945 則
11F推: 遠雄真的有違約,北市府也不用等到今天才處理了。07/09 12:26
13F→: 那麼多反反覆覆的說詞,只證明了根本沒有遠雄違約的證據07/09 12:27
20F推: 什麼叫「不合理」? 林洲民還不是給公宅變更設計07/09 12:31
25F推: 樓梯可以在申請建造的時候一併申請變更。07/09 12:33
27F→: 建照07/09 12:34
28F推: 建築法39條:不變更主要構造或位置,得於竣工後一次報驗07/09 12:37
32F推: 要拿這條刁,也是竣工以後的事,北市府在急什麼?07/09 12:40
40F推: CKT0804知道大巨蛋那塊地閒置一年,有多少機會成本嗎?07/09 12:44
53F推: 沒有私下會面吧,高雄巨蛋不但沒有權利金,市府還幫忙付07/09 12:49
54F→: 地價稅,不是更嚴重?07/09 12:50
59F推: http://goo.gl/2PgLQO07/09 12:53
60F→: 高雄巨蛋,不但沒權利金,市府還出資15億。07/09 12:53
63F→: 台北巨蛋,是營收的千分之二要回饋。07/09 12:54
64F→: 得標後才議約,高雄巨蛋也是如此啊。07/09 12:55
67F→: 總有點事實吧,大巨蛋是老馬要解約,被工程會打槍。07/09 12:56
70F→: 那時中央可還是扁政府執政,要有靠山也是說阿扁。07/09 12:56
73F→: 高雄巨蛋有兩家廠商投票,一家有權利金,高市府選擇了沒07/09 12:57
75F→: 有權利金的那家。07/09 12:57
78F→: 既然馬英九解約程序不對,就表示遠雄一切合法。07/09 12:58
80F→: 而且遠雄在投標文件中也沒寫權利金啊。07/09 12:58
82F→: 千分之二是之後議約,台北市政府要求的。07/09 12:59
85F推: 權利金一直是零,營收千分之二是回饋金。07/09 13:02
86F→: 而高雄巨蛋是兩家投標,一家有權利金,而沒權利金的得標07/09 13:03
87F→: 而且市府還出資15億元,要怎麼說?07/09 13:03
90F推: 權利金遠雄投標的時候就說是0了啊07/09 13:07
91F→: bob現在才發現嗎?07/09 13:07
97F推: 信柯文哲不就是他代表進步嗎,那更應該注重事實。07/09 13:11
3F推: 不是沒按圖工吧,是變更樓梯等到申請建照時一併送審就07/09 12:06
4F→: 可了。07/09 12:06
2F推: 房子是人家的,覺得獅子大開口,可以不要買啊。07/03 13:56
3F→: 我記得那時候文林苑王家也有提一個金額,也是以此幫他07/03 13:56
4F→: 辯護的。07/03 13:57
8F→: 更不用說,那時的王家衛們,讓多少人回不了家。07/03 13:57
10F→: 永春都更也是私辦都更。07/03 13:58
14F→: 不爽也要賣,不就是劉政鴻的邏輯。07/03 13:59
16F→: 所以 柯文哲=劉政鴻=郝龍斌 ?07/03 14:01
46F推: 原po的意思應該是,油電車比較貴,所以貨物稅比較多11/12 22:27
48F→: 不買油電車改買汽油車,收到的貨物稅就少了11/12 22:28
15F推: 既然兩位版主沒有公正執法的能力,避免223.137.120.171 10/30 23:38
16F→: 本版再次產生車商詐騙的慘劇,停止車商223.137.120.171 10/30 23:38
17F→: 是不得不然,以免車商打手造謠攻擊對手223.137.120.171 10/30 23:39
18F推: 至於版主有沒有護航造謠者,往前翻自會223.137.120.171 10/30 23:42
19F→: 明朗。223.137.120.171 10/30 23: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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暱稱:地產地銷田媽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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