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心情] 被親人性侵已刪文
※ 引述《Luccin (衝吧馬競)》之銘言:
: 原po與其姊妹的遭遇很值得同情
: 推文也一面倒的罵那位男士,似乎我在這時發這篇不會得到甚麼正面評價。
: 不過有些話還是不吐不快。
: 誠如原文所述,那位男士是是在其「青春期」的時候做如此行為
: 青春期,泛指12~18歲的少男少女,狹義點說應該是生理器官發育以及剛健全之時
: 由於此時對兩性差異的好奇以及對「性」的不成熟,容易對女性做出踰矩的行為。
: 就我的成長經驗(國中高中男女合班),身邊的男生有過如下舉動:
: 1)拉內衣後面的帶子
: 2)女生趴睡時,偷看女同學胸口
: 3)偷看別班女生換衣服
: 4)黃腔(例如:妳讓我摸(胸部)一下,我就怎樣怎樣)
: 5)公然的黃色動作
: 6)偷看女同學裙底
: 這些行為國二國三是顛峰,高中後逐年遞減
: 而有過這些行為的男孩子,現在也都將屆而立之年,各有事業、家庭
: 現在聚會開他這些行為的玩笑,他還會羞愧得不好意思。
: 男孩子在過了青春期後,青春期的不當舉動與動機幾乎都會消失殆盡。
: 今天這位男性已有家庭、妻小,早已跟青春期的男孩心智大不相同
: 當然他必須為他青春期所做的事情負責,但是要他現在完全承受這些,也不盡公平。
: 青春期犯性方面的罪,都是以治療代替責罰;況乎隔了十幾年,心智完全不同時?
我聽你在胡扯!
即使10個青春期的男生有八個會這樣想
真正會做出類似荒唐舉止的男生
100個恐怕不會有一個
父母的疏於教養並不是推給青春期就能解決一切
那些所謂的治療代替責罰有多高的比例既無法治本也無法治標
你知道嗎?
即使是心智的差異
又如何能弭平受害者心裡的痛
更何況一連對這麼多的女生下手
這已經不是心智不成熟或青春期的特殊行為可以解釋
: 當然,受害者的陰影無可抹滅
: 當初家長隱匿不讓小孩接受治療或開誠布公亦為原因之一
: 現在這位男士最好的辦法
: 就是搬離
: 畢竟傷害就在那裏,也挽回不了,現在去把事情講開,或許會讓稍微撫平的傷痕再次裂開
: 另外,原po的媽媽也太過自責了
你說這段只是怕你的論點沒有足夠的基礎
刻意迎合多數板友的意見罷了!
: 搞不清楚青春期跟成年的差別,另外亦要對自己當初的縱容負責
: 青春期做這些踰矩的行為,是行為偏差,需要心理治療以及積極輔導
: 而不是將其一生定罪。
我就說吧~
你的邏輯一直是混亂的
猥褻的行為不是"行為偏差"的界定
而是犯罪!
在他的老婆眼中他可是愛情長跑的廝守伴侶
哪來的心理治療???
被一生定罪的是這些受害者吧~
何苦承擔這莫名的一切
結論:
你不是刻意提出自我感覺良好的觀點
就是你曾經是加害者而試圖辯解
(抱歉 我說話直了點 或許我有點行為偏差也說不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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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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討論串 (同標題文章)
本文引述了以下文章的的內容:
心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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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整討論串 (本文為第 6 之 14 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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