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小說分類與為何要有小說分類

看板book作者 (常闇)時間15年前 (2009/07/20 21:39), 編輯推噓1(1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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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plamc (普蘭可)》之銘言: : ※ 引述《everdark (常闇)》之銘言: : : 我們固然能夠透過題材的劃分、主題的劃分、風格的劃分來定義各種不同領域的小說,例 : : 如推理,例如奇幻,例如武俠,例如愛情,例如犯罪,例如驚悚,例如歷史。 : : 比方說當我們在談奇幻小說和推理小說的時候,我們就陷入了這種狀況。奇幻小說不能推 : : 理嗎?推理小說不能奇幻嗎? : : 諸如「奇幻」、「愛情」、「驚悚」這種分類標籤,確實能夠凸顯作品某個面向的主題, : : 能夠輕易讓人對作品形成印象,就行銷的角度來看是有價值的。 : : 但無論如何,它們作為真正去分類小說的一個定義,是很明顯不夠格的。 : : 意思是,大家最常見的這些分類標籤,根本就不是在劃分小說的標籤,它們最多不過是在 : : 劃分小說的特質的標籤。 : 這邊有些意見 與原題無關 旨在討論小說分類 所以改標題另發 : 小說的分類會是這樣 並不是隨便亂安的 而是經過長久的發展 : 譬如說 科幻小說(Sci-Fi)原本並沒有特別區分出來 後來才獨立為一個文類 : 而文類之中 又有非常多子文類 你說 魔戒也是Fantasy 哈利波特也是Fantasy 差很多 : 那可不然 魔戒屬於Fantasy之中的High Fantasy(台灣一般稱為"正統奇幻") : 哈利波特則屬於Fantasy之中的Contemporary fantasy (當代奇幻) : 在子分類階層兩者區分的很清楚 : 那你說 就不能又歷史又奇幻嗎? 可以的 這叫Historical Fantasy : 以上例子應該說明的很清楚 就不再舉例(因為舉不完XD) : 事實上 一但分類出現了重疊或模糊地帶需要解決 分類方式也會根著不斷演進 : 譬如說 最近我在敝板(DummyHistory)就簡述了架空歷史小說的分類 內容牽涉到包括 : Fantasy Sci-Fi 及Historical Fiction各子分類 有興趣可以來敝板看相關文串 : 台灣這邊對這些詳細分項沒有普遍認知 所以才有你說的這些反對意見 : 但分類是絕對有必要的 有下列三個原因 : : 1.學界研究上的需要 : 2.讀者也需要分類 幾千本書擺在眼前 你得縮小範圍 很快知道那一堆書比較有可能有你 : 喜歡的書 : 3.其他實用上的原因 如書店也需要分類 不然書怎麼擺XD : 又例如敝板需要界定小說可容許 的範圍 所以需要定義分類 你有所誤解。或許也是我表達不夠清楚。 我沒有對這些分類「持反對意見」。我也沒說這些分類不好,它們當然有它們的價值。 我是在說,這些分類沒有區分出小說的本質。當然,這是我一相情願的看法。 我所為小說的本質,指的就是文字是如何包裝一個故事,的這一件事情。 你用正統奇幻或當代奇幻的概念,區隔出來的都是小說設定的背景,不是寫法。 我希望透過「寫法」這個角度來凸顯出「輕小說」某些與其他小說之所以不同的特質。 我承認自己的定義還有許多瑕疵,論述也不夠完備, 不過我起碼相信自己是努力試圖理解何謂輕小說的讀者。 另外我也好奇,當我原本回應的那篇文章裡那種對輕小說的偏頗看法出現在板上的時候, 有多少人是相信的? 有多少人是不相信的? 又有多少不相信的人願意提出質疑? 或者根本沒人在乎? 我只是想知道這些問題的答案。 不,或許我是不敢想像背後的答案,所以就自己跳出來了吧。 謝謝大家給的意見。 : : 「網路小說」就是這種災難下的犧牲者。 : 至於網路小說 或日本現在流行的手機小說 則與上述分類不同 它們完全不是一種文類 : 顧名思義 原始定義是 只要發表在網路上的 就叫網路小說 什麼小說都可以是網路小說 : 這種名詞從一開始就不具學術上的分類意義 因此只能當行銷用語跟標籤 : 由於網路小說從痞子蔡的《第一次》打響第一砲 因此給大眾的印象就是以校園愛情為主 : 偏離了原始定義 你要說是災難嗎? 但是如果不是這樣 網小又怎麼會盛行? : 現在講到網路小說 指的就是以校園愛情為主的小說 有的甚至不一定有在網路連載過 : 而其他在網路上連載的小說 如敝作《明騎西行記》與kea的《滅蜀記》都網路連載過 : 但是都被歸為歷史小說或歷史武俠,我還沒聽過被歸為網路小說的。 : 所以,實際上並不存在網路連載的小說會跟大眾心中的網小混在一起的問題,不是嗎? : 我常說 ,這就跟「機車」一樣。 : 我們成天罵個性惡劣、難搞的人「機車」,全台灣這麼多機車族,有覺得受辱而抗議嗎? : 到目前都沒有吧,因為所有人都知道此機車非彼機車也。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4.45.224.1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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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是你試圖捍衛的對象是模糊的, 這是這個爭論中非常詭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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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分. 這使得各種行為無法成立, 包括尊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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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為輕小說的概念仍然模糊,所以大家可以盡量攻訐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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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為它是模糊的,所以可以說它是不用思考的、敗壞青少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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閱讀品味的東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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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件事情是模糊的,被受到歧視就是應該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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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麼任何從模糊中慢慢確立了他們地位的事物,難道是因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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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來沒有人捍衛他們,他們也可以自己從模糊轉清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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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是你說的. 而一個模糊的東西, 連能不能被好好地歧視都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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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難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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還是說任何事物一誕生就清清楚楚,只有輕小說模糊不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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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說的無法成立包括捍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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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無法用"輕小說"去限制小說作為創作文體的自由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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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棄這個名詞吧, 它既不能升高成為一個文類, 也無法縮小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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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一種特別的小說種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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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是因為時間還不夠久 不然它當然是一個文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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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如同奇幻文學跟武俠小說好了 同樣也有無數不能列入狹義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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義的作品 模糊地帶的作品不曾少過 但那不代表它不能成文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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