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抗議] 同志諮詢熱線在309反核遊行
有時候很好奇,已經談到爛的東西怎麼會有人又拿出來講呢?
我們看看到底為什麼覺得標語不妥的?
1.「感覺」不妥,不是所有同志都這樣。
2.反核就反核,不要搞成同志遊行。
3.標語是性騷擾。
簡單來說就是這三種吧
那我們來看看這三種說法到底有何謬誤。
首先感覺不妥這種,我不爽被這樣定標籤,
表面是這個意思,但是真實所意涵的意思是:「我到底在哪裡。」
他們覺得自己的風采都被搶光了,你們不可以太招搖。
你這樣我們的標語實在就遜掉了。
所以就是那種國高中會詛咒考第一名的那種人。
但通常這種人其實也不知道怎麼努力,所以算是有點悲劇的角色。
第二種呢,反核是重點,不要宣賓奪主。
這種比第一種好,但其實也是假議題。
反核遊行雖然有他的主題,但其實也是在展現實力。
現在社會運動都會強調串連,你幫我,我幫你,大家都可以對政府施壓。
但就有這種人說要專心一致,這根本是昧於政治現實。
你什麼時候看過主流教會跟同志一起遊行?不就是反核遊行,這才是世界大同好嘛?
但一個反核遊行被這些人講成多麼心胸狹隘,真是讓人不悅阿
這就不得不說台北大翻牆社真是太有梗了~~
鄧麗君:但願人長久,(可是)核四在人間。
黑格爾:歷史就是正反核。
杜 甫:飄飄核所四,天地一沙鷗。
六祖慧能:本來無一物,核四惹塵埃。
鄭成功:反核救台灣。
蘇 軾:人生到處反核四,恰似飛鴻無影腳。(跑錯棚了啊,飛鴻。)
就沒人說台北大拿黑格爾、杜甫還是鄭成功出來亂什麼。
奇怪不是根本沒有連結嘛?
譬如:黑格爾那時候根本沒有核能,而且談正反合也不關核能的事阿。
難不成哲學家、歷史學家、文學家也要台北大翻牆社反省?
或者鄧麗君歌迷也要出來說不被代表?
第三種更是有趣了,標語是性騷擾,讓人不舒服。
這真的很有梗,不如去當馬政府顧問。
馬英九、江宜樺只要說你們性騷擾我們,就可以達到完美的打擊效果。
不過這裡的大家是被抗議的對象啊?(不然性騷擾怎麼來的?)
政治言論本來就是高度保障的言論,抗議的對象也是政府,我實在不懂性騷擾是哪招。
還是因為有性就是性騷擾?
從Steven Lukes 權力的三個層次來看。
這可以分成三種狀況,
1.你根本沒有思考性是什麼,直接禁止談論-不會察覺議題。(虛假共識)
2.你知道什麼是性,但你覺得好像不該談-不會產生議題。(議題設定)
3.你想談,你也覺得該談,但有人強迫你不能談-算有議題,但有人幫你決定。
有人說這跟「真愛」不同,但我得說這「權力」機制根本如出一轍。
因為「性」很OOXX所以不該公開討論。
因為其他人說「性」很OOXX,所以公開討論以後,大家會討厭我們。
誰告訴你「性」是OOXX? 你甘於被這些人支配?
今天「性」被揭露、拿出來了,大家還可以說這可以回到爭辯,用實力競逐。
(該說感謝熱線嘛)
不被揭露才是被某些「性道德」完全的宰制,吭聲都無法吭聲,所支配。
「性」到底如何,是應該公開競逐,不是感覺很不好就不要說了。
你這麼想被支配,但別人不想阿。想支配別人的「性」到什麼時候呢?
或者倒過來說,因為無法名正言順的支配,才想要搞什麼道德來約束同志。
因為法律實在不能用阿,只能找其他方式來支配這樣。
直接洗腦,說這樣不妥、這樣不可以,去讓同志綁手綁腳,比用法律更有效。
若這樣倒是需要稱讚一下,至少還有點策略。
不過到底這干性騷擾什麼事阿?
人家的現身到底是干你的道德什麼多大關係?不想被支配也錯了就是???
每次吵這個,總想到小時候
老師常常跟小孩子說,因為有人犯錯,所以大家都不能出去打球一樣。
但是小孩子真的有犯錯嘛?
還是因為劃分乖孩子、壞孩子,就會有人幫忙管壞孩子?
這就是甲板,分成好同志、壞同志,就有人開始機婆管了起來。
異性戀總是出張嘴就沒事,或者誰知道是不是「狐」假「虎」威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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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220.134.17.1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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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沒有看到任何人說過為什麼不適合。
但別跟我說什麼性不性的,我已經講過了。
我告訴你中華民國一百零二歲了,可以穿紅色的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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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會阿,就如同有人覺得「性」不太恰當。
而實際上,他們真的是這樣想的。
這可是事實陳述,另外「詛咒」倒是我親身經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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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些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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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有三種阿。
我把「感覺」框起來強調是主觀的那種如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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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說的就是第三種阿,可以參閱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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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少我沒這種預設。
也有很多不介意別人把性拿出來說,但自己不會提的。
譬如像我這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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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不是有提三種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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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我得說我討厭為了面子而見風轉舵的人,以及喜歡「主觀」偷渡「客觀」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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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實我看不見你的預設,我也不覺得啥正面負面的可以推論到要負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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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不妥到底是什麼? 除了「主觀」讓人不妥。
吾人無必要為他人「主觀」的感受而負責吧,這是無法預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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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為自己辯護,沒有錯而道歉叫做矯情阿。
那是不是道歉不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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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直氣壯,沒啥有正面也有反面的。
你認為反面那是你的內心劇場,不值一提,更不值讓他人據此作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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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 don't care ~
要保守或開放一直都是自己決定的。
不要每次不爽就亂打一通,結果發現標準根本比天上星星多就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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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在同個頻率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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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我無法理解負責是什麼東西。
這是政治責任、法律責任、或是傳說中的道義責任。
你要怎麼負責法。
就我看來,你只是想與人為善,但說真的這種負責,是鄉愿。
理直氣壯哪有到什麼負責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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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我只能說,我不採效益論,不是結果論者。
對我來說判斷標準到此為此,為計算的結果改變初衷才是最破壞原則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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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後果就是被唸,這早就負責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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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覺得是乖寶寶鬧彆扭,覺得大家都要讓他們揮,比較讓人傻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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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麼做自私呢?
是承認每個人都有選擇價值的「性解放」陣營?
還是指責別人不能張揚的乖寶寶?
意圖干涉他人的價值來符合自己喜好的是誰?不正是你所謂自私的乖寶寶?
他們才是你所謂我喜歡(指責你)有甚麼不可以。
說穿了憑甚麼別人的言論自由因你而轉彎?
這才是乖寶寶喜歡就去做不尊重人的地方。
※ 編輯: uka123ily 來自: 120.102.249.184 (03/11 14: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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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你在幹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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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你依舊沒說到為什麼自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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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真的有懂我在講啥言論自由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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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實我不認為這裡有人要討論這個話題,
我作為一個辯護者自然也沒有必要,沒有必要自以為聰明。
※ 編輯: uka123ily 來自: 220.134.17.166 (03/11 19: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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