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愛滋藥費全免 衛署:應改部分負擔

看板gay作者 (消失在迴轉的路口)時間11年前 (2012/12/01 01:35), 編輯推噓10(1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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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 某種程度上 愛滋就像酒駕一樣 : 喝酒的人害人也受害 無辜被撞的人也受害 : 然後照這些人的說法就歸因於政府沒宣導好反酒駕 : 所以不應該提高刑責嚇止 : 是社會全體公民的責任 : 這合理嗎 : 有些病患因為部份負擔就擺爛造成疫情擴大 : 所以只好繼續全額負擔 : 講得好像全民欠這些人的 可以讓他們以傳染為恐嚇手段要全民幫他們買單 惡意傳染愛滋 (未告知、不戴套)已經要負刑責 這才比較接近你所舉的酒駕類比 但因部分負擔放棄治療(或減藥、不按時就診)卻完全是不同層次的問題 1. 人道考量 大多數有穩定工作的人繳健保費不成問題 但據調查目前台灣仍約有73萬勞工與弱勢家庭成員繳不起健保費 愛滋年輕化,對照現在的青年貧窮化,你敢保證所有的感染者都能負擔藥費? 從人道考量,這樣形同讓經濟弱勢者自生自滅 (況且諸多感染者可能因為健康狀況、或被迫公開感染身份,而無法正常就業) 你能想像一個讓窮人病死、中產以上富人才有生存權的國家 還叫一個人權國家嗎? 2. 疾病與防疫問題 贊成部分負擔的論述都把愛滋視為道德責任, 卻完全忽略了疾病與防疫的觀點 疾病無法用"道德譴責"來根除, 部份肥胖者因為飲食問題易有糖尿病與心血管疾病, 你覺得社會該集體咒罵胖子沒自覺、不自愛、佔去醫療資源, 還是透過宣導防治、創造友善的環境讓胖子願意運動節食、接受治療, 才能有效對抗肥胖相關的疾病? 此外,HIV是傳染病,有沒有接受治療的傳染力是天差地別, 結核病現在也是免除健保部分負擔,為什麼? 因為不接受治療者感染力強且缺乏正確防護觀念,只會讓疫情擴大。 (你可以繼續你的論述,說這群人竟然這麼無恥,明知有病又不接受治療..blah blah 但卻無法阻擋疫情惡化的事實。) 英國政府今年才通過提案, 讓不具公民身分的政治庇護難民與外國移民接受免費hiv治療, 是因為英國政府錢太多願意當凱子嗎? 他們當然是為了自己的國民健康與節省未來治療成本著想。 "富勒的修改將允許進入英國超過半年的訪客得到國民醫療體系的免費HIV治療, 專家相信在診所提供藥物做的成本遠低於讓他們在愛滋病發作以後在醫院治療的成本。 抗HIV藥物還可以避免新的感染...大臣們稱他們會在本周晚些時候的投票前接受這一修 正。公共衛生事務卿安妮·密爾頓稱:"這樣做可以保護公眾,讓抗HIV治療與其他傳染 病治療同步。治療HIV攜帶者意味著他們傳染其他人的可能性會降低。" http://article.yeeyan.org/view/235852/255316 3. 責任說的盲點 疾病不會因為你是濫交,或是被濫交老公傳染的無辜老婆,而對你有所區別, 醫療給付也是如此。 有人潔身自愛幾十年,結果一次就中 有人是被強暴而感染hiv 有人是因輸血或器捐感染 有病童是因為媽媽未接受治療而母子垂直感染 有不幸少女是因為被毒品控制、強迫賣淫而針頭感染...etc. 你覺得一個健康給付制度,有辦法因為這群人比較"無辜" 而去區分哪些人該付錢、哪些人可以免部分負擔嗎? 同理,麥當勞與雞排攤常客在開心臟手術時, 是否有必須為自身的"高風險行為"負責,而支付較高額的醫療費用呢? : 第三點 我也很疑惑 : 安全性行為 還要等待別人手把手跑到你面前來教你? : 開車好玩 但也危險 我們在開車上路前不也是先去駕訓班學 背學教材 : 測驗通過才去 : 打砲這件事又不是吃飯逛街 : 你想打砲還要到法定年齡才合法 : 要打砲之前 去做充足的功課作不到嗎 : 然後去怪學校老師沒交也很奇怪 : 是你自己要去打砲 要去面對這個風險 : 政府 師長 家人 並沒有人逼你去做啊 : 更沒人逼你從事高危險性行為 : 你既然去做了 那就要自己去瞭解 : 怎麼全都怪到政府和全體國民了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40.115.95.60

12/01 01:40, , 1F
因為HIV+一旦被其他感染也可能要投入更貴的藥品治療
12/01 01:40, 1F

12/01 01:41, , 2F
譬如抗生素可能不同種類就是差個好幾倍,更可能有抗藥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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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1 01:41, , 3F
不是說他們死了就算了,一旦細菌病毒有抗藥性會死更多人
12/01 01:41, 3F

12/01 01:42, , 4F
好文推推 @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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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1 02:20, , 5F
真的寫的很好,就是希望板上可以多一些這種文章
12/01 02:20, 5F

12/01 02:48, , 6F
推第三點~ 就算再怎麼譴責愛玩的人,總是會有非愛玩者感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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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1 02:48, , 7F
到愛滋,而這些人又因為不夠多常常被忽略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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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1 05:31, , 8F
這73萬以外有經濟能力的人,部份負擔應該合情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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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1 10:32, , 9F
樓上應該重看個十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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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1 11:08, , 10F
12/01 11:08, 10F

12/01 11:48, , 11F
推 不過看不懂的依然不懂也不想懂 看得懂的也會裝不懂
12/01 11:48, 11F

12/01 13:25, , 12F
那部分負擔要收入多少以上? 要負擔多少呢?
12/01 13:25, 12F

12/01 13:26, , 13F
要部分負擔,那要不要回去健保?
12/01 13:26, 13F

12/03 01:50, , 14F
簡單清楚的觀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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