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雙週議題] 婚外性行為除罪化
※ 引述《newlight7 (深夜裡的漫遊)》之銘言:
: 其實原文的論點,有點把事情帶到錯誤的方向上了。
: 而這個議題的真正定義,不解釋一下,恐怕一般人很容易誤解。
: 幫忙先把事情定義清楚:
: 通姦 - 與配偶以外的人發生性行為。
: (有趣的是,召妓也算,但是口交不算。)
: 「通姦除罪化」 *不是* 「認同通姦這件事是對的、不需要被懲罰的」。
: 而只是說,不以刑法制裁(被背叛的配偶還是可以提出民事賠償訴訟)。
: 以人類社會的主流價值來說,通姦是不道德、可恥的,這倒是沒有疑問,也不用辯了。
: 所以,這個議題要說的其實是:該不該用刑法去制裁通姦罪?
: 這需要一點法律基礎喔...
: 好比,
: 「欠錢不還」就是以民法處理,並不觸犯刑法。
: 一個人並不會因為「欠錢不還」而觸犯刑法去坐牢,頂多只會被債主以法律手段求償。
: 那一個人應不應該因為「通姦」而觸犯刑法去坐牢呢?
: 這才是爭論的焦點所在。
用民事求償跟本沒什麼用
通姦是可以訴請裁判離婚的事由
離婚後 可能有剩餘財產分配的問題
夫妻任何一方 如果是經濟上的弱者 跟別人通姦
離婚後可以請求分配剩餘財產 爽 賺到
你在告贏民事賠償有個鳥用 我拿剩餘財產分配到的錢跟你抵銷就好了
結論就是 可以跟第三者一起走 而且運氣好可能不用賠錢 還會賺錢XDD
留下無辜的人 在那裏幹譙 誰把通姦除罪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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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8.160.169.2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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舉個例子好了
假設扣除所有負債
夫有婚後財產1000萬元 妻有婚後財產200萬元
因妻子通姦 而裁判離婚
因為離婚法定財產制消滅 妻子可以請求分配剩餘財產 1000-200再除以2 共400萬元
也就是是說 夫 要給妻 400萬元
然後沒有通姦罪 夫只能用民事告妻通姦造成精神損害
問題就來了 除非法院判妻賠夫 超過400萬元
不然妻怎樣都是賺 通姦還可以賺一筆 超爽的喔 秋咪
※ 編輯: magccandy 來自: 118.160.169.235 (07/07 19: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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