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心得] 慘~遇到惡質車商!已回收

看板car作者 ( )時間10年前 (2014/01/21 16:05), 編輯推噓2(201)
留言3則, 2人參與, 最新討論串6/10 (看更多)
剛好三天前下訂impreza,手上有合約書。 http://ppt.cc/guHM 原文作者指的應該是第一條。 ※ 引述《ulycess (ulycess)》之銘言: : ※ 引述《wuyaya ()》之銘言: : : 為了離開那裡加上朋友也覺得老闆開的價格也滿優惠的,就衝動付了訂金五萬元。 : : 隔日經過與家人討論這台車後續的保養維護後,我們決定退掉這台車。 : : 在退車之前我有先做了退訂的一些功課,才發現事情大條了!! : : 原來昨天簽訂的訂購合約書賣方把「審閱期三天」的字樣用立可白塗掉了 : : 但仔細研究消費者保護法以及經濟部87年6月17日經(87)商字第87014523函公告 : : 汽車買賣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發現其實我們有審閱期3天的權利 : : 而且在3天內取消訂車,賣方應退還全部訂金。 : 話說我剛剛找汽車買賣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 : 找不到你說的審閱期3天的規定 : http://www.ey.gov.tw/News_Content4.aspx?n=306E238316B5F61E&s=A58F66C4C4740A3E : 不過我又找了中古汽車買賣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 : http://ppt.cc/wZtJ : 1-1-2就是你說的審閱期 : 換句話說你根本沒有三天審閱期,是你把中古車定型化契約搞成新車定型化契約了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11.72.231.27

01/21 16:08, , 1F
真剛好。該不會不同地區用的版本還不同吧
01/21 16:08, 1F

01/21 16:42, , 2F
那沒用啦! 在賣香腸隔壁訂的對吧. 你去退一就知道了....
01/21 16:42, 2F

01/21 16:42, , 3F
每家經銷商的合約書都不一樣 沒有486制式的
01/21 16:42, 3F
文章代碼(AID): #1ItYfWdn (car)
討論串 (同標題文章)
文章代碼(AID): #1ItYfWdn (ca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