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討論] 如果知道了男友嫖過妓..

看板feminine_sex作者 (醬克斯)時間14年前 (2009/12/04 20:16), 編輯推噓8(8020)
留言28則, 8人參與, 最新討論串8/15 (看更多)
※ 引述《femininesex1 (女性性板匿名ID)》之銘言: : 嫖妓是最無法接受的 : 不要說是男友 即使只是一般男性朋友 : 只要知道嫖妓過 我一定保持距離的 因為這是人格問題 : 但是當然只有一個前提例外 : 那便是當事人本身有狀況 導致他無法從其他管道得到解決 : 例如 他的身體或是其他狀況特殊 極難找到伴侶之類的 : 嫖妓 等於是物化女性 : 認為只要有金錢 便可以買到女性肉體 : 是比一夜情行為更糟糕的行為 : 同樣是單身 有身體需要 : 為何不試著以自己的本事去試試看願意一夜情的女生 : 說穿了 : 不過就是想要以金錢圖方便 : 而且金錢在嫖妓買到的不只是性 : 還包括power : 無論嫖妓的男人如何辯解說對方是自願賺錢的 : 整個關係就是不對等的 : 這與一夜情至少是雙方意願嚇得自由意志選擇 : 是完全不同的 你認為女體是無法/不該被商品化、交易的嗎? 那A片要不要禁止? 寫真集要不要進禁? 你看法有點類似radical feminism的論調(原諒我不愛翻成「激」進) 物化(objection)放到大層次的、人類生活手段的脈絡裡來看,幾乎是人們 為了生存所必須的作為。 而在「物化女性是不好的」的這個討論裡,主要是認為女性的被物化是一種 主體的喪失、被忽略,是一種壓迫。 回到先前嫖妓的討論裡:我想你必須先談的是性工作、性產業的龐大階層化問題, 才能去定調「性工作者事實上都不是自願的」這點。 援交是性工作嗎?色情按摩店是性工作嗎?林森北路上那些酒店公主也是性工作嗎? 性工作的樣態與形式有太多太多種類了,你根本無法以一概之的說「他們都不是自願的」 再者,就算很多底層性工作者(比如公私娼)不自願好了, 但這又如何呢?很多基層勞工也不是自願當勞工啊; 很多人也不是自願從事他現在的工作啊, 你不去關懷這些同樣的困境的勞工族群,反而特定限定的關心「性」勞工, 甚至還反過來指著那些消費性勞工的人的鼻子大罵他們剝削性勞工, 這個邏輯真的是有點讓人匪夷所思。 事實上你所堅持的自願與否的論調,radical feminism而言根本是無效的, 性自由女性主義者與基進派女性主義者對社會建構與本質論的基本哲學立場是不同的, 性自由女性主義者強調女性有主體能動性;基進派則認為在社會政治建構的大前提之下, 女性是無法「真正」的自由選擇的。 : 我希望你那位朋友應該好好想想 : 不會嫖妓的男人就是不會嫖妓的 : 不是所有的男人都會嫖妓 : 這與人格相關 : 在正常的情形下(沒有受傷條件不算是身心障礙到無法使用正常管道得到性) : 會嫖妓的人的道德標準本來就不高 : 日後出軌的機率絕對比一般人要高 還有一點就是, 在把性視為男對女的壓迫手段的這個前提之下(我不認為基進派的看法是錯的), 你將所有進行著同樣嫖妓行為的男性都視為壓迫女性的兇手, 但卻忘了實際上真正壓迫女性的是這個社會結構, 把矛頭指向單一個體的男性,基本上我覺得那是歸因錯誤。 至於會嫖妓的人出軌機率比較高??????????????????? 恕我愚昧,我完全無法理解這個推論是怎麼產生的。 -- 你的矛刺穿了我的肩肋   陳      「痛嗎?」你問   克                ,一點都不痛的   華              除了必須   http://www.wretch.cc/blog/trytofeel 笑的時候。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40.119.191.169 ※ 編輯: junkos 來自: 140.119.191.169 (12/04 2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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爭這個也真無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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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覺得討論這個超有趣的謝謝。 ※ 編輯: junkos 來自: 140.119.191.169 (12/04 2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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覺得這個討論超有趣的+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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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問題本來就很複雜不是個人問題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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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多個人問題都是因因為社會問題才有的啊: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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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是因為去嫖妓的人只想到個人行為 沒想到後面的社會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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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到原來原波問題的重點 如果女孩子可以接受男友以前嫖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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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也是個人感情問題 這樣邏輯推衍 等於是太簡約化了嫖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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背後的社會意涵 女孩子絕對不可能把嫖妓等同於把妹 嫖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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背後的社會問題以及衍申的複雜心理 是原波發問的主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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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個人認為,有需要卻不能嫖,只會引發更多的社會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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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我也想解釋更清楚一點,但那篇幅和所涉及的議題可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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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希望更多人來詳加解釋。junkos所提及的就是整個結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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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問題。我其實贊同基進派所說,主體能動性根本是理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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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像「外貌」在這個世界就是會影響到很多事情,這要如何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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變或找到什麼公平呢?要去改變甚至只是說明一件事真的很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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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篇文章的作者基本點上誤解了性工作以及女性主義的基本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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點 所以我並沒有在此著墨太多 只想說 當然性工作者包含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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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援交妹 酒店小姐公主有提供金錢性服務 這定義是大家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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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道的prostitution 包含高檔的call girl到街上的阻街女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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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ustice argument裡面有提到正義的定義 並非在於跑道終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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或是跑道起點 而是在於中間的過程 近代則提出平等不等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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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同 但這些是[個人條件]與prostitution是不同的比較條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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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還是用回文方式比較好吧...請造福大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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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覺在開戰,硫黃味越來越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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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4 22:21, , 26F
沒有啦~大家分享交流一下 其實已經有點不是原來的主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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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4 23:54, , 27F
戰位不重啦wwwwwwwww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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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5 01:49, , 28F
請問Rosanna說的"這篇文章的作者"是指誰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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