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雙週議題] 婚外性行為除罪化

看板feminine_sex作者 (女性性板匿名ID)時間14年前 (2010/07/09 11:44), 編輯推噓1(1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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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男性 2.未婚 3.<75-79> 個人認為 法律是為了保障受害者的權益 而非做為提升任何一方權益的手段之一 上面的文章提及 既然通姦沒有扼阻犯罪的效力 何不將通姦除罪化? 那這場婚姻當中 受害者的權益何在 那是不是同樣 殺人 強盜 也可以通通除罪化 反正沒辦法遏阻犯罪嘛 這跟廢死團體的想法很像 沒受到傷害的人或許可以高談闊論 真正受到傷害的人才是最大的輸家 如果通姦除罪化 是否會提高社會傳染性病的危機? 如果通姦除罪化 婚姻的存在意義為何? 如果通姦除罪化 兩人的婚前承諾是否只是鬧劇一場 真正相愛的兩人 才不在乎這條法律的存在 因為這條法律根本對你/妳 毫無作用 甚至還可以懷疑 某部份支持修法的人是否心態可議 ... 若針對原文中保護女性的部份 修法改成強制控訴外遇者和第三者或許是更好的作法 <題外話> 原文中某人士發言的立論基礎 居然是建立在"先犯罪者"的權益之上 只為了維護女權 實在可笑至極 ... -- 這是女性性板專用匿名id,如需代po請直接寄站內信給本id即可。 請注意本id視同看板延伸,請勿來信徵求msn、電話或者任何個資等聯誼行為, 如有違者,據板規,信件將會直接被公佈在板面上且寄件者得水桶處分。 Feminine_sex BM hightemper 關心你!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4.47.20.245

07/09 14:41, , 1F
廢死團體誰跟你提倡殺人強盜除罪化..不要亂扣帽子...
07/09 14:41, 1F

07/09 17:50, , 2F
樓上的搞錯嚕,他的意思是說如果以這種理論延伸那不用法律
07/09 17:50, 2F

07/09 17:51, , 3F
了,因為反正都沒有多大的實質效果壓
07/09 17:51, 3F

07/09 20:27, , 4F
保護女性 是為了保護身為女性的第三者
07/09 20:27, 4F

07/09 20:27, , 5F
老婆通常會原諒外遇之先生 家庭 小孩 說離婚不是那麼容易
07/09 20:27, 5F

07/09 20:28, , 6F
所以到最後 只有身為第三者的女性被告 這公平嗎
07/09 20:28, 6F

07/09 20:29, , 7F
到最後 先生依然去找新的第三者 反正最後老婆都會原諒
07/09 20:29, 7F

07/09 20:30, , 8F
不斷新的無知的第三者陷入情迷 第三者 是加害者也是受害者
07/09 20:30, 8F

07/09 20:30, , 9F
若說不贊成廢除刑法部分 ok~
07/09 20:30, 9F

07/09 20:30, , 10F
那修改現行的 "可單獨對原本的配偶撤告"
07/09 20:30, 10F

07/09 20:32, , 11F
不想原諒 就一起告兩人 ; 想原諒,要撤告也需一併
07/09 20:32, 11F

07/09 20:32, , 12F
怎麼可以到最後只剩第三者被告?
07/09 20:32, 12F

07/09 20:33, , 13F
第二者呢 躲在元配背後偷笑 等待下次新機會?
07/09 20:33, 13F

07/09 20:34, , 14F
不好意思激動了點 不過"一點心得 不代表全部都如此"
07/09 20:34, 14F

07/12 15:29, , 15F
你好像忽略了所謂除罪化是指刑法上唷...
07/12 15:29, 15F

07/12 15:31, , 16F
廢死也只是廢死不是廢刑歐...頗不相干的兩件事...
07/12 15:31, 16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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