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貧富差距擴大賠不起 民間發起制定「

看板car作者 (A_A)時間5年前 (2018/12/19 22:56), 5年前編輯推噓8(91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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結論寫在前面"我不支持用"錢"衡量的賠償上限, 只支持破產條款類的賠償上限"   先說為啥不支持目前提議的這法案好了,其實目前這風向有一點被煽動利用仇富心 態的味道在裡面.之前看過不少人用法律當作判斷一件事對錯的依據,其實算是不小的 謬誤.法律本身無關道德,它只是達成目的的手段之一.很多事情是有程度區別,立法 的用意只是一刀畫出底線讓大家好遵守,並引導到想要的結果.因此法律大多是負向表 列,所以頂多是說違法代表錯誤,但不違法不代表行為正確,最簡單的玩笑話就是沒抓 到就不算違法了~好的法律是能優秀的引導到當初立法目的並帶來最少的副作用,Ex: 之前版上提議檢舉交通違規要有獎金,中古車S大就有回過"交通法規的用意是要交通順 暢",這條成立的話反而會鼓勵大家技術性製造別人違規來賺錢,反而達不不到"交通流 暢"的目的,至於版友的"促進安全"考量,並不在立這條法的考量內.   那回到以目的是"不要讓無心之過毀了一個人的一生",這條"用錢定義的賠償上限" 效果如何呢?其實大概別的版友說過了,不外乎難以定義適用物品/訂太高就等於沒定, 訂太低就是給人以小換大的合法報復手段,破壞大家追求財富的動力,高階市場崩毀= 新技術更難下放,到最後人人受害,副作用真是夭壽大...唯一在這條裡面無痛爽到的 就是保險公司吧,無痛賺到保額跟賠償額的價差,所以大家可再回去估狗提案人背景搂   至於破產條款前面醫生也有解釋過就不在贅述,缺點就是不少人利用此惡意脫產. 要避免這個,所以我支持的變形版,其實就是Time is Money的概念.用錢衡量最大問題 是同樣錢對每人負擔不同,而時間是唯一對所有人都一致的稀缺資源.實際作法就是 假設A年薪300, B年薪30, B撞到A車,要賠A 600萬,A的損失換算A年薪是工作2年,所以 B就賠A 2年年薪, 可再乘上某個倍率增加嚇阻率,A很在意金錢價差的話再靠保險介入. 荷蘭的罰單也是類似的概念,副作用大概就是年薪取樣不易吧,還是我有啥思考不周的 大家可以再討論看看.   而改法律廢日曠時,就現況來說要避免這狀況也不難,就是超額啊.年繳三五千就 有一千萬以上的保障,至於為啥常看到一堆沒保呢,大家也不要一句三千都繳不起開個 屁車啊..很多時候是資訊落差,還真的不難看到有人不知超額這玩意,畢竟一般人接受保險 資訊的管道就是業務,然後買最多的是儲蓄險,賣我車的業務一開始給的保單還有竊盜 沒超額...站在公司的角度賣賺錢產品絕對沒錯,但站在消費者來說只能說顆顆...消費者 該作的是多多宣傳超額,對保險公司盡量要求降低保費最實際,不過這風向在各大傳媒 幾乎沒有,畢竟對公司沒好處啊~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22.118.107.204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car/M.1545231371.A.F00.html ※ 編輯: SRJ (122.118.107.204), 12/19/2018 22:59:31

12/19 22:59, 5年前 , 1F
ㄎㄎ
12/19 22:59, 1F

12/19 22:59, 5年前 , 2F
如果B個幾年年薪變500萬...賠償金額要不要重新改一下
12/19 22:59, 2F

12/19 22:59, 5年前 , 3F
隔幾年
12/19 22:59, 3F

12/19 23:00, 5年前 , 4F
假如撞到公司車,或郭董的車怎用年薪衡量?郭董說他年薪
12/19 23:00, 4F

12/19 23:00, 5年前 , 5F
只拿一元耶
12/19 23:00, 5F

12/19 23:04, 5年前 , 6F
賠年薪什麼鬼 無薪的乞丐最大?
12/19 23:04, 6F

12/19 23:24, 5年前 , 7F
什麼是無心之過,這得定義清楚
12/19 23:24, 7F

12/19 23:25, 5年前 , 8F
怎樣算無心之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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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19 23:25, 5年前 , 9F
就結果探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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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19 23:25, 5年前 , 10F
還是動機探討
12/19 23:25, 10F

12/19 23:29, 5年前 , 11F
一堆人看前面是普通車就亂開亂逼 好車就乖乖的
12/19 23:29, 11F

12/19 23:40, 5年前 , 12F
酒駕的都説我沒醉,不小心的
12/19 23:40, 12F

12/20 00:05, 5年前 , 13F
公司車到沒特別想過,年薪取樣就是靠繳稅憑單吧,免繳的就用
12/20 00:05, 13F

12/20 00:06, 5年前 , 14F
最低40.8萬算吧~
12/20 00:06, 14F

12/20 00:10, 5年前 , 15F
無心之過好像被特別注意啊@@,換成失誤好了,畢竟誰能無過?
12/20 00:10, 15F

12/20 00:11, 5年前 , 16F
酒醉/惡意逼車那種刻意行為現在不是有另外的罰則嚇阻?
12/20 00:11, 16F

12/20 00:16, 5年前 , 17F
2f是個好idea,可多加條還款年限到期前,身價暴漲要照補滿
12/20 00:16, 17F

12/20 02:20, 5年前 , 18F
怎麼可能破壞大家追求財富的動力? 真是隨便說說
12/20 02:20, 18F

12/20 02:22, 5年前 , 19F
比較西方動輒對富人課重稅,訂個求償上限,頂多就是保費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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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20 02:22, 5年前 , 20F
貴一點而已,對能買超跑的人根本微不足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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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20 02:24, 5年前 , 21F
西方富人稅更重,平時捐獻也多,也不像台灣富豪特愛移民
12/20 02:24, 21F

12/20 02:25, 5年前 , 22F
賺一票就閃人,讓能買超跑的富人多付點保費就仇富? 呵呵
12/20 02:25, 22F

12/20 02:49, 5年前 , 23F
至於上限設多少才合理? 其實不必過度鑽牛角尖,非要有什
12/20 02:49, 23F

12/20 02:49, 5年前 , 24F
麼數學意義或科學意義,試問殺人罪十年以上這個十年除了
12/20 02:49, 24F

12/20 02:50, 5年前 , 25F
整數又有什麼特別的意義? 為什麼不是9年或11年?
12/20 02:50, 25F

12/20 02:51, 5年前 , 26F
為了爭執到底應該9年還是10年還是11年而不把法律訂出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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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20 02:52, 5年前 , 27F
未免也太蠢,就訂個目標仍然有一定嚇阻力讓人不敢輕易
12/20 02:52, 27F

12/20 02:52, 5年前 , 28F
或者說故意嘗試,但又不至於一輩子都還不起的數字就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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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20 06:50, 5年前 , 29F
今天要談上限,當然要有數據,數據怎來要有依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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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20 06:51, 5年前 , 30F
沒有依據提個數據也得解釋如何產生
12/20 06:51, 30F

12/20 06:54, 5年前 , 31F
民法上也沒有過失定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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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20 06:58, 5年前 , 32F
民法上的過失概念
12/20 06:58, 32F

12/20 06:59, 5年前 , 33F
就google實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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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20 07:01, 5年前 , 34F
採侵權主義,是否欠缺善良管理人注意義務來認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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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20 07:04, 5年前 , 35F
法律本來就是嚴謹,不是蠢不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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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20 07:05, 5年前 , 36F
有可能吧?超跑賣一千,上限卡死陪200,沒事就被撞就損失800,
12/20 07:05, 36F

12/20 07:07, 5年前 , 37F
延伸下很多超跑條款,富人再有錢也稱不住每天噴800,那乾脆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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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20 07:07, 5年前 , 38F
買,或者是沒必要這麼拼命賺錢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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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20 07:08, 5年前 , 39F
這四名車主也沒一開始說就要依法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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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20 07:08, 5年前 , 40F
交易價值減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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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20 07:09, 5年前 , 41F
媒體與論一開始就扣別人帽子
12/20 07:09, 41F

12/20 07:10, 5年前 , 42F
a兄說的我倒是真的不知,會在研究看看,只是想說有過失傷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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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20 07:10, 5年前 , 43F
酒駕罰則...et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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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20 07:12, 5年前 , 44F
真的沒財產,法院頂多給你債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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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20 07:12, 5年前 , 45F
強制根本沒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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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20 07:13, 5年前 , 46F
就現形的民法其實就是保護弱勢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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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20 07:14, 5年前 , 47F
債權,債權人得記得換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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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20 07:14, 5年前 , 48F
不然時間一過也是失效
12/20 07:14, 48F

12/20 09:15, 5年前 , 49F
那你解釋ㄧ下殺人10以上,10年的意義,最好很嚴謹
12/20 09:15, 49F

12/20 09:16, 5年前 , 50F
名車車主如果有保險當然不必告,求償是保險公司的事
12/20 09:16, 50F

12/20 09:18, 5年前 , 51F
賠200~300還有可能分期賠得出來,賠1000確實跑路比較快
12/20 09:18, 51F

12/20 09:19, 5年前 , 52F
但是跑路日子也不好過,沒辦法做好工作,被討債公司追
12/20 09:19, 52F

12/20 09:20, 5年前 , 53F
結果錢還是要不到,雙輸,定個上限提高保費也不會被撞就
12/20 09:20, 53F

12/20 09:21, 5年前 , 54F
噴800
12/20 09:21, 54F

12/20 10:38, 5年前 , 55F
媒體就是愛興風作浪,結果就是模糊焦點
12/20 10:38, 55F

12/20 12:26, 5年前 , 56F
殺人判刑量刑有判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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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20 12:34, 5年前 , 57F
什麼叫量刑有判決文?問你的是法條訂十年以上,這個十年
12/20 12:34, 57F

12/20 12:35, 5年前 , 58F
的數學意義與科學意義是什麼?跟判決什麼關係,訂了你就
12/20 12:35, 58F

12/20 12:36, 5年前 , 59F
照著判,頂多使用裁量權調整,又不是問你裁量的依據
12/20 12:36, 59F

12/20 12:38, 5年前 , 60F
結果就是殺人這個最嚴重的罪刑,十年根本沒有任何科學根
12/20 12:38, 60F

12/20 12:39, 5年前 , 61F
據,怎麼會覺得法律每條標準都有極嚴謹的科學意義?
12/20 12:39, 61F

12/20 12:40, 5年前 , 62F
什麼參考世界標準,再考慮國內民情,就訂出來啦,幻想什
12/20 12:40, 62F

12/20 12:41, 5年前 , 63F
麼嚴謹的科學意義啦
12/20 12:41, 63F

12/20 13:14, 5年前 , 64F
富二代年薪0元 開豪車 B撞到要賠一輩子(分母0)
12/20 13:14, 64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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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整討論串 (本文為第 9 之 14 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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