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情侶雙亡】馬自達男坦承趕時間時速80公里 「看到機車已來不及煞車」

看板car作者時間3年前 (2020/12/22 08:53), 3年前編輯推噓128(16234304)
留言500則, 174人參與, 3年前最新討論串5/19 (看更多)
鍵盤分析 在討論超速跟肇責的相關性時,會把駕駛人的反應時間考慮進去。這是一般行車事故鑑定 常會使用的方法。 譬如此案,從影片截圖來看 https://i.imgur.com/iUqJsXx.jpg
從行車紀錄器的角度,發現機車開始內切時,兩車相距從地上的白線來看,大約在20-30 米之間,白虛線四米,間隔六米,一個完整的白線+間隔是10米。 該處速限60kph=16.6m/s, 人類駕駛的反應時間在鑑定裡會用1.6秒(一般數據是0.4-1.5 ),換句話說,即使馬自達駕駛開在速限內,光是反應時間,車子就會往前走26米。再加 上煞停距離。這個事故基本可以推論發生事故跟超速沒有因果關係。 白話一點的說,這個事故不能說:不要超速就沒事了。 因為即使不超速,也無法避免這起事故,唯一能避免這起事故的,是機車不要大外割轉彎。 有一些邏輯謬論會說,如果馬自達開在速限內,那機車左轉時,兩車的車距就會長到足夠 閃避或煞停。這種邏輯就別講出來了,因為照這個邏輯的話,馬自達如果再開快一點,那 就可以在機車左轉前通過路口了。 也許可以考慮的是,如果馬自達不超速,那傷亡會不會減輕一些?但這種假設沒有辦法驗 證,所以在實務的交通事故裡,幾乎不會被拿出來討論,除非超速方是很嚴重的超速(嚴 重到公共危險罪這種) 總之,我的看法是馬自達無責,超速與事故無因果關係,未注意車前狀況不成立(猝不及 防)。 以上鍵盤。 ※ 引述《cjol (勤樸)》之銘言: : ※ [本文轉錄自 cjol 信箱] : 作者: wenge321 (wen) 看板: Gossiping : 標題: [新聞] 【情侶雙亡】馬自達男坦承趕時間時速80 : 時間: Mon Dec 21 19:54:46 2020 : 【情侶雙亡】馬自達男坦承趕時間時速80公里 「看到機車已來不及煞車」 : https://tinyurl.com/y7p5bqht : 蘋果新聞 : 虎尾科大籃球校隊陳姓男子昨與蔡姓女友回高雄幫阿嬤慶生,沒想到卻發生死亡車禍,陳 : 男昨晚騎車載女友在高雄市前鎮區凱旋四路、瑞田街口時,與一台馬自達轎車發生擦撞, : 兩人送醫不治。高雄地檢署今相驗並勘驗肇事汽車的行車記錄器,林姓駕駛自承當時趕時 : 間,車速約80公里,看到機車突然要左轉,已來不及煞車,訊後被依過失致死罪交保10萬 : 元。 : 今天上午檢方在國軍高雄總醫院相驗後,也對肇事的林男進行訊問並諭知交保,林男(33 : 歲)下午在交通警察大隊前鎮分隊戒護下移送高雄地檢署,記者問他是否超速、機車騎士 : 是否未兩段式左轉等問題時不發一語。 : 據了解,林男向檢警表示,他只是一般上班族,昨晚開車行經速限60公里的凱旋路段,因 : 為趕時間,所以車速很快,時速約有80公里,當晚6時32分左右,騎在他右邊慢車道的陳 : 姓男子(23歲)到瑞田街口時,想要直接左轉,在快慢車道交界處有停下來,看一下後方 : 來車,但他看到陳男時,已經閃避不及,直接撞上。 : 當時陳男與蔡姓女友(21歲)分別被送往我國軍高雄總醫院和阮綜合醫院,但陸續宣告不 : 治。而現場馬自達轎車右車頭嚴重凹陷,機車倒地,車輛零件散落一地,可見撞擊力道之 : 大。 : 律師林宗穎表示,一般而言車禍肇事責任都會依市府交通局車輛行車事故鑑定委員會的鑑 : 定報告認定,此案陳姓男子行經路口未按規定兩段式左轉、林男超速無法及時注意車前狀 : 況而煞車,兩方應都會被認定有肇事責任,但比例為何仍應依鑑定報告認定。(郭芷余/ : 高雄報導) : 心得:趕著去開會也不用這個樣子 : 何況也不一定有開會的資格 : 時速太快,但對方也沒有兩段式左轉...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27.242.6.245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car/M.1608598383.A.ED7.html

12/22 08:55, 3年前 , 1F
可是是文組在判案...
12/22 08:55, 1F
這個就不好說了。的確大部分的案件,法院都是以行車事故鑑定報告為主。 但偶爾還是會看到一些奇葩判決。法官的心證有時很...

12/22 08:55, 3年前 , 2F
最後東湊西湊 就應注意未注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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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22 08:56, 3年前 , 3F
把馬自達換成重機風向就不一樣惹 科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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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22 08:56, 3年前 , 4F
真的是鍵盤,有沒有看到斑馬線? 如果有行人通過(這裏
12/22 08:56, 4F

12/22 08:57, 3年前 , 5F
不用管什麼紅綠燈,不信去讀一下交通規則),你的意思
12/22 08:57, 5F

12/22 08:57, 3年前 , 6F
就是撞死也是無法反應?
12/22 08:57, 6F
在人行穿越道撞到行人基本可以肯定有責任。 台灣的交通法規會告訴你,在行經人行穿越道時,必須留意行人,減速到能安全通過的程 度。 不過這個案件是兩車事故,馬自達在經過行穿時有注意義務,但這個注意義務是針對行人 ,不是針對其他違規車輛。不能混為一談。 當然台灣法官的腦怎麼運作的不是我等能臆測的。

12/22 08:57, 3年前 , 7F
理性推 看影片確實是機車轉過來是在汽車的車道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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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22 08:57, 3年前 , 8F
但在台灣就是會死者為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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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22 08:57, 3年前 , 9F
重機還沒發動停在車庫就超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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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編輯: wisdom (27.242.6.245 臺灣), 12/22/2020 09:03:55

12/22 08:59, 3年前 , 10F
不超速加過紅綠燈防衛性放油門。有機會降速不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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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22 09:00, 3年前 , 11F
行人斑馬線上有絕對路權喔 無視號誌
12/22 09:00, 11F

12/22 09:01, 3年前 , 12F
60內也只是可能有機會 這篇提到的是數據中最慢的1.6
12/22 09:01, 12F
有機會煞下來是駕駛反應快。 鑑定會用最慢的1.6秒,是因為這是討論過失 反應比1.6秒快,是駕駛本身的條件。比1.6秒慢,就會被認定沒在看路。

12/22 09:02, 3年前 , 13F
二輪自助餐又來了 這時候又變成行人了?我沒看過有
12/22 09:02, 13F

12/22 09:02, 3年前 , 14F
行人要求跟汽車平權走高速公路捏
12/22 09:02, 14F

12/22 09:02, 3年前 , 15F
我相信大部分30幾歲的反應不慢才是 馬3剎車也頗利的
12/22 09:02, 15F

12/22 09:02, 3年前 , 16F
這篇合理
12/22 09:02, 16F

12/22 09:03, 3年前 , 17F
防止故意撞殺闖紅燈行人
12/22 09:03, 17F

12/22 09:03, 3年前 , 18F
自己開車就有別期待別人守法規,能做的就是開慢點
12/22 09:03, 18F

12/22 09:03, 3年前 , 19F
跟守法,別出事了才找理由安慰自己,如果自己守法
12/22 09:03, 19F

12/22 09:03, 3年前 , 20F
被撞,至少講話理直氣壯也不擔心跑警局跟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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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編輯: wisdom (27.242.6.245 臺灣), 12/22/2020 09:06:36

12/22 09:04, 3年前 , 21F
你的問題是在於把同一種開法對於不同結果做不同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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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22 09:05, 3年前 , 22F
很多人只在有測速照相時才會遵守。
12/22 09:05, 22F

12/22 09:05, 3年前 , 23F
這種開法本身就是問題,不會因為撞到的是機車而不是
12/22 09:05, 23F

12/22 09:05, 3年前 , 24F
整路都是綠燈 出現行人?不要再幫機車護航了
12/22 09:05, 24F

12/22 09:05, 3年前 , 25F
行人就從錯的變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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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22 09:06, 3年前 , 26F
汽車行近未設行車管制號誌之行人穿越道前,應減速慢
12/22 09:06, 26F

12/22 09:06, 3年前 , 27F
道路交通安全規則 只有提到無號誌行穿道要減速
12/22 09:06, 27F

12/22 09:06, 3年前 , 28F
或者說無法反應這說法是硬拗的. 如果無法反應,那就
12/22 09:06, 28F

12/22 09:06, 3年前 , 29F
法官通常會覺得人死為大,跑不掉
12/22 09:06, 29F

12/22 09:07, 3年前 , 30F
EVA96,繼續往下讀一行 X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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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22 09:07, 3年前 , 31F
該減速讓自己有得反應,怎麼會變成一開快,任何事都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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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22 09:07, 3年前 , 32F
汽車行近行人穿越道,遇有行人穿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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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22 09:08, 3年前 , 33F
103條 這樣寫啊
12/22 09:08, 33F

12/22 09:08, 3年前 , 34F
法反應,然後看撞到什麼決定自己的肇責? XD
12/22 09:08, 34F
還有 426 則推文
還有 58 段內文
12/22 20:27, 3年前 , 461F
走路+大眾運輸唯一解 遇到莫名其妙的人已經很倒楣了
12/22 20:27, 461F

12/22 20:28, 3年前 , 462F
如果還遇到莫名其妙的法官那真是 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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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22 20:29, 3年前 , 463F
刑事無罪民事要賠 沒有肇責也可能要賠 人生短短幾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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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22 20:29, 3年前 , 464F
年 經得起這種心情上的折磨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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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22 20:30, 3年前 , 465F
遇到老人遇到窮人遇到無恥的人 都很麻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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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22 20:31, 3年前 , 466F
坐在火車上吃著火鍋唱著歌 忽然就被麻匪劫了 還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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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22 20:31, 3年前 , 467F
賠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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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22 20:36, 3年前 , 468F
推這篇。有些人邏輯下線還在回應 顆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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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22 20:44, 3年前 , 469F
結果沒超速 癱瘓...恩...差別在於開車駕駛有無肇責
12/22 20:44, 469F

12/22 20:45, 3年前 , 470F
對於亂騎車 真的不應該 想想家人吧!!!
12/22 20:45, 470F

12/22 21:01, 3年前 , 471F
12/22 21:01, 471F

12/22 21:46, 3年前 , 472F
這樣推論就邏輯上來說真的是鬼切對事故要負100%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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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22 21:46, 3年前 , 473F
任。沒超速+鬼切還是會發生事故,超速+沒鬼切不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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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22 21:46, 3年前 , 474F
發生事故。事故致死是果,沒鬼切沒發生事故人不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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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22 21:47, 3年前 , 475F
過世。但法官是人,只要是人判斷,就沒有絕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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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22 22:36, 3年前 , 476F
我覺得這篇講得很有道理,大家可以等看看未來檢察
12/22 22:36, 476F

12/22 22:36, 3年前 , 477F
官或法官的處理結果,也是很好的教材,不用猜來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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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22 22:36, 3年前 , 478F
12/22 22:36, 478F

12/22 23:07, 3年前 , 479F
理論上來說你是對的,但不是每個人都能接受呀
12/22 23:07, 479F

12/22 23:35, 3年前 , 480F
速限根本沒有嚴謹的過程,被拿來這樣攻防真的恰當
12/22 23:35, 480F

12/22 23:35, 3年前 , 481F
12/22 23:35, 481F

12/22 23:43, 3年前 , 482F
12/22 23:43, 482F

12/22 23:54, 3年前 , 483F
其實這次滿類似上次特斯拉超速被側撞後撞上過馬路
12/22 23:54, 483F

12/22 23:54, 3年前 , 484F
中的小女孩那件吧,有人追蹤那件現在最新狀況如何
12/22 23:54, 484F

12/22 23:54, 3年前 , 485F
嗎?
12/22 23:54, 485F

12/23 04:33, 3年前 , 486F
推你的耐心
12/23 04:33, 486F

12/23 08:54, 3年前 , 487F
推 而且行車記錄器比人的視野廣角 實際反應時間可能
12/23 08:54, 487F

12/23 08:55, 3年前 , 488F
更短
12/23 08:55, 488F

12/23 10:04, 3年前 , 489F
在台灣最基本都會有一條叫做道義上的責任,這個超莫
12/23 10:04, 489F

12/23 10:04, 3年前 , 490F
名其妙
12/23 10:04, 490F

12/23 10:50, 3年前 , 491F
很有耐心,但應該還是有肇責。\
12/23 10:50, 491F

12/23 10:54, 3年前 , 492F
做夢
12/23 10:54, 492F

12/23 13:16, 3年前 , 493F
請繼續鍵盤,繼續在市區開80,到時候剛好可以拿這
12/23 13:16, 493F

12/23 13:16, 3年前 , 494F
篇去跟檢察官討論自己是否零肇責,加油
12/23 13:16, 494F

12/23 17:42, 3年前 , 495F
12/23 17:42, 495F

12/23 17:44, 3年前 , 496F
12/23 17:44, 496F

12/24 10:38, 3年前 , 497F
行穿看得好累
12/24 10:38, 497F

12/24 23:34, 3年前 , 498F
推!!理性分析
12/24 23:34, 498F

12/25 14:53, 3年前 , 499F
理性分析給推
12/25 14:53, 499F

12/25 17:14, 3年前 , 500F
超速 肇責就會有 而且速度快慢是撞死或撞半死的差別
12/25 17:14, 500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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